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工作落实年”工作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7-06-23 17:32

各县(市、区)卫生计生局,直属各单位,委机关各科室: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卫生计生工作重大决策部署,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2017年“工作落实年”要求和省卫生计生委的具体安排,我委制定了《“工作落实年”工作方案》。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三明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623        

三明市卫生计生委“工作落实年”工作方案

 

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将2017年确定为“工作落实年”的要求和《福建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工作落实年”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市委、市政府对卫生计生工作的部署,现就我市卫生计生系统推进“工作落实年”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和省卫生计生委的工作安排,弘扬“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精神,以问题和需求为导向,明确抓落实的要求,制定抓落实的措施,建立抓落实的机制,提升抓落实的能力,确保各项任务实现预期目标,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

二、重点任务

认真落实省政府“立项挂牌办理”任务确定的卫生计生工作任务、市委关于卫生计生工作的重大决策、市政府工作主要任务分解的卫生计生事项以及2017年卫生计生工作要点,重点落实好以下工作。

(一)推进健康三明建设。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抓紧制定“健康福建2030”行动规划实施意见。建立协调推进机制,切实把卫生与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树立“大健康、大卫生”理念,推动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把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积极构建全程健康促进体系。

(二)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1.组建县级总医院和市区医联体。在县级层面,以县级综合医院为管理机构,整合全县(市)各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组建10个县级总医院;在市区层面,市第一医院与梅列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整合、市中西医结合医院与三元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整合,分别组建2个市区医疗联合体,实行人、财、物统一管理。推动优质医疗资源有序有效下沉,打通双向转诊绿色通道,逐步形成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

2.抓好“全民健康四级共保”工程试点。选择尤溪县、将乐县作为试点,按照“统筹包干、结余归己、超支自付”原则,将医保基金打包给县总医院,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过程、全生命周期”的卫生与健康医疗服务,逐步实现人民群众“少得病、晚得病、不得大病”的目标。

3.继续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建立“药价保”职能合一协调工作机制,适应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转变医院管理方式,增强合理控制成本的内生动力,推动精细化管理,力争全市公立医院药品耗材收入占比控制在30%以内,医疗费用平均增长幅度控制在10%以内。

4.持续推进基层综合改革。进一步理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体制,明确财政经费定项补助项目,探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分制绩效分配办法,完善全面动态的绩效考核评价机制,不断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功能和作用,进一步调动基层医务人员积极性,激发基层活力。及时分析、研判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情况,针对重点监控指标探寻对策措施,强化监督检查,促进改革政策得到有效落实。加快推动乡镇卫生院在行政村延伸举办公益性的村卫生所,落实村卫生所人员经费保障与机构运行补助政策,开通医保终端服务,确保一体化管理村卫生所设立全覆盖。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建立乡村医生本土化培养计划,制定乡村医生养老保障和医疗责任保险政策,完善乡村医生绩效考核办法,稳步提高乡村医生薪酬收入,切实解决乡村医生后顾之忧。加快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组建基本型、标准型、提高型等类型的家庭医生团队,通过免费签约服务、固定付费签约服务和个性化签约服务三种形式,向居民提供综合、连续的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和约定的健康管理服务,提高居民对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认知度和接受度。2017年各地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30%以上,重点人群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60%以上。

5.大力推进社会办医。落实鼓励和支持社会办医各项优惠政策,引导社会办医向“专、精、优”方向发展,重点发展专科医院和高端医疗,鼓励发展儿科、精神科、老年护理等薄弱专科医疗机构,支持社会力量举办独立的病理诊断、医学影像检查、血液透析、消毒供应等机构。

(三)完善卫生计生服务体系

1.加强医疗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实施三明市“十三五”卫生计生事业发展专项规划和区域卫生规划,进一步细化规划指标,明确规划任务的完成时限和分年度工作目标。继续推进医疗卫生重点建设项目,完成市第一医院外科病房综合楼1-6层室内外装修,市第五医院病房综合楼(市职业病防治中心)主体完工进入室内外装修,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医技病房综合楼完成基础施工进入主体施工,市妇幼保健改建工程完成80%的工程量。完成10个县级医院医学影像中心设备的安装、调试和接入工作。

2.持续改善医疗服务。深入实施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推动各级医疗机构应用“互联网+医疗”手段优化医院服务流程,进一步创新预约诊疗、信息推送等服务举措。三级医院全面实施预约诊疗服务,落实实名制预约诊疗和分时段精准预约,有效缓解“三长一短”现象。进一步提高自助机的投放和使用效率,提高服务效率。进一步完善医院服务中心建设,合理调配住院病床资源,提高住院床位周转率。畅通投诉渠道,构建和谐医患关系。进一步加强宣传,推广经验,展示工作成效,持续改善医疗服务,提高患者满意度,增强群众获得感,树立行业良好形象。

3.强化临床专科服务能力建设。抓好我市市级临床重点专科和薄弱专科建设管理;推进我市临床专科对接省上医疗“创双高”建设,争取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借力省上4所三级医院指导与帮助,加快推进市第一医院、市第二医院、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市妇幼保健院综合能力建设。

4.推进县级医院综合能力提升建设。落实《福建省县医院综合能力提升项目建设方案》,借助省、市、县财政补助资金,通过实施县医院综合能力提升项目建设,依托10所县(市)综合医院建设县域医院的消毒供应中心、心电诊断中心、临床检验中心、病理诊断中心、医学影像诊断中心建设以及重症医学监护中心等6个中心,夯实县医院临床支撑专科建设,提升县医院的自身综合能力以及辐射带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升能力,整体提升县域诊疗服务能力,进一步提高县域内就诊率。

5.加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按照保基本、保重点的原则,填平补齐、分类推进全市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实施扩大免疫规划,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95%。县级疾控中心要配备疫苗冷藏运输车辆,保证疫苗的冷链运输。完成全市结核病防治服务模式转型工作,涂阳肺结核病人任务完成率≥95%。完善慢性病综合防控机制,开展全人群死因监测与分析。落实“四免一关怀”政策,继续抓好沙县艾滋病综合示范区和永安美沙酮社区药物维持治疗点建设,美沙酮维持治疗年保持率≥85%。加快精神卫生防治体系建设,市台江医院、尤溪县、沙县、宁化县要完成新建300张精神科床位建设。健全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协调机制,落实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检出率、管理率和治疗率。加强与环保、气象、教育、街道等部门协作,推进空气污染(雾霾)对人群健康影响监测项目进展。推进卫生计生监督体系建设,开展卫生计生监督稽查。

6.加快人口健康信息化建设步伐。根据《三明卫生计生信息化“十三五”规划》,全力推进三明医改系统软件项目实施,抓好系统实施进度,提升全市系统运行质量,统一数据标准规范,实现系统间的数据交互。完成全市卫计专网带宽扩容,做好“健康三明”门户网站应用功能升级,推进三明医改监测平台建设,推进医联体分级诊疗平台建设,努力推进门诊第三方支付工作。做好三明市卫生计生信息化市级平台硬件(三期)建设方案规划。

(四)提升卫生计生服务管理水平

1.强化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继续加大卫生专业技术人才的引进力度,依靠政策支持,对紧缺专业人才特别是高级职称人才简化招聘程序;继续按照“市招、县管、乡用”的原则,为我市乡镇卫生院招聘全科特岗医师20名;继续做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晋升工作,特别是基层高级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实行差别化职称评聘,鼓励优秀人才下沉基层,为分级诊疗提供人才支持;继续委托福建医科大学、福建中医药大学、莆田学院以定向培养的方式,为全市10个基本财力保障县的县级医院定向培养本科临床医学生,继续开展为基层定向培养本土化全日制大专层次医学生工作。

2.提升医疗质量与医疗安全。贯彻落实《医疗质量管理办法》,完善医疗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市级医疗质控中心管理,制定质控中心年度考核标准,组织开展医疗质控检查,督促落实上一年度质控检查“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

3.加快中医药事业发展。学习贯彻《中医药法》,深化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调整城镇职工基本医保门诊中药饮片报销比例,将中医辨证论治费全额纳入基金报销。落实中医药县乡一体化,促进中医药医疗资源下沉。加快推进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医技大楼,累计建设40个基层中医馆。继续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提高基层中医药服务水平,让基层群众对中医药服务拥有更多的获得感。

4.加强公共卫生和重大疾病防控工作。强化疫情监测报告与风险评估,法定报告传染病发病率继续保持低水平。做好H7N9、手足口病、流感、水痘、诺如病毒感染性腹泻等重点传染病的监测和防控工作,严防登革热、黄热病、寨卡病毒病、中东呼吸综合征、埃博拉出血热等传染病境外输入、境内传播。加强城乡饮用水水质监测,落实县及以上医疗机构主要公共卫生任务书。大力加强全民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提升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规范职业病诊断和治疗,加强职业病信息报告。开展重点职业病、放射性疾病监测和医用辐射防护监测,提升职业卫生应急处置能力。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各食源性疾病监测哨点医院按时完成监测任务。做好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和消毒产品备案工作,开展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日常卫生监督。强化医疗机构和计生服务机构监管,严厉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加大查处和打击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两非”)力度,全市出生人口性别比下降到115以下,完成(“两非”)重大案件≥6件,普通案件≥52件。

5.优化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体制。坚持和完善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落实一票否决制。全面落实计划生育各项奖励和扶助政策。开展育龄妇女生育状况调查,加强出生人口信息管理,准确把握人口生育情况。落实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深化流动人口 “一盘棋”工作机制,做好流动人口动态监测,积极开展“新市民健康城市行”活动,促进流动人口社会融合。

6.开展行风专项整治。坚持“管行业必须管行风”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强化行风建设主体责任和责任追究制,强化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各医院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深入治理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对发生重大行风案件和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的地方和单位,严肃问责。严格落实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福建省卫生计生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卫生计生系统行风建设的意见》和《福建省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实施细则》等规定。扎实开展以“拒绝不当利益,弘扬医者仁心”为主题的行风教育活动,通过组织签名承诺、医德医风教育、正反典型教育、医患沟通技巧培训、体验就医过程、查处药品耗材回扣和红包、纠正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提高制度执行力等活动,广泛开展医德医风教育,大力弘扬“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甘于奉献、大爱无疆”的职业精神,营造风清气正的行业氛围。

三、方法步骤

(一)第一阶段:启动阶段

1.制定方案。市卫生计生委根据省卫生计生委的要求,制定和印发“工作落实年”工作方案,作出具体安排。各县(市、区)卫生计生局和直属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分别制定方案,6月底前报市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备案,同时报送联络员。

2.宣传发动。加大“工作落实年”宣传力度,营造全系统崇尚落实、狠抓落实的良好氛围。

(二)第二阶段:实施阶段

1.明确分工。进一步细化“工作落实年”各项任务,明确工作目标、责任单位、责任人员、完成时限。

2.推动落实。市卫生计生委“合三为一”(“工作落实年”方案、2017年工作要点、2017年绩效管理方案)开展“一季一督查”。 各责任单位(科室)按序时进度全力推动各项任务的落实,及时反馈任务落实情况,及时报送“工作落实年”相关信息。

3.建立台帐。各县级卫生计生局、直属各单位、委机关各科室要根据方案确定的重点任务,结合年度工作要点、绩效管理方案中的指标设定,建立工作台帐,全程跟踪掌握进展落实情况。

(三)第三阶段:总结阶段

1.总结提升。各县级卫生计生局、直属各单位、委机关各科室要适时跟踪工作落实情况,总结推动工作落实过程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宣传推广抓落实的亮点和典型,于1120日前向委办公室报送总结。

2.落实奖惩。市卫生计生委将结合年度绩效评估和评先评优,对各地各单位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奖惩。各县(市区)卫生计生局要将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单位年度工作考评,对工作落实得力、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扬奖励;对落实不力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批评。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各级卫生计生部门要把“工作落实年”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工作落实年”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担负起对本单位、本部门活动推进、任务落实的领导责任。分管领导要全力抓好分管工作和联系单位工作的落实,认真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各级卫生计生部门领导要带头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调查研究,围绕重点、难点、热点问题,了解掌握上级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落实情况,研究对策措施、提出意见建议。

(二)通力协作。卫生计生部门要主动融入全市工作大局,主动与相关部门协作配合,共同推动“工作落实年”各项任务全面落实。内部各科室既各负其责,又相互配合,确保各项工作有部署、有落实、有成效。

(三)强化督查。市卫生计生委将以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为契机,就重大政策任务落实情况和专项任务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奖优罚劣,对贻误工作造成重大影响的要严肃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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