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卫生应急物资储备专项支出绩效目标表及评价报告
时间:2017-10-30 15:07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2016年5月8日泰宁、将乐、建宁三个县发生暴雨灾情,尤其是泰宁县受连续暴雨、强降雨影响池潭村发生泥石流,造成35人遇难者1人失联,14名伤员住院治疗,我委派出17部救护车、调度200余名医疗、防疫、心理专家,携带相关药物品,赶赴灾区开展医疗救援和灾后防疫工作;7月9日“尼伯特”强台风导致尤溪洋中镇受灾严重,我委派出防疫消杀人员赶赴尤溪开展灾后防疫工作,同时根据省卫计委要求,派出疾控、监督二支队伍携带相关消杀、监测药物品器械支援闽清开展灾后防疫工作。几次事件消耗大量应急物质储备,为进一步应对我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急需资金补充储备。

(二)项目立项情况

1.项目的实施依据:根据《三明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明政办【2006】120号)

2.项目基本性质、用途和主要内容、涉及范围:补充我市卫生应急储备,以适时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储备个人携行和防护用品,检测试剂消杀药物品,更新损坏设备。储备由市第一医院、市疾控中心、市卫生监督所、市第二医院具体实施。

3.项目申报的可行性、必要性及其论证过程:多年来我市政府,卫生及财政部门均重视卫生应急储备工作,平均每年建设经费在40万元左右,历经了非典、禽流感、甲流等重大和重要传染病事件的防控和救治,处置了各类中毒事件,有效开展突发公共事件紧急医学救援,处置灾后卫生防疫等工作取得了一定的经验;市级依托三级医院、疾控中心、卫生监督等专业机构人才和设备优势及时、科学、有效地处置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突发公共事件紧急医学救援工作,为我市经济社会建设保驾护航。

二、项目实施基本情况

(一)项目的组织管理情况

1.组织工作

市卫生计生委制定物资储备管理办法,各相关单位按照采购相关要求,组织采购并负责保管、维护

2.资金筹措

向市政府申请卫生应急储备经费15.6万元,维护管理费用由相关单位承担。

3.装备配置

卫生应急储备必须遵循平战结合、分类配置、最大保障、系统配套的原则,并具备适应性、机动性。

4.物资管理

卫生应急物资由市卫生计生委负责安排储备在相关单位,调动和使用由市卫计委根据全市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情况决定调用

5.项目管理

市卫计委制定卫生应急物资管理办法,各相关单位制定具体管理规定

(二)项目实施情况

储备单位根据储备目录要求制定具体采购方案,根据采购目录,按照相关采购要求进行采购,并进行管理市第一医院3万元、市疾控中心2万元、市卫生监督所6万元、市第二医院4.6万元。用于购买个人携行和防护用品,检测试剂消杀药物品,更新损坏设备。

三、项目绩效目标分析

卫生应急物资储备已经如期完成,我委组织人员对采购台账和物质开展督查,对物资管理情况不定期开展检查。

项目绩效总目标及阶段性目标情况:通过完善和补充物资储备,在发生突发公共事件时,做到及时处置。

项目预期投入情况:15.6万

预期主要的经济、政治和社会效益:通过通过储备,做好准备,提升我市卫生应急快速处置能力。

     

                                      三明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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