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卫生计生局,委直属各单位、委机关各科室:
为认真贯彻落实《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明政办〔2018〕60号)精神,结合卫生计生工作实际,现将《三明市卫生计生系统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对照方案认真组织实施。
委机关各牵头科室要切实履行牵头职责,加强组织协调,推动任务落实,并将全年落实情况于2018年11月25日前报送市卫生计生委办公室,以便汇总报送市政务公开办。各配合单位要积极主动配合,结合各自业务工作实际抓好落实。
三明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年7月10日
三明市卫生计生系统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
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明政办〔2018〕60号)要求,扎实推进我市卫生计生系统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结合我市卫生计生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上级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坚持依法依规,坚持突出重点,坚持高效便民,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加大社会公益事业信息公开力度,不断提升社会公益事业的透明度,促进社会公益事业健康有序发展。
二、主要任务
(一)明确公开内容
1.公开决策信息。对群众利益影响直接、社会关注度高的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点建设项目等,要广泛征求意见并将各方面合理意见体现到决策中,结合实际尽可能把意见采纳情况予以公开。提升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重大决策公开实效,公开前要认真评估公开的效果,避免引发不必要的攀比、炒作,公开后要认真对待并依法处理公众提出的相关意见。
2.公开管理信息。全面推进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制度并进行动态管理,向社会全面公开部门职能、法律依据、实施主体、权责权限、管理流程、监督方式等事项。公开从事社会公益事业的公共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名录,设立、变更、注销登记等审批信息,年检年报、评估检查、奖励处罚等管理信息。
3.公开服务信息。全面公开基本公共服务的项目清单、服务指南、服务标准、保障措施,及时准确公开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提供公共服务等信息。推动公开城乡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财政资金直接投入和购买社区公共服务,社区公共服务项目、对象、办理流程、责任部门、供给状况和绩效评估等信息。
4.公开执行信息。围绕政府工作报告、发展规划提出的重要事项,细化公开执行措施、实施步骤、责任分工、监督方式等,实事求是地公布进展和完成情况,针对一些重点工作,要明确目标、责任分工和时限要求,定期通报进展。加大对督查发现的问题及整改落实、奖惩情况的公开力度。
5.公开结果信息。主动公开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重要政策落实情况,尤其是国家面向困难群众的扶持、救助等政策落实情况和主要成效。深化社会公益事业建设资金分配和使用情况公开,准确记录资金的具体流向并向社会公开。鼓励开展社会公益事业建设评估,科学评价政策落实效果,及时公开评估结果。
(二)突出公开重点
1.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领域。重点围绕医疗救助、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等事项,全面公开救助对象认定、救助标准,福利补贴申领及申请审批程序等相关政策,有针对性地公开救助款物的管理使用、福利补贴发放等情况。
2.基本医疗卫生领域。重点公开疾病预防控制、国家免疫规划等信息。大力开展健康科普,针对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等重点人群和农村、工矿企业等重点区域,开展专项健康科普,用现代医学知识为人民群众提供健康服务。进一步做好疾病应急救助、健康扶贫政策落实情况等事项的公开工作。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卫生监督和食品安全标准信息公开,实现公开的信息可检索、可核查、可利用。既保障好人民群众对公共医疗卫生的知情权,又注意保护好相关人员个人隐私。
3.灾害事故救援领域。各县(市、区)医疗卫生单位发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苗头事件,其他突发公共事件需要紧急医学救援的,应第一时间报告属地卫计局应急办,属地卫计局应急办应及时报市卫计委应急办,市直医疗卫生单位直接报市卫计委应急办;要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权限,及时公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工作信息。
(三)增强公开实效
1.制定公开清单。梳理细化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应当公开的事项,主动、全面、及时公开相关政府信息。加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探索形成符合基层实际的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和规范。根据《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明政办〔2018〕60号)要求,市卫生计生委制定了《三明市卫生计生委重点领域政务公开清单》(附后),请各责任科室、单位对照清单内容,按照时限、方式等要求认真落实相应公开工作,并根据法规政策的调整及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的进展情况进行动态调整。要按照《福建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转发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医院、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等9类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目录的通知》(闽卫办信息函〔2015〕22号)要求,紧密结合行风建设、医疗质量管理、医疗机构综合评价等专项工作,拓展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方式,继续深入推进医疗卫生计生服务机构信息公开。
2.完善公开方式。要充分发挥政府网站、政务服务平台的优势,按照内容权威、格式规范、体例统一的要求,集中发布相关政府信息,归集展示公共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发布的相关信息,便于公众查询利用。稳妥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信息共享和数据开放,为部门间核对和社会开发利用提供条件。针对社会公益事业主要服务基层和特定群体的特点,灵活运用政务新媒体、新闻媒体、手机短信、公告栏、宣传手册、政务服务平台等多种载体和方式,定向发布,精准推送,提升信息覆盖面、到达率,确保人民群众看得到、看得懂。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认真办理,最大限度满足公众的信息需求。
3.加强解读引导。要高度重视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策的解读和引导工作。对于出台的相关政策措施,注重更多运用客观事实进行解读,及时准确传递政策意图,赢得人民群众的理解和信任。对于敏感事项和存在地区、领域差异的相关政策,公开时要及时把政策解释清楚,避免误解误读。加强对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热点舆情的预判、跟踪和处置,进一步提高对社会关切事项引导的针对性和时效性。要指导和监督从事社会公益事业的公共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做好相关舆情处置工作,确保不失声、不缺位。
三、保障措施
(一)抓好组织实施。市政府办公室将对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查访核验,纳入政务公开工作绩效考核范围。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性,结合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做好统筹谋划,除法律法规有禁止性规定的外,主动、全面、及时地公开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扩大公众参与,做好政策解读,及时回应公众关切,以公开促规范、促服务、促治理,促进社会公益事业健康有序发展。
(二)明确责任落实。各单位要根据要求,及时逐项分解工作任务,进一步明确相关事项信息公开的主体、内容、标准、方式、程序,以及明确办理责任人和时限要求等。牵头单位要切实履行牵头职责,加强组织协调和推进任务落实。各配合单位应积极主动配合,结合业务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三)加强考核督促。要将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落实情况纳入相关业务工作监督检查范围,完善工作措施,强化激励约束,建立监督检查情况定期通报制度,对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好的,予以通报表扬;对落实不到位的,予以通报批评;对违反有关规定、不履行公开义务并造成严重影响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附件:三明市卫生计生委重点领域政务公开清单
附件
三明市卫生计生委重点领域政务公开清单
序号 |
公开项目 |
子项名称 |
公开内容 |
公开主体 |
相关责任 |
公开时限 |
公开方式 |
公开依据 |
1 |
权责清单 |
权责清单内 要求公开的 项目内容 |
全文公开 |
三明市 卫计委 |
政法科 |
实时公开 |
政府网站 常规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2 |
机构信息 |
基本信息 |
机构名称、联系方式、办公地址、网址、电话、传真、电子邮箱、通信地址、邮政编码等。 |
三明市 卫计委 |
办公室 |
20个工作日内 公开 |
政府网站 常规公开 |
“三定”方案 |
法定职责 |
依据“三定方案”及职责调整情况确定的本部门最新法定职责。 |
三明市 卫计委 |
人事科 |
按月公开 |
政府网站 常规公开 |
“三定”方案 |
||
领导信息 |
领导姓名、职务、性别、民族、出生日期、籍贯、学历背景、主要工作履历、工作分工,以及1寸彩色近照。 |
三明市 卫计委 |
人事科 |
按月公开 |
政府网站 常规公开 |
|
||
内设机构 |
机构名称、主要职责、联系方式。 |
三明市 卫计委 |
人事科 |
按月公开 |
政府网站 常规公开 |
“三定”方案 |
||
所属机构 |
机构名称、主要职责。 |
三明市 卫计委 |
人事科 |
按月公开 |
政府网站 常规公开 |
“三定”方案 |
||
3 |
财政信息 |
部门预决算 |
按照市财政局要求的格式和内容。 |
三明市 卫计委 |
规财科 |
20个工作日内 公开 |
政府网站 专栏专题公开 |
《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 |
4 |
医疗卫生 |
医疗机构 院务公开 |
资源配置:门诊人次、出院人次、核定床位数、开放床位数、床医比、床护比;医疗效率:平均住院天数;医疗管理:抗菌药物使用强度;医疗费用:门(急)诊次均费用、住院次均费用;医院收入结构:药品收入(不含中药饮片)占比、中药饮片收入占比、耗材收入占比、检查化验收入占比、医疗服务收入占比。 |
三明市 卫计委 |
规财科 |
按季度公开 |
政府网站 常规公开 |
《福建省公立医院质量信息公开方案》 |
违规违纪问题处理情况 |
备注:市卫计委对涉及的红包回扣处理情况进行系统内部通报,不予对外公开。 |
|
|
|
|
|
||
公立医院改革 |
市级出台的公立医院改革重要政策文件;全市公立医院改革主要监测指标数据。 |
三明市 卫计委 |
体改科 |
政策文件 按月公开 |
政府网站 常规公开 |
《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的通知》 |
||
卫生计生 重大规划 |
规划文件、规划解读、实施进展。 |
三明市 卫计委 |
规财科 |
20个工作日内 |
政府网站 常规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 |
||
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建设及 相关政策 |
市属卫生重大项目实施情况 |
三明市 卫计委 |
规财科 |
重大实施 节点完成 20个工作日内 |
政府网站 常规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 项目实施进展 |
||
5 |
食品药品监管 |
食品安全 地方标准 |
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信息 |
三明市 卫计委 |
政法科 |
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政府网站常规公开 |
《食品安全法》 |
注:公开内容应当具体结合各单位业务工作并尽量细化,涵盖政务运行全过程,做到要素齐全、格式统一、标准明确;公开主体应当明确具体公开的行政机关;公开时限包括实时公开、按日公开、20个工作日内公开、按月公开、按季度公开、按年度公开等;公开方式包括政府网站常规公开、政府网站专栏专题公开、政府网站数据查询公开、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公开、新闻发布会、互联网新媒体发布等。 |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