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
三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三明市公安局
贯彻福建省卫生健康委 福建省公安厅关于
转发启用新版出生医学证明(第六版)的通知
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公安局:
现将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福建省公安厅《关于转发启用新版出生医学证明(第六版)的通知》(闽卫妇幼发明电〔2018〕483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国家和省上要求,做好贯彻执行。
(代章) 2019年1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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