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卫计局、市直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福建省卫计委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闽卫办科教函〔2017〕79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卫生卫计系统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规范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确保实验室生物安全。我委决定对全市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工作人员进行市级师资培训,完成市级师资培训后,由各县(市、区)进行全面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17年6月28日上午到三明市五一酒店(东新二路)报到,6月28日下午、6月29日上午师资培训会议。
二、参会人员:
各县(市、区)总医院2人、疾病控制中心1人;各市直医疗卫生单位1人;参训人员为各单位病原微生物实验室负责人及相关技术人员。
三、培训内容:
(一)实验室操作人员正确选择使用个体防护用品、生物安全防护设施设备;
(二)实验室风险评估与应急处置演练;
(三)实验室废弃物处置和传染病疫情与防控等。
四、其他事宜
(一)参会人员食宿统一安排,旅差费回各单位报销;
(二)参会人员将授予继续教育Ⅱ类学分;
(三)参会人员务必于6月26日之前通过微信回执报名。
回执微信:三明检验,联系人:卢爱薇 13859116028。
三明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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