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
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基层卫生司关于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承担机构信息公开工作的函》(国卫基层基保便函〔2018〕3 号)精神,为推进我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承担机构的信息公开工作,使公众更方便快捷地获得机构信息,现将三明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承担的医疗机构信息公开如下。(医疗机构信息详见附件)
三明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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