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三明市中西医结合医院部门决算公开
来源:三明市卫计委规划财务科 时间:2017-11-29 10:48

按照《三明市财政局关于批复三明市中西医结合医院2015年度部门决算的通知》(明财(社)决〔201625号)及《三明市财政局关于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将我单位2015年度部门决算说明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我院的主要职责是:

医疗服务:为全市人民身体健康提供医疗与护理保健服务。

  1、提供高水平的专科、专家服务,开设急诊科、呼吸内科、神经内科、内分泌内科、心血管内科、消化肿瘤内科、肝病专科、心胸外科、神经外科、泌尿外科、骨科、骨伤科、儿科、妇产科、眼科、耳鼻喉、康复科、中医科、肛肠科、ICU室等专科的住院治疗和门诊治疗服务。承担急危重症和疑难病症诊治任务,开展双向转诊。

2、承担灾害事故的紧急救援及院内急救任务。

3、支持、指导社区、护理、康复医疗服务。

(二) 科研教学:

1、承担大中专医学院校(如福建中医药大学三明学院三明职业技术学院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三明市宁化县卫生进修学校)的临床教学和毕业实习、培养高级临床医学人才,并承担下级医疗机构技术骨干的临床专业进修任务。

2、承担省、市科研课题。

(三)业务技术指导:

1、履行对下级医疗机构业务技术指导,并建立经常性的技术指导与合作关系,帮助开展新技术、新项目,解决疑难问题,培养卫生技术和管理人才。

2、完成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卫生支农工作。

(四)预防保健:

1、开展健康教育。

2、承担预防保健、主要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临床流行病学调查和防治工作。

3、参与城市初级卫生保健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明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是一所集医疗、保健、预防、教学、科研为一体的“三级”中西医结合医院,是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也是泉州医高专、三明学院等高等院校的教学医院、福建省全科医师临床培训基地、福建中医药大学闽台学生青草药实习培训基地。附设三明市120急救中心三元急救站、福建中医药大学三明康复中心、三明市高血压防治研究所、三明市中西医结合骨伤康复诊疗中心、三明市草医药研究所。医院占地面积2.52万平方米,编制床位500张,实际开放545张,设置43个临床医技科室;现有职工656人,其中高、中级职称275人,硕士研究生24人。经费性质为差额补助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数477人。

 

三、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2015年,我院在市委、市政府、市卫计委的正确领导下,围绕我市公立医院改革先后出台的一系列政策措施,以公立医院回归公益性质、医生回归看病角色、药品回归治病功能“三个回归”为要求,建机制、堵浪费、调结构、增效益,以缓解百姓“看病难、看病贵”为目标,全力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不断提高医疗质量,持续推动医院发展,取得一定成效,现将全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深入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落实各项目标任务

1.认真贯彻医改精神,营造浓厚的医改宣传氛围

3月份,市医改工作会议召开后,我院迅速召开领导班子及相关职能部门专题会议,传达贯彻会议精神。充分利用医院网站、院务公开栏、宣传展板、LED屏等载体,做好省、市医改政策的解读、宣传,制作医改专题宣传展板近40块放置在门诊大厅、住院大厅,全面宣传医改政策及我院贯彻落实医改情况。同时参与、接待来自国家和各省市的医改调研、考察活动20余批次,通过参观展板、专人讲解、座谈交流等形式宣传医改做法及成效,营造深化医改的舆论氛围。

2.制定并落实全员目标年薪制、年薪计算工分制

9月14日全市医改专题会议召开后,9月17日,我院立即组织召开全院“贯彻全市医改会议精神,落实全员目标年薪制,推动医院稳步发展”专题会议,成立全员目标年薪制、年薪计算工分制领导小组和考核小组,对原有基础数据进行调研、分析测算,多次召开小组成员会议,使年薪分配充分体现“多劳多得、优劳多得”的原则,确保年薪分配的公平、公正、公开。研究制定了年薪配套综合工作质量考核方案,把医德医风、公益性指标、医疗护理质量、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和科研教学等工作与年薪绩效挂钩。

3.落实分级诊疗工作,大力推进医养结合和医疗联合体建设

为了更好地促进区域内医疗资源共享,促进分级诊疗体系建设,10月29日,三元区医疗联合体成立大会暨签约仪式在我院举行,我院与辖区内20余家卫生医疗机构签订医疗联合体协议书,支援帮扶联合体内的1家民营医院、4家乡镇卫生院、4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2家社区卫生服务站,免费接收医联体成员单位医护人员来我院进修及参加我院的各类继续教育培训,组织专家定期巡诊,不定期开展义诊活动,协助处理危重疑难病症。同时与4家社区卫生中心共建医养结合点,使医院优质医疗资源进社区、进家庭,方便社区老人居家养老与医疗保健。

4.严格控制医药费用增长,减轻群众看病负担

根据我市医改“建机制、堵浪费、调结构”的目标要求,我院首先是结合2015年考核指标,科学分析临床用药情况,重新核定并下达各科室应控制的药品构成比率,对药物构成比超过规定的科室进行处罚。1-12月,药构比为24.85%,与2014年同期相比下降4.78%;二是继续开展单病种付费改革,1-12月完成单病种571例(其中第四季度完成279例);三是根据医改领导小组关于调整公立医院部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我院立即召开会议传达,组织人员下科室指导服务项目价格调整,加强调价前的宣传、解释,确保6月1日新价格的顺利实施;四是调整2015年各科医保住院病人次均费用控制指标,加强对科室收费行为的管控。

(二)、以服务病人为中心,抓好医院内涵建设

1.坚持突出中医药特色。各临床科室制定并持续优化中医优势病种诊疗方案,结合医改目标年薪工分制,出台激励措施,鼓励中医药使用,鼓励开展中医非药物治疗技术,开展中西医结合临床研究,不断提高中医临床疗效。支持“治未病”科开展中医体质辨识、膏方治疗保健、针灸、推拿等服务,充分发挥中医药“简、便、验、廉”的优势,全院中医服务量不断增加。

2.规范医疗行为,持续改进和提高医疗护理质量。一是落实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管理核心制度,医务科、护理部经常深入各临床科室,检查核心制度落实情况。把《医疗核心制度》、《诊疗常规》纳入三基考试的内容,定期进行考试。二是加强院科二级质控管理,明确各临床科主任是科室质控管理的第一责任人,科室质控小组每周对科室核心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加强医院质控管理信息化建设,在院质控科增设质控工作站及管理软件,方便质控科对全院医疗护理质量的管控,对科室质控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处罚、及时整改,有效规范医疗护理行为,促进医疗护理质量的持续改进。三是提高医患沟通水平,促进医患和谐。组织全院临床科室开展情景剧表演,通过角色互换,充分展示医患在平常医疗活动中存在的问题,提高医生护士的沟通能力。四是持续改进护理质量。为确保各项护理工作达到“优质、安全、满意”的目标,在加强业务和技能培训的同时,每月组织基础护理、病区管理、护理文书等专业组对各科室护理质量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考核,对存在的护理缺陷及薄弱环节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积极开展在职培训与考核,不断提高护理人员素质,每季度进行中医护理技术操作培训及考试,今年组织各类学习15次,共选派41人次外出参加学习。

3.推动专科学科建设。去年省卫计委组织专家对我院筹建三明市人类辅助生殖中心和三明市中西医结合不孕不育诊疗中心进行评估,批准我院按照卫生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范》的要求开展筹建工作,今年,我院陆续选派人员到北京、江苏等医院进修,目前已筹建完毕,正申请验收。今年11月,我院蛇伤科(挂靠急诊科)获得“全国黄氏蛇伤学术流派传承工作室二级工作站”,有效提升了我院中西医结合治疗蛇伤的技术水平。

4.医教研结合,提高医疗技术水平。继续办好福建中医药大学中西医结合2012级本科班及三明职业技术学院临床医学2014级大专班的理论教学工作,承担了福建中医药大学、泉州医高专、三明职业技术学院等医学院校82名学生的教学实习工作。今年9月份通过了省卫计委中医处组织的中医、中西医结合医生规范化培训基地的验收,成为全省中医、中西医结合医生规培基地。11月4名医生被福建中医药大学遴选为临床硕士生导师。全年共申报立项9项省、市科研课题。内分泌科协作参研的《石斛合剂序贯法防治糖尿病的基础与临床研究》获得福建省科技进步三等奖。外一科的《腹腔镜在普外科急腹症诊断与治疗中应用的临床分析》获得三明市科技进步三等奖。

5.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医学专业人才是提高医疗技术水平、更好服务病人的基础,我院出台了人才培养、引进、晋升、进修方案。制定《院内优秀人才培养实施方案》、《关于引进高层次人才的管理办法》、《职工参加学历教育的有关规定》、《职称晋升进修管理规定》,想法设法吸引人才、培养人才、留住人才,为人才发展提供良好平台。为充实专业人才队伍,今年参加了5场省、市人才招聘会,医院组织1场招聘面试,2015年共招聘研究生3人,本科生14人,签约招聘2016毕业硕士研究生8人。积极争取财政支持,今年,上级财政下拨了人才补助经费28万元用于医院人才引进和培养工作。

6.不断改善服务环境。5月份,省卫计委出台《福建省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实施方案》,我院积极落实,组织召开职能科长会议,将行动方案进行分解,下发工作任务,要求责任科室定期汇报进展情况。以解决群众看病就医中的突出问题为切入点,将改善医疗服务与医改任务同步推进。

(三)、加强廉洁教育,促进医院健康发展

“三严三实”教育为契机,进一步完善医院“三重一大”工作的议事制度,坚持“三重一大”工作事前调研、讨论,事中民主决策、事后监督公示。落实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规定和医疗卫生机构医药产品廉洁购销合同制度,与药品配送企业和医用耗材配送或生产企业签订《医药产品廉洁购销合同》。加强统方管理,对信息系统中的药品、耗材使用信息实行加密管理。与科室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国家卫计委树医药行业新风、深入贯彻“九不准”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与全院临床科室签订拒收“红包”、“回扣”承诺书。召开重点科室、关键岗位人员党风廉政座谈会,进行提醒谈话。组织中层以上领导干部、重点岗位人员等150人参加市卫生局、市检察院在市政府礼堂联合举办的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活动,组织医务人员参观廉政教育展馆,观看治理商业贿赂警示教育片,筑牢廉洁从政、廉洁行医的思想防线。

 

四、2015年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2015年医院年初结转和结余350.34万元,本年收入22098.56万元,本年支出16225.58万元,结余分配807.12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5416.21万元。

(一)2015本年收入22098.56 万元,比2014年决算数增加5110.19万元,增长30.08%,具体情况如下:

1. 财政拨款收入 6418.64万元,主要原因是今年多4752万元医技病房综合楼建设项目经费。

2. 事业收入15336.90万元,主要为医疗收入。

(二)2015本年支出16225.58万元,比2014年决算数减少762.79万元,下降4.49%,具体情况如下:

1. 基本支出15039.77万元,比2014年决算增加365.7万元,增长2.49%。其中人员支出6784.31万元,比2014年决算增加1513.39万元,增长28.71%,公用支出8255.46万元(含药品费及卫生材料费),比2014年决算减少640.73万元,下降7.2%,主要是医改后增加医院职工的工资福利支出,随着药品收入的减少相应降低药品费(列公用支出)。

2. 项目支出1185.81万元。比2014年决算增加157.95万元,增长15.37%,主要是设备购置支出增加。

 

五、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5年公共财政拨款支出1352.7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万元,比2014年决算数增加8万元,增长33.33%,主要用于医疗项目前期调研分析工作;

2、科学技术支出33.44万元,比2014年决算数增加33.18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度支出列支于本年度,主要用于新型诊疗技术的引进与二次开发;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2万元,比2014年决算数增加62万元,增长620%,主要原因是2014年开展项目于本度进行统一结算,主要用于残疾儿童康复治疗;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213.32万元,比2014年决算数增加191.75万元,增长18.77%,主要原因是设备购置支出增加,主要用于公立医院建设、医疗保障等;

5、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0万元,主要用于医疗卫生前期调研、分析工作。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2015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 0万元,本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

 

七、“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5年“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本单位没有“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收入。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九、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5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37.4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37.5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十、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1.收支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表

9.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10. 政府采购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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