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16年三明市卫生计生工作要点》的通知
时间:2016-03-16 09:06

各县(市、区)卫生计生局,委直属各单位,委机关各科室:

  现将《2016年三明市卫生计生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三明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6年3月3日    

  

2016年三明市卫生计生工作要点 

  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开局之年,卫生计生工作总的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市委八届十一次全会、全省卫生计生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和省卫生计生委的具体要求,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力争在事业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服务保障上取得新的突破,建设健康三明。

  一、创新机制体制,深化医改工作

  (一)全面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一是进一步完善公立医院考核评价体系。坚持“医药、医保、医疗”三医联动改革,继续完善公立医院院长年薪制和“全员目标年薪制,年薪计算工分制”,健全与市、县公立医院功能定位相适应的公立医院考评体系,院长考核结果与任免等相挂钩。完善对医院的服务评价、办医方向、平安建设、医院管理、医院发展等方面的考核,促进医院的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确保医疗安全,保证医院持续健康发展,实现百姓可以接受、财政可以承担、基金可以运行、医院可以持续“四个可以”的目标。二是健全完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立院长选聘机制,实行院长聘任制、任期目标责任制考核和问责制。完善公立医院全员目标年薪制,实现“一脱钩,两平衡”目标(即医务人员薪酬分配与药品、耗材和医学检查化验收入脱钩,科室与科室间薪酬水平相平衡、科室内部不同成员间薪酬水平相平衡)。淡化二级以上公立医院院长行政级别,落实公立医院独立法人地位和管理自主权;深化公立医院人事制度改革,将现行公立医院编制使用审批制改为备案制,实行人员总量调控,公立医院自主考录聘用人员;深化分配制度改革,严格执行工资总额政策,全市县及县以上公立医院实行全员目标年薪制、年薪计算工分制。(牵头科室:体改科、人事科、医政科)

  (二)进一步落实社区医养结合卫生服务工作。在试点的基础上全面推开,合理配置资源,加强社区医养结合卫生服务站的规划建设,引导鼓励各级公立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延伸托管,或由具备条件的个体医疗诊所转型为社区医养结合卫生服务站。落实地方财政经费保障,合理解决社区医养结合卫生服务站的收入渠道问题,做好制度建设、机制完善、内涵深化等工作,规范服务行为,提升服务水平,打通双向转诊绿色通道,让群众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推进健康三明建设。(牵头科室:基妇科)

  (三)进一步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机制改革。全面落实市政府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第二轮改革的意见,进一步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体制、财政经费定项补偿机制、全面动态的绩效考核评价机制,深化人事分配制度改革,理顺医疗服务价格,激发基层活力;全面推进乡镇卫生院在行政村设立卫生所(分院),实现乡村卫生机构一体化管理,力争4月底前全部落实到位。(牵头科室:基妇科)

  (四)全面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通过建立医疗联合体、健全巡诊培训制度、落实医师多点执业、开展技术对口扶持和推行家庭医生基层签约服务,推动优质医疗资源有序有效下沉,到2017年,分级诊疗政策体系逐步完善,医疗卫生机构分工协作机制基本形成。落实2016-2018年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工作任务,实施精准帮扶。(牵头科室:医政科、基妇科、体改科)

  (五)做好药品、耗材和设备采购工作。继续推进药品联合限价采购,加强跨省跨区联合限价采购。同时,在完成第一批医用耗材(检验试剂)联合限价采购的基础上,按照成熟一批,采购一批的原则,迅速启动第二批、第三批联合限价采购工作,切实降低医用耗材(检验试剂)虚高价格,减轻群众就医负担。(牵头科室:体改科)

  (六)进一步理顺医疗服务价格。继续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进一步降低检查化验等物化性价格,提高诊察护理、手术治疗等医务性价格,使医院收入的结构更加科学合理,药品、耗材的直接费用比重降低到30%以下,医务性收入比重提高到70%以上(其中检查化验25%以下、床位诊察护理20%以上、手术治疗25%以上),提高医院医药收入的含金量,促进医院的可持续发展。(牵头科室:体改科、规财科)

  (七)进一步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运用DRGs原理,借助信息软件系统,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按全病种付费改革,不断提高医保基金管理科学化水平和基金使用效率。(牵头科室:体改科)

  (八)提升人口健康信息化水平。一是完善市级平台建设。整合卫生计生各业务信息系统管理软件,提高信息协同和资源共享应用水平。完善居民健康档案系统、公立医院监管系统、区域电子病历系统、市级平台相关系统,优化健康三明网站。配合省上实现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监测评价体系和数据支撑体系,推进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配合省上做好健康卡的对接和应用。建立卫生信息化应急综合指挥平台。二是提升医疗机构信息技术水平。根据需求推进各级医疗机构补齐相关系统软件,深化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数字化医院建设,协同省上创建示范医院。推动全市卫生专网质量提升,推进医疗机构配齐相应支持系统软件运行相应设备。推动民营医院和行业医院接入信息系统。实现与全省远程病理、影像诊断信息系统的无缝对接。(牵头科室:规财科)

  二、优化资源配置,提升服务能力

  (九)实施“十三五”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合理布局医疗资源,巩固和发展市、县级医院的重点临床专科建设,夯实乡镇社区医疗资源基础,推进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合作。落实省政府加快推进社会办医的若干意见,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办医,优先支持社会力量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以公立医疗机构为主体,社会办医为补充,走差异化办医方向,鼓励社会资本举办公立医院空白或薄弱专科,整合、盘活现有医疗资源。加强对非公立医疗机构的监管,规范和促进非公立医疗机构健康发展。(牵头科室:医政科)

  (十)加强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建设。实施县级医院综合能力提升工程,推进县域医学影像诊断中心建设。实施基层医疗机构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做好小城镇中心卫生院、乡镇卫生院周转房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施设备建设,实施“公建民营”村卫生所建设。(牵头科室:规财科)

  (十一)进一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完善医疗质量管理控制、医疗机构评价和临床路径管理三大体系,继续推进重大疾病规范化诊疗工作,建立健全医院医疗质量监测、分析和安全风险预警机制,落实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报告和告诫谈话制度。依法依规执业,严禁开展未予批准的临床技术。认真落实《临床技术操作规范》、《处方管理办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规范医生诊疗行为,加强医德医风教育,推进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保证医疗质量安全和患者权益。学科发展借助学会,学会建设依托学科,学会、学科共促质控水平提升,依靠“名医”,发展“名科”,创建“名院”,培育我市医疗技术优势和品牌,充分发挥专科特色优势,全面提高医疗服务水平。继续推进平安医院及医院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推进医疗责任保险工作,完善“五位一体”长效机制。(牵头科室:医政科)

  (十二)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水平。落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实施意见,逐步建立家庭医生与社区居民稳定的契约式服务关系。争取列入省上开展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试点。深入开展建设“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活动,启动社区卫生服务提升工程,组织开展基层卫生技能竞赛。持续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年人均经费标准提高到45元,新增部分全部用于基层签约服务。探索以县级为单位开展政府购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强化政府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管理与监督责任。(牵头科室:基妇科)

  (十三)实施健康老龄化工程。建立健全各级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间的协作机制,推动发展护理、康复、临终关怀等延伸性服务。(牵头科室:医政科)

  三、立足特色优势,发展中医事业

  (十四)多举措扶持中医药事业。认真开展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试验区创建活动,围绕国家确定的“中医康复模式及机制探索”重点主题,推动出台市级工作方案。争取加大医保对中医的扶持力度,在综合性医院提高中医药的临床应用。着重加强中医类医院重点专科建设,遴选建设一批基层中医特色专科,推动中医药的继承与发展。推广尤溪县中医院“互联网十中药房”的管理经验,将中药饮片、煎药等服务向社区和乡镇延伸。以康复体系建设为切入点,加强公立中医医院“治未病”科和康复科建设,并与基层“中医馆”项目建设相结合,统筹区域康复医疗资源,加强区域内延续性医疗机构的分工合作,逐步构建分层级、分阶段的康复医疗服务体系,促进中医中药协调发展。(牵头科室:中医科教科)

  (十五)加强中医药文化建设。将中医“大医精诚”的理念转化为医务人员的医疗行为,内化为广大中医药工作者自觉遵守、引以为荣的价值观。加强各级医疗机构中医药文化建设,在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开展创建“全国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试点,各县级中医院建立中医药文化知识宣传园地,所有医疗机构均设立中医药文化宣传阵地。组建中医药养生保健专家讲师团,开展“四季养生”系列讲座,推进中医药知识宣传与普及,引导民众养成运用中医药预防保健的良好习惯。(牵头科室:中医科教科)

  四、做实公共卫生,提高防控能力

  (十六)加强疾病预防控制。强化各类传染病监测报告,落实重点传染病防控年部署、季调度、月评估,有效控制暴发流行;做好人感染H7N9禽流感、登革热、手足口病等传染病防控工作,严防埃博拉出血热、中东呼吸综合征、寨卡病毒病等新发传染病的输入和传播;落实“四免一关怀”政策,继续抓好沙县艾滋病综合示范区和永安美沙酮社区药物维持治疗点建设。市第一医院、沙县医院要开展免费抗病毒治疗,所有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均要设立艾滋病筛查实验室;涂阳肺结核病人任务完成率≥95%,新涂阳肺结核病人治愈率≥85%。稳妥推进疾控机构、定点医疗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协调配合的“三位一体”管理模式;强化预防接种工作,推进预防接种信息化管理,继续保持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95%,积极推广使用二价脊髓灰质炎减毒活疫苗替代工作,加强第二类疫苗管理,有效提高人群预防接种率;健全慢性病监测网络,提高对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的管理干预水平。认真开展全人群死因监测与分析,完成粗死亡率≥5.5‰。持续推进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动态排查长效工作,落实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检出率、治疗率、管理率、规范管理率等重点指标。清流县、宁化县、泰宁县开展精神科医师转岗培训,完成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项目工作。开展人群碘营养监测,引导做好科学补碘。加强疾控体系建设,推动落实疾控中心机构编制指导意见、疾控中心岗位设置指导意见和传染病防治人员安全防护意见。加强与环保、气象、教育等部门协作,推进空气污染(雾霾)对人群健康影响监测项目进展。加强城乡饮用水水质监测,提升水质监测实验室检测能力。落实县及县以上医疗机构主要公共卫生任务书。(牵头科室:疾控与监督科)

  (十七)加强卫生应急能力建设。强化卫生应急管理,建设卫生应急指挥中心,有序推进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卫生应急机构建设;加强卫生应急队伍和装备建设,开展经常性的培训和演练;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和风险评估,完善物资储备,提高卫生应急处置能力。(牵头科室:应急办)

  (十八)加强综合监督执法。整合卫生计生行政执法资源,强化卫生计生综合监管职能,健全综合监督行政执法体系,推进卫生计生综合执法,开展监督稽查和绩效考核,确保卫生计生法律法规的有效落实。规范行政审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执行行政职权清单和责任清单,落实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双公开”。加强饮用水检测,提高农村饮用水质量;加强公共场所、消毒产品、传染病和放射卫生等监督工作,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强卫生监督信息报告管理,提高卫生监督信息填报质量。强化卫生监督员网络培训工作,探索建立消毒产品网上备案信息服务平台。做好食品安全企业标准修订、延续、变更和首次申请的备案。强化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日常卫生监督,开展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健全职业健康体检网络,完成尤溪县、宁化县、将乐县、大田县职业健康体检资质复评审。开展重点职业病、放射性疾病监测和医用辐射防护监测,提升职业卫生应急处置能力。市职防中心通过省级计量认证,积极申报“建设项目职业危害(放射卫生)乙级资质”。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市疾控中心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设备平均达标率≥80%,市第二医院、市第五医院、市妇幼保健院作为新增食源性疾病监测哨点医院平均报告数≥30例,市第一医院、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沙县、永安市、宁化县、尤溪县、泰宁县、明溪县、清流县、大田县、将乐县、建宁县医院等食源性疾病监测哨点医院平均报告数≥120例。强化医疗机构和计生服务机构监管,依法打击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和代孕行为。(牵头科室:疾控与监督科)

  五、坚持计生国策,落实中央《决定》

  (十九)完善目标管理责任制。科学合理设置考核指标、内容,坚持“一票否决制”。强化基层基础工作,稳定计划生育网络和队伍。加强法治建设和征信体系建设,依法查处政策外多孩生育,依法依规做好社会抚养费征收。持续开展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深化“关爱女孩行动”和“圆梦女孩志愿行动”,依法打击“两非”行为。(牵头科室:基层指导与流管科、家庭发展与政法科)

  (二十)稳妥实施全面两孩政策。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决定》和新修改的《人口和计划生育法》、《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引导家庭负责任、有计划地安排生育。加强出生人口监测与分析,推进生育登记、孕产期保健、住院分娩、出生医学证明、儿童预防接种等信息共享和互联互通。(牵头科室:基层指导与流管科、家庭发展与政法科)

  (二十一)提升妇幼健康服务保障能力。推进妇幼保健机构标准化建设,加强妇幼保健专科和综合医院产、儿科建设。落实“两纲”妇幼健康服务各项指标任务。深入开展创建妇幼健康优质服务示范工程。全面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母婴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明卫〔2014〕78号),以规范服务、控制不合理剖宫产、加强产后出血防治为重点,推广相关适宜技术,加强孕产妇和新生儿危急重症救治能力建设,做好高龄孕产妇、再生育和不孕不育人群的服务和指导,完善新生儿与危重症孕产妇救治网络运行机制,健全分级诊疗及转诊机制,着力减少可避免的孕产妇和新生儿死亡。加强出生缺陷综合防治,落实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做好地中海贫血防控等妇幼重大公共卫生项目。整合婚检与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优化检查流程,提高检查质量、巩固检查率。加强助产技术、计划生育免费技术服务和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监管,完善避孕药具管理。(牵头科室:基妇科)

  (二十二)整合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资源。落实《优化整合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资源的实施意见》,上半年完成市、县级机构整合和市医学会、卫生协会等所属部分事业单位整合、更名及调整编制;年底前完成乡级机构整合工作。(牵头科室:人事科)

  (二十三)创新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对生育两个以内(含两个)孩子的,由家庭自主安排生育;对特殊情况再生育的审批,简化手续,推行网上办事。加强孕前服务,指导群众选择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节育措施,预防和降低意外妊娠发生率。开展流动人口便民维权服务,促进流动人口社会融合。开展新一轮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创建。(牵头科室:基层指导与流管科、家庭发展与政法科)

  (二十四)完善计划生育家庭奖扶政策体系。做好政策衔接,按政策规定兑现各类奖励优惠政策。加大对计生困难家庭特别是计生特殊家庭帮扶力度,落实计生特殊家庭救助帮扶意见,妥善解决生活照料、养老保障、大病治疗和精神慰藉等问题。全面开展创建幸福家庭活动,组织实施新家庭计划、家庭科学育儿、青少年健康发展、养老照料试点项目,为计划生育家庭提供全方位服务,提高发展能力。(牵头科室:家庭发展与政法科)

  六、加强队伍建设,树立行业新风

  (二十五)加强科技教育。继续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定向委培医学生计划,全面实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开展“3+2”助理全科医生培训试点,加强全市实验室生物安全工作;加强继续教育管理与学分验证工作,积极组织申报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加强卫生计生科研人才培养,积极组织申报省、市级科研项目和成果。(牵头科室:中医科教科)

  (二十六)加强卫生计生队伍建设。一是抓好医学领军人才、学科带头人、中青年学术骨干等高层次人才和人才高地项目建设,大力引进一批临床学科领军人才和紧缺急需专业人才。启动新一轮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全省计划招聘15名特岗医师。落实基层医疗卫生计生机构差别化的职称评聘办法,组织实施职称评审工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逐步提高至县级20%、乡级15%。整合卫生计生行政执法资源,调整省、市、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管职能。二是争取开设本土化定向中医类别大专生,充实基层中医队伍;提高中医药专业毕业生的招聘比例;实施基层老中医药专家师承带徒项目;加强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推广;评选“市级优秀名老中医”。三是借助医学会卫生信息分会平台开展活动,加强信息化人才培养,促进全市卫生信息人员科技水平的提高,保障市级平台、医院信息系统平稳运行,努力使卫生信息化技术成为支撑医改的重要抓手。(牵头科室:人事科、中医科教科、规财科)

  (二十七)深入推进党建和反腐败工作。召开全市卫生计生系统党建工作座谈会,明确党建工作要求,牢固树立“抓党建是最大的政绩”理念,进一步推进“1263”机关党建创建工作和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组织建设。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委全会精神,组织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教育活动,按照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深入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监督检查,防止“四风”问题反弹,严格执纪问责,严肃查处违反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行为,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牵头科室:党办)

  (二十八)加强行风建设。建立并落实行风建设责任制。完善医师定期考核和医德考评制度。继续实施二级以上医院满意度调查。严肃查处违反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行为和医药购销领域不正之风,塑造行业清风正气。(牵头科室:医政科)

  七、坚持统筹协调,推进相关工作

  (二十九)加强经费保障和财务管理。协调落实财政投入责任,确保法律法规规定的卫生计生等各项奖励、扶助和政策性等补助。加强项目资金管理,推进全面预算管理、成本核算和控制,进一步规范支出,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推动三级医院总会计师制度。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加强财政重点支出项目绩效管理,强化专项资金监督检查。加强国有资产和政府采购管理。(牵头科室:规财科)

  (三十)抓好市区重点项目建设。一是力争完工市第一医院外科病房综合楼主体工程;二是完成市第五医院病房综合楼部分主体工程;三是推进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医技病房综合楼开工建设。(牵头科室:规财科)

  (三十一)强化宣传倡导工作。坚持把“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和“促进人口均衡发展”宣传引导工作作为重要任务,围绕卫生计生中心工作,加强正面宣传,回应社会关切;加强卫生计生新闻宣传、社会宣传、环境宣传,深化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加强卫生计生行业形象塑造,进一步深入宣传三明市首届“最美医务工作者”先进事迹,传递正能量,树立好榜样;加强网络舆情监测,有效做好风险沟通,积极探索新媒体环境下的卫生计生舆情研判和处置的有效途径。积极倡导“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策略,推动实施《健康素养促进行动规划(2014-2020年)》,落实中央补助地方健康素养促进行动项目;健全健康教育基地建设,抓好永安市创建国家健康促进试点县工作;贯彻中办、国办《关于领导干部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履行控烟履约职责,创建无烟卫生计生系统和无烟卫生计生委机关。(牵头科室:宣传科、疾控与监督科)

  (三十二)加强爱国卫生工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意见》,广泛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大力推进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改善城乡人居环境。扎实推进卫生城镇创建,针对城市管理的热点、难点问题和薄弱环节,在市区组织开展专项整治活动,落实城市长效管理措施,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永安、清流、泰宁、将乐、沙县、尤溪、宁化等省级卫生县城(城市)要对照标准,加快整改,顺利通过省级卫生县城(城市)复查验收;积极开展旅游风景区所在的乡镇(村)及高速公路、机场、码头所在地及周边乡镇(村)卫生创建活动,培育出一批省级卫生乡镇(村)。坚持以清理四害孳生地为主、化学药物杀灭为辅的标本兼治、综合防制措施,有效控制四害密度。持续推进农村改水改厕,因地制宜推进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建设,有条件的地区开展四格式、集中式的生态厕所建设,提高无害化卫生户厕普及率,各县(市、区)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比2105年增长1%以上;加强城乡饮用水卫生监测,保障城乡居民生活饮用水安全。(牵头科室:爱卫办)

  (三十三)加强对外交流与合作。加强援外医疗队管理,做好第14批援博茨瓦纳医疗队后勤保障和服务工作;做好参加省上对台交流合作团组人员的审核报批工作。(牵头科室:人事科)

  (三十四)进一步提升行政效能。建立督查督办的常态化工作机制,落实效能问责制度,确保政令畅通。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妥善解决信访突出问题。抓好机关效能、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牵头科室:办公室)

  (三十五)健全完善学会组织。规范学会监督管理,督促各学会(协会)、专科分会按时换届改选,积极发展会员,增加专科分会数量,壮大社团队伍。努力构建良好的学术平台,积极开展学术交流活动。(牵头科室:医学会)

  做好干部保健、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医疗卫生保障工作。(牵头科室:医政科)

  落实离退休人员政治生活待遇,提高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水平。(牵头科室:人事科)

  按照《三明市2016年度省级文明单位(学校)测评项目》的通知要求,扎实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全面完成各项创建任务。 (牵头科室:宣传科)

  扎实开展综治平安建设,深化“平安单位”和“平安医院”创建,确保治安安全、医疗安全、生产安全。(牵头科室:家发科、医政科、爱卫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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