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三明市母子健康手册推广使用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7-05-24 11:30

各县(市、区)卫生计生局市直医疗卫生单位:

现将《三明市母子健康手册推广使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做好推广使用工作。

 

 

三明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524        

三明市母子健康手册推广使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十三五”时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精神,配合全面两孩政策顺利实施,进一步做好生育全程基本医疗保健服务工作,推行妇幼健康便民惠民措施,根据《福建省母子健康手册推广使用实施方案》精神,决定在全市范围内推广使用统一的母子健康手册,并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重要意义

母子健康手册承载了政府提供的妇幼健康服务内容,记录了母子接受医疗保健服务的过程,记载了孕产妇的亲身经历感受和孩子的成长历程。在全市推广和使用统一的母子健康手册,有机整合孕前保健、孕期保健、住院分娩、儿童保健、儿童预防接种、计划生育服务内容,有利于为妇女儿童提供系统、规范的生育全程基本医疗保健服务,保障广大妇女儿童健康;是落实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决定》的具体体现,是统筹做好妇幼健康服务工作、推动全面两孩政策顺利实施、推行便民惠民措施的重要举措。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广泛动员,部门协作。各县(市、区)卫生计生局要将推广使用全国统一的母子健康手册作为提供便民惠民措施,增强群众获得感的重要举措,广泛开展社会宣传和动员,提高群众对手册的认知度。加强与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民政、妇联、宣传等多部门的沟通协作,为母子健康手册的全面推广使用提供必要的政策支持和财政保障,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二)坚持统筹规划,有序推进。各县(市、区)要争取将手册推广使用工作纳入当地卫生计生事业发展规划,20176月启动推广使用工作,力争101日(2018妇幼年度)开始,基本实现手册使用全覆盖。

(三)坚持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各县(市、区)要结合当地实际,根据工作基础、信息化水平设计推广使用母子健康手册实施方案,建立符合实际的手册发放和使用模式。在手册框架内容基本统一的基础上,在方案制定、发放、管理等各个环节探索创新,可突出地方特色,及时总结经验,改进不足。

三、工作内容

(一)手册发放。手册的发放实行属地化管理,以居住地为标准,针对计划怀孕妇女,在办理生育登记服务的乡镇(街道)卫生计生办、提供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的服务机构进行发放;针对孕妇,在建卡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发放。在进行儿童保健时,询问手册领取情况,对于未领取手册的儿童,在居住地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补发。手册发放应避免重发、漏发,孕产妇或儿童的身份证号为手册唯一编号。手册如有遗失或损毁,及时与原发放单位联系补发,并补登相关记录。

(二)手册使用。母子健康手册以计划怀孕妇女、孕妇、儿童家长自我监测和自我记录为主,医务人员健康检查记录为辅。工作人员在发放手册时应当讲解手册的内容、作用、意义和使用方法,将手册交由计划怀孕妇女、孕妇、儿童家长保存,并要求其在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每次产前检查、儿童健康检查时携带。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在对孕产妇或儿童体检时,应按要求将重要检查结果及主要指导意见记录在手册中,并详细查看手册中的自我记录内容,全面了解计划怀孕妇女、孕妇、儿童相关情况,遇有记录不全的情况,应当及时给予指导。

(三)手册内容及印制。母子健康手册包含国家惠民利民卫生计生政策、免费提供的妇幼健康服务内容、重要的医学检查记录、健康教育知识、孕产妇的经历感受及孩子的成长记录五部分内容,分为孕前篇、孕产期篇、儿童篇和预防接种篇,主要服务于计划怀孕妇女、孕妇和06岁儿童。各县(市、区)卫生计生局组织手册的印制工作,并结合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实施统筹安排,在国家卫生计生委制定的母子健康手册模板基础上(《母子健康手册》印刷模板电子版已发送各地),结合本地实际酌情增减内容,探索母子健康手册与生育登记服务紧密结合,实现多证合一,一证多用。

(四)手册信息化建设。各县(市、区)要将母子健康手册相关内容纳入到妇幼健康信息管理工作中,积极推进手册信息化建设。通过信息化手段,提高管理效率,掌握母子健康手册发放、使用及妇女儿童健康相关数据,推动妇幼健康全程服务信息化建设,不断完善妇女儿童健康大数据。省卫生计生委开发的全省统一母子健康手册相关APP,投放使用后,各地要及时推广使用,实现与妇幼健康信息平台互联互通,利用信息化手段提供便民惠民的母子健康服务。

(五)手册信息报送。推广使用期间,各县(市、区)要建立母子手册信息报送台账,做好相关信息的记录、收集和报送工作,填写母子健康手册推广工作季报表(附件1)和母子健康手册推广工作执行情况(附件2),各县(市、区)妇幼保健院每季度第一个月3日前要将上一季度报表报当地卫生计生局并同时报三明市妇幼保健院汇总、审核后,市妇幼保健院于每季度第一个月5日前分别报至省妇幼保健院和市卫生计生委基妇科。

四、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20175月)。市卫生计生委制定下发《三明市市母子健康手册推广使用实施方案》,各县(市、区)结合当地实际,研究细化本地细则,615日前报市卫生计生委基妇科备案。

(二)启动阶段(20176月)。201761日起,各县(市、区)与市直医疗卫生机构启动推广使用工作。印制手册、开展人员培训和社会宣传、优化使用和管理流程。

(三)实施阶段(2017712月)。各县(市、区)按照实施方案,开展母子健康手册推广使用工作。市卫生计生委适时进行调研督导和阶段性评估。

五、工作要求

(一)建立工作机制。市卫生计生委负责母子健康手册推广工作的组织管理、制订实施方案,定期监督和了解推广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发现工作中取得的经验和存在问题并协调解决。县级卫生计生局负责本辖区推广使用工作,积极组织好手册的印制与发放使用、人员培训、宣传动员、总结交流等工作。

市、县级妇幼保健机构负责辖区手册推广使用的培训、技术指导和信息管理,定期收集、汇总、审核相关数据报表,并向上级妇幼保健院报送相关信息。各级妇幼保健机构和助产机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街道)卫生计生办等要严格按照本地实施方案统筹做好手册的发放、使用和信息收集报送工作。各县(市、区)确定1名联络员,负责手册推广协调工作,并将联络员基本信息于630日前报市卫生计生委基妇科。

(二)加大培训和宣传力度。积极开展针对手册发放、使用专业人员的培训,明确手册的作用、发放和使用方式,提高对手册的重视程度及对群众的咨询指导能力。充分利用宣传栏、报纸、广播、新媒体等方式进行宣传和动员,提高群众对手册的认知程度和依从性,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三)做好与相关工作的衔接。母子健康手册的发放要与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的孕产妇健康管理、儿童健康管理和预防接种服务,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中生育登记等工作和信息有机衔接,要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有机结合。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应当将其提供的相应服务及时记录到电子信息系统和手册,手册中医务人员检查记录可作为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数据来源和依据。

(四)建立考核评估机制。市、县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推广工作的监督管理和效果评估工作。各级妇幼保健机构与助产机构协助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做好母子健康手册推广工作的督导考评和业务指导工作。各县(市、区)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合理安排工作进度,定期对推广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考核评估和通报。

 

附件:1.母子健康手册推广工作季报表

     2.母子健康手册推广工作执行情况 


附件1

 

母子健康手册推广工作季报表

  季度)

        县(市、区)                                 填表时间:              

乡镇

街道或医疗机构

针对计划怀孕妇女

发放手册及发放机构

计划怀孕妇女使用手册

针对孕妇

发放手册及发放机构

孕妇

使用手册

针对儿童

发放手册及发放机构

儿童

使用手册

发放总数

乡镇(街道)计生办发放数

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服务机构发放数

其他机构

使用数

使用率

发放总数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放数

助产机构发放数

其他机构

使用数

使用率

发放总数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放数

其他机构

使用数

使用率

 

 

 

 

 

 

 

 

 

 

 

 

 

 

 

 

 

 

 

 

 

 

 

 

 

 

 

 

 

 

 

 

 

 

 

 

总 计

 

 

 

 

 

 

 

 

 

 

 

 

 

 

 

 

 

填表人:                              联系电话:                            


附件2

 

母子健康手册推广工作执行情况

一、该阶段推广工作进展情况(包括推广工作落实及进展情况)

二、该阶段工作特色和经验

三、该阶段典型案例(包括实施单位的创新管理模式、发放、使用等好的经验;反映手册推广、使用活动的数码图片照片(或视频),注明照片反映的事件内容、时间、地点和拍摄人)

四、该阶段遇到的主要问题、困难及解决办法

五、工作建议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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