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切实加强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6-11-09 10:52

各县(市、区)卫计委,市直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

为贯彻落实《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明政办发明电〔201679号)文件要求,切实做好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有效预防火灾事故发生,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和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安定稳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工作部署安排

即日起至2017年全国“两会”结束是今冬明春防火期,各单位要认真分析和研判本单位、本系统冬春季火灾的特点和存在突出问题,制定工作方案,详细、周密地进行安排部署。要对本单位、本系统冬春季消防安全工作存在的问题进行分类排查,逐一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要在重大活动和重要节假日期间组织开展防火检查,确保消防安全。

二、强化隐患排查整治

(一)排查治理范围

1.人员密集场所:门诊楼、病房楼、图书室、食堂、集体宿舍等;

2.存储易燃易爆单位:使用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单位、场所、实验室等;

3.“三合一”场所:人员住宿与工作、仓储一体的场所;

4.高层建筑、仓库等。

(二)排查整治内容

全面排查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管理、建筑安全和防火、消防安全疏散、自动消防设施、电气线路设施等方面存在的安全和火灾隐患。具体包括:

1.消防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

2.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建立及落实情况;

3.单位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和重点岗位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

4.单位出租沿街店铺经营与住宿合用的场所和生产、储存与集体员工宿舍的“三合一”场所的消防安全整治情况;

5.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

6.建筑之间防火间距、消防通道、建筑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防火分区设置情况;

7.消火栓状况,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和排烟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运行,灭火器材配置等情况;

8.电气线路敷设以及电气设备运行情况。

各单位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要全面落实整改整治,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间、预案“五落实”,对能立即改正的,要责令立即改正;对不能立即改正的,要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整改时间、整改资金和应急预案,确保消防安全。

三、强化防火宣传教育

各单位要大力开展以冬春季防火安全为主题的消防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宣传栏、电子滚动屏、局域网、发送消防警示短信和召开会议、举办培训班、组织火灾应急演练等形式,广泛宣传普及安全用火用电用气、扑救初起火灾和火场逃生自救常识,切实提高广大医务工作者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做到会管理、会报警、会扑救初起火灾,能及时组织疏散和自救逃生。要重点加强对消防安全管理人、责任人、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保安员等消防从业人员的培训,严格落实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请各县(市、区)卫计委和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将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实施方案于20161120日前报我委爱卫办;工作总结连同《三明市卫计委今冬明春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情况统计表》于201735日前报我委爱卫办。

 

附件:三明市卫计委今冬明春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情况统计表

 

 

三明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6117        

 

附件

 

三明市卫计委今冬明春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       

工作落实情况

召开专题会议

场次:

制定下发文件名称、文号

 

消防宣传培训

场次:

组织检查

    次:

组织应急演练

    :

人数

参加人数;

参加人数:

火灾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排查火灾隐患

治理火灾隐患

时间

地点

存在的问题

整改完成时间

整改完成情况

投入资金(元)

 

 

 

 

 

 

 

 

 

 

 

 

 

 

 

 

 

 

 

 

 

 

 

 

                       

备注:存在的问题主要指:1.锁闭安全出口;2.堵塞疏散通道;3.灭火器不足;4.自动消防设施关闭或不正常运行;5.占用防火间距或消防车通道;6.违章用火用电用油用气;7.违章设置宿舍;8.疏散应急照明灯不足或遮挡;9.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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