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三明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办公室部门决算说明
时间:2017-08-01 16:38

2016年度三明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办公室部门决算说明

按照《三明市财政局关于批复三明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办公室2016年度部门决算的通知》(明财决〔201712 号)及《三明市财政局关于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将我单位2016年度部门决算说明如下:

、单位主要职责

本单位的主要职责是: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

、单位基本情况

本单位包括1个机关行政科室,经费性质为财政核拨,人员编制数5人,在职人数5人。

三、单位主要工作总结

2016年我市共接待医疗事故鉴定、职业病鉴定、医疗损害鉴定来访者265人次,电话咨询者282人次,化解了20件次。共接收医疗事故鉴定案件19例,职业病鉴定案件6例。已受理并完成医疗事故技术鉴定8例(鉴定结论二级丙等医疗事故,医方负主要责任1例;无定论1例;不属于医疗事故案件6例),待鉴定5例,中止鉴定2例,终止鉴定4例。已受理并完成职业病鉴定1例,待鉴定4例,终止鉴定1例。

四、2016年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2016年三明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办公室年初结转和结余 16.94万元,本年收入65.32万元,本年支出58.76万元,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0.00 万元,结余分配0.04 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 23.46 万元。

(一)2016本年收入65.32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14.04 万元,增长27.37 %,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65.28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0.00万元。

2.事业收入0.00万元。

3.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

4.其他收入0.04万元。

(二)2016本年支出58.76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 21.64万元,增长58.29%,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56.39万元。其中,人员支出55.17万元,公用支出1.22万元。

2.项目支出2.36万元。

3. 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

4. 经营支出0.00万元。

5.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

五、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公共财政拨款支出58.76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21.64万元,增长58.29 %,具体情况如下(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

(一)基本支出56.39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25.01万元,增长79.70 %。主要原因是调资增加工资收入及调入人员工资。

(二)项目支出2.36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减少3.38万元,降低58.88 %。主要原因是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费用减少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00万元

七、“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支出0.05万元,与2015年持平。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0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00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0.05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医疗事故鉴定时的接待活动, 共累计接待4 批次、接待总人数8人。与2015年持平。  

八、无机关运行经费

九、无政府采购支出

十、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1.收支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 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7.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9.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10.政府采购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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