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市卫计委“助力新福建 建设新三明 建功新时代”志愿服务行动活动方案的通知
来源:三明市卫计委 时间:2018-08-01 16:55

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委机关精神文明建设主体单位: 

 现将《市卫计委“助力新福建 建设新三明 建功新时代”志愿服务行动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各单位要认真总结志愿服务工作,总结材料、相关活动图文资料,要于活动结束后5日内,通过电子邮件报送市卫生计生委宣传科。联系人:庄玉萍,联系电话:13559886662,邮箱:415439983@qq.com

 

 

 

三明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730         

 

 

市卫计委“助力新福建 建设新三明 建功新时代”

志愿服务行动活动方案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全国学雷锋志愿服务工作推进会精神,进一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志愿服务事业深入发展,根据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三明市“助力新福建 建设新三明 建功新时代”志愿服务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明指导〔20182号)精神,结合今年我市卫生计生工作实际,决定广泛开展“助力新福建,建设新三明,建功新时代”志愿服务行动,具体活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一中、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和全国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志愿服务条例》,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满足日益增长的志愿服务需求为出发点,以提高全市广大群众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为目标,围绕提升“满意在三明”品牌内涵和影响力,动员卫生计生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大力弘扬志愿服务精神,不断深化精准志愿服务,营造“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浓厚氛围,推进志愿服务事业发展,为助力新福建新三明建设贡献一份力量。

二、活动主题:助力新福建 建设新三明 建功新时代

三、总体目标

着力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围绕创建中国“志愿之城”,培育一批优秀志愿服务组织,扶持一批优质志愿服务项目,实现志愿服务常态化、制度化、专业化、品牌化,打造我市卫生计生志愿服务工作的响亮品牌。

四、进度安排

20187月开始至12月结束,分三个阶段组织实施。

(一)工作部署阶段(7月底)。下发活动方案,明确活动要求,牵头组织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委机关精神文明建设主体单位深入开展“助力新福建,建设新三明,建功新时代”志愿服务行动。

(二)实践活动阶段(7月下旬—11月中旬)。各单位按照活动方案,指定专人负责,因地制宜,组织开展主题活动,做好宣传报道。

(三)总结展示阶段(11月下旬—12月)。对开展“助力新福建,建设新三明,建功新时代”志愿服务行动进行总结,活动特色鲜明、成效显著的,统一上报市文明办,参加全市集中展示活动,充分展示各单位志愿服务行动风采。

五、主题活动

(一)开展助力“温暖三明”邻里守望志愿服务行动。围绕社区群众的需求,继续开展“邻里守望·情暖三明”主题志愿服务活动,以健康咨询、健康义诊、健康讲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为主要服务内容,搭建志愿服务活动平台,把志愿服务做进社区、做进家庭。

实施单位:市疾控中心、市卫生计生监督所

(二)开展助力“幸福三明”助老扶幼志愿服务行动。采取“一对一”“多对一”结对帮扶的方式,组织志愿者以空巢老人、农民工子女、留守儿童等生活比较困难群体作为服务重点,积极主动开展健康科普、医疗保健等类型志愿服务活动,积极拓展亲情关爱、心理疏导、应急救助等志愿服务领域,推动助老扶幼志愿服务行动常态化。

实施单位: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市台江医院

(三)开展助力“健康三明”助医助残志愿服务行动。建立助医志愿服务长效机制,注重为社区群众提供力所能及的诊疗、保健、健康咨询服务,促进医患和谐,广泛组织开展义务献血活动。

实施单位:市妇幼保健院、市中心血站

(四)开展助力“平安三明”应急救援志愿服务行动。建立应急救援志愿服务分队,提升全社会对突发事件和意外伤害的防范意识与救援能力。组织应急救援志愿者普及防灾避险、疏散安置、急救技能等应急处置知识,提高居民公共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实施单位:市第一医院

(五)开展助力“文明三明”文明劝导志愿服务行动。围绕交通治堵、市容管理、园林绿化等城市建设管理工作,组织志愿者开展文明交通劝导、维护市容秩序、爱河护河、爱绿护绿等专项志愿服务活动。在责任路段、门前三包范围、单位公共场所,针对乱贴乱画、乱停乱放、踩踏花草、乱丢垃圾、随地吐痰、乱穿马路、不自觉排队、损坏公物、乱讲脏话、大声喧哗等不文明行为,常态化开展文明劝导志愿服务活动。

实施单位:市皮肤病医院、委机关精神文明建设主体单位

六、具体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把广泛深入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一件大事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抓紧抓好,推动志愿服务工作机制化、常态化、制度化。各单位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要发挥好统筹、协调、督促、服务的作用,并结合实际,制定相关活动方案,落实好相关主题活动,确保活动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加大宣传力度。要切实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大力弘扬雷锋精神,弘扬时代文明新风,培育志愿服务文化。要充分发挥各类媒体的作用,大力宣传志愿服务理念、志愿精神,深入挖掘和宣传志愿服务的经验、典型,积极倡导存好心、做好事、当好人、有好报的社会风尚,营造有利于志愿服务的浓厚舆论氛围,引导人们向往和追求讲道德、尊道德、守道德。

(三)推进制度建设。要加强志愿者招募、注册、登记和管理、培训等制度建设,逐步壮大志愿者队伍,不断提高志愿者素质和志愿服务水平,建立志愿者参加志愿服务的长效机制。要建立以服务时间和服务质量为主要内容的志愿者星级认定和嘉许制度。要努力做好志愿服务的制度化推进工作,依托全国志愿服务信息平台,有效整合志愿服务活动资源,推进精准志愿服务,实现志愿者、服务对象和活动项目的有效对接。

 

附件:市卫计委“助力新福建 建设新三明 建功新时代”志愿

       服务行动安排表

 

 

 

附件

 

市卫计委“助力新福建 建设新三明 建功新时代”

志愿服务行动安排表

 

时间

活动主题

实施单位

备注

8

助力“温暖三明”

邻里守望志愿服务行动

市疾控中心、市卫生计生监督所

 

9

助力“幸福三明”

助老扶幼志愿服务行动

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市台江医院

 

10

助力“健康三明”

助医助残志愿服务行动

市妇幼保健院、市中心血站

 

11

助力“平安三明”

应急救援志愿服务行动

市第一医院

 

12

助力“文明三明”

文明劝导志愿服务行动

委机关精神文明建设主体单位、

市皮肤病防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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