2015年三明市计划生育服务站部门决算公开
来源:三明市卫计委规划财务科 时间:2017-11-28 15:30

按照《三明市财政局关于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单位2015年部门决算说明如下。

一、 单位主要职责

三明市计划生育服务站的主要职责是:紧紧围绕生育、节育、不育和群众生殖健康的需求,坚持公益性免费服务原则,开展宣传倡导、技术服务、优生指导、生殖保健、随访服务、信息管理、人员培训以及药具发放服务等八大功能,并不同程度拓展与生育、节育、不育相关的生殖保健服务项目,开展手术并发症、药具不良反应的诊治、妇科宫颈病的筛查和治疗等服务,为辖区育龄群众提供了优质、高效、无偿的生殖保健技术服务。组织实施本级计划生育药具的计划统计、采购、发放服务和经费管理、质量管理、监督管理等;承担本级计划生育药具的采购、储运和调拨;以及计划生育药具业务培训和宣传教育。 

二、 单位基本情况

三明市计划生育服务站包括9科室,经费性质为财政核拨事业单位,人员编制数18人,在职人数14人。

三、 单位主要工作总结

2015年,三明市计划生育服务站主要任务是:紧紧围绕生育、节育、不育和群众生殖健康的需求,坚持公益性免费服务原则,开展宣传倡导、技术服务、优生指导、生殖保健、随访服务、信息管理、人员培训以及药具发放服务等。围绕上述任务,重点完成了以下工作: 

  (一)领导重视,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根据服务机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要求,对B超室、妇科检查室、妇科治疗室、手术室、检验科、宣传室等6个功能科室进行了整改。做好计划生育药具的采购、储运和调拨;以及计划生育药具业务培训和宣传教育 

  (二)规范管理,积极开展优质服务。积极开展门诊咨询及妇科病检查,免费施行计划生育手术,免费查环查孕,门诊诊治,无差错及事故发生,受到广大育龄群众的信赖和好评。 

(三)突出特点,拓宽服务领域。一是组织技术人员进校园开展青春期生理、心理及性健康知识讲座;进工厂、进社区、进农村开展更年期保健知识讲座、妇女生殖健康知识讲座、孕产期保健知识讲座;利用现有高级育婴师资源,开展准妈妈育儿知识咨询指导和0-3婴幼儿早教知识讲座,受益人数达数千人。二是进厂矿、社区、农村为育龄妇女义务体检,提供免费咨询及指导。 

四、 2015年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219.09万元

2015年度部门决算总收入219.0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19.0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193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0万元。

2.事业收入10.091万元。

3.经营收入××万元。

4.上级补助收入16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亿元。

6.其他收入0万元。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0亿元。

8.上年结转和结余0.69万元。

(二)支出总计197.28万元

2015年度部门决算总支出197.28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97.2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179.86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18.9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0.7万元,公用支出4.13万元。

2.项目支出17.43万元。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经营支出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6.结余分配0万元。

7.年末结转结余22.5万元。 

五、 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5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1.19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按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事业单位医疗(科目)6.1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二)计划生育服务支出(科目)5.35万元。主要用于计划生育免费基本技术服务支出。 

  (三)其他人口与计划生育事务支出(科目)159.745万元。主要用于人口与计划生育事务支出。 

六、 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

七、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1.0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1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8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5年支出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 2015年支出0.16万元。主要用于基层人员公务办事等方面的接待活动,累计接待2批次、接待总人数 16人。与上年相比相比减少0.46万元,主要原因降低接待标准。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5年支出0.8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88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2015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与上年相比减少1.81万元,主要原因是: 减少下乡天数和出车次数,加强对车辆的管理。

八、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比2014年增长0%,主要是不属于机关。

九、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5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十、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部门决算收支决算总表

      2.部门决算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3.部门决算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决算表

      4.“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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