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
各县(市、区)卫健局,市医保中心各县(市)管理部,市属各医疗卫生单位:
现将福建省卫健委、福建省医保局《关于印发<福建省远程医疗服务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闽卫医政函〔2018〕983号)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三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三明市医疗保障局
2019年2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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