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三明市第二医院预算说明
来源:三明市卫计委规划财务科 时间:2018-02-28 15:20

 

 

2018年部门预算经市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我单位2018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三明市第二医院创建于1937年,是一所融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康复为一体的地市级三级乙等综合性医院。

    我院主要承担本区域及周边地区群众的医疗诊治任务,担负医疗业务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承担组织申报国家、省市级科研课题,为区域内人群进行健康教育宣传,并强化区域内医疗救治体系,有效应对各种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同时,承担三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医院现有在职职工1200余人,其中高级职称人员200余人。编制床位900张,实际开放床位1000张,年门诊量近60万人次,年住院量3万余人次。设1所分院,52个临床、医技科室。三明市心脏病研究所、三明市肾脏病研究所、三明市腔镜泌尿外科研究所、三明市口腔医学诊疗中心挂靠我院。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一)凝心聚力、真抓实干,第一届班子良好开局

(二)坚持稳定、团结奋进,努力推进总医院建设

1、队伍建设

1)强化管理队伍建设。

2)强化人才队伍建设。

2、学科建设

1)稳步推进两院区学科整合。

2)组建新学科。

3)梳理科室功能定位。

4)发挥医联体优势作用。

3、信息化建设

实现总医院内部各级单位网络信息无缝对接,信息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

4、按期完成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所并入总医院一体化管理。

5、完成三明市永安总医院党委、团委、工会组建。

(三)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医院

1、深化医院改革

1)巩固成果,整改不足。

2)落实C-DRG收付费工作。

3)构建分级诊疗和双向转诊就医网络。

2、提高医疗水平

1)落实基本制度。

2)整合质控管理组织。

3)发挥信息技术在质量管理中的作用。

4)鼓励开展新技术、新项目。

3、提升服务能力

4、改善就医条件

5、树立医院良好形象

    四、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18年,我院部门收入预算为37986万元,比上年增加1700万元,主要原因是为促进医院经济持续健康发展,进一步优化医院收入结构,为人员经费开支、人才培养及培育新技术新项目等重点支出提供有力保障。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142.78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服务性收入36843.22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37986万元,比上年增加563.22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5276.3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619.9万元,公用支出20372.16万元,项目支出1717.57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142.78万元,同比2017年无增长,主要原因是财政未增加资金投入。全部拨款均属于行政事业性专项支出,其中:医疗设备购置支出952.96万元,公立医院药品零差率补偿金支出189.82万元。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本单位2018年度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财政拨款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0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与上年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
  2018年预算安排2.5万元。主要用于医疗业务交流、对外联络、会议接待、来宾接待等所发生的费用。与上年相比支出持平,主要原因是:控制经费开支。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8年预算安排5.5万元,其中:公车运行费5.5万元,公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相比支出持平,主要原因是: 控制经费开支。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部门(含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财政拨款预算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同2017年。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52.9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医疗设备支出952.96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底,我院共有车辆7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其他用车4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5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36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我院共设置绩效目标2个,涉及财政拨款资金1142.78万元。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车改后单位按规定保留的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用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等;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

3-1   2018年度收支预算总表

 3-2   2018年度收入预算总表

3-3   2018年度支出预算总表

3-4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3-5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3-6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

 3-7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3-8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3-9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3-10  2018年度部门专项资金管理清单目录

3-11  2018年度部门业务费绩效目标表

3-12  2018年度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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