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创建无“红包”医院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三明市卫健委医政科 时间:2021-04-30 17:00
 

各县(市、区)卫健局,市属各医院:

现将《创建无“红包”医院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三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430  


 

创建无“红包”医院活动实施方案 


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以病人为中心”的理念,持续加强医院行风建设和医务人员职业道德建设,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构建健康和谐的医患关系,营造卫生健康事业发展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卫生健康工作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以及来闽、来明调研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大力弘扬“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甘于奉献、大爱无疆”卫生健康职业精神,持续改善医疗服务,不断提高群众就医获得感和满意度。

二、工作目标

以党建为引领,结合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和“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以“三好一满意”为目标,以创建无“红包”医院为载体,加强医德医风教育,弘扬白求恩精神和伟大抗疫精神,强化正向引导与激励,增强广大医务工作者廉洁从医的意识;完善惩防并举监督机制,以正风肃纪实际成效取信于民,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构建健康和谐的医患关系。

三、工作内容

(一)加强学习教育,提升自律意识

1.加强思想教育。通过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和“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对卫生健康工作系列重要指示批示和来闽、来明调研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做到知史爱党、知史爱国,坚定理想信念,把保障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践行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

2.加强医德医风教育。加强医院文化建设,通过制作院史、廉洁文化长廊展示医院文化,运用短视频等媒体多维度传播,挖掘树立身边的先进典型,讲好廉洁行医感人故事,大力弘扬“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甘于奉献,大爱无疆”的卫生职业精神和伟大的抗疫精神,树立德者受尊的正确舆论导向。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学习宣传贯彻,做到人人掌握,人人践行。

3.加强法治教育。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民法典》《监察法》,以及《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执业医师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等卫生健康领域法律法规,落实好从业人员入职前和常态化法治教育,强化学法、知法、守法意识,把学习成效转化为自觉行为。

4.加强警示教育。采取发送廉洁行医微信、短信、开设宣传栏、通报典型案例、提醒约谈等方式,加强对从业人员学习教育、完善风险预警、制约监督、调查处置机制,筑牢“底线”“红线”意识,增强廉洁从医自觉性。

5.加强医患沟通能力培训。开展多种形式人文关怀和医患沟通能力培训,落实知情同意、伦理审核,以实例分析、桌面推演、研讨座谈、专家讲座等方式,引导医护人员践行初心使命、加强人文关怀,勤换位思考、增进医患理解互信,提升医患沟通能力,共同构筑和谐医患关系。

(二)加强正向引导,树立清风正气

1.建设廉政文化。因地制宜开展征集拒收“红包”为主题的廉政文化标语、标识、动漫、短视频等活动,在门诊大厅、诊室、病区、科室等公共场所及宣传栏张贴、滚动播放,形成各具特色的创建主题,打造“一院一品牌”,凝聚正能量,弘扬新风正气,清除“不良土壤”空间,推动医患双方和工作人员自觉抵制“红包”,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2.践行公开承诺。医疗机构要切实做好个人向科室承诺、科室向医院承诺、医院向社会承诺的三级承诺制,做到承诺公开、人人皆知、人人遵守,形成个人、科室、医院和社会合力创建的良好局面。

3.加强宣传引导。医疗机构要在网站、微信、微博等媒体平台,开展形式多样的创建无“红包”医院宣传活动,宣扬先进典型,展示廉洁文化创建实效。强化患者入院宣教,严格术前“三人”访视等制度,曝光送“红包”的不良行为,引导患者不送“红包”,做尊医重卫的推动者、遵纪守法的践行者、和谐医患的参与者,共同营造圣洁的医疗环境。

4.落实正向激励。医疗机构要完善绩效工资内部分配办法和考核制度,健全以岗位工作量、服务质量、行为规范、技术能力、医德医风和患者满意度为重要指标的内部绩效考核体系,合理确定医务人员收入,实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制定切实可行的奖励机制,对举报收受“红包”经查实的,给予举报者红包金额的一定倍数奖励。将创建无“红包”医院的情况作为党支部、科室、个人各类评先评优的重要条件之一,对工作突出、成效明显的,给予表彰和奖励,树立典范。

5.完善处理机制。医疗机构要指定专门部门受理登记医务人员上交的“红包”。对一时无法拒收的“红包”,应在24小时内上交医院指定部门,或替患者缴纳医药费用,并及时告知患者。逾期不上交的,视同收受“红包”,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医药购销有关管理规定,建立健全“回扣”治理长效机制,与所有医药供应企业签订廉洁购销合同,保持打击“回扣”行为高压态势,进一步优化医疗行业营商环境。

(三)加强监督检查,形成高压态势

1.建立约谈提醒。医疗机构要坚持抓早抓小、有效预防,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医疗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完善抵制“红包”、“回扣”的约谈提醒制度,对存在可能收受“红包”、“回扣”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人员和科室,采取个别谈话、集体谈话的方式,及时提醒、及时纠正,做到常约谈、勤监督,切实防止收受“红包”、“回扣”等违纪违规行为的发生。

2.落实出院回访。医疗机构要将出院病人回访调查与满意度调查相结合,每个住院病人出院后1个月内必须开展调查回访,将“是否收取红包”作为重点回访内容,以问题为导向落实整改,促进行业风气和医疗服务持续改进提升。“红包”专项整治纳入二级以上医院满意度调查和医院评价重要内容,并加大分值权重。

3.畅通投诉渠道。卫健部门、医疗机构应当建立畅通、便捷的投诉渠道,在单位网站、医疗机构显著位置公布投诉处理程序、地点、接待时间和举报电话、举报电子邮箱,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统一受理包括“红包”、“回扣”问题在内的投诉举报。市卫健委举报电话:8277270,邮箱:smyzk0598@163.com,地址:三明市梅列区红岩新村5207室。

4.做好案件查办。卫健部门要加大案件督办力度,对群众反映问题和上级部门转办案件实行台账管理,按规定及时处理,做到认真查实、及时反馈,对查证属实的情况要落实处罚措施,不得推透拖延,姑息包庇。

(四)建立责任追究,落实处罚措施

1.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在公立医院满意度调查红包专项调查和收到日常投诉举报中,1年内医院被反映有以下情形并经查实(医院自查除外):(1)收受“红包”行为累计3起(含3起)以上的,取消医院分管医疗、党风廉政建设的院领导年度评优评先资格;2)收受“红包”行为累计6起(含6起)以上的,实行问责,追究医院党政主要领导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主体责任,当年度医院评价不合格。医疗机构要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对涉及收受“红包”、“回扣”的医务人员要严肃处理,并实行问责。

2.严格落实处罚措施。收受“红包”、“回扣”行为一经查实,对有关人员应做出以下处理:(1)责令退还,并按“收一罚十”予以处罚。(2)与医师定期考核、医德考评挂钩,收受“红包”、“回扣”行为记入当事人的医德医风档案,实行“一票否决”,当年医德考核和医师定期考核不合格,当年不得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和晋升薪级工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年限必须延迟2年。(3)收受“红包”、“回扣”行为情节严重的,按照《执业医师法》责令暂停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或直接给予解职待聘、解聘处理;属于索要、暗示患者送“红包”的,一律以情节严重论处。(4)给予党纪、政纪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5)因收受“红包”、“回扣”被除名、辞退或个人主动辞职的,本市范围内任何医疗卫生单位不得安排其执业,卫健部门不得为其办理变更注册手续。

三、工作安排

(一)活动范围:全市二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为重点开展创建活动。鼓励其他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积极开展创建活动。

(二)职责分工:强化属地监管责任,按照统一组织、分级负责、分批推进原则开展创建活动,市卫健委负责市属综合医院、中医院和专科医院创建指导;县(市、区)卫健部门负责辖区二级医疗机构和基层医疗机构创建指导。

(三)时间安排:20214月至12月,分三个阶段进行。

1.宣传发动阶段(202146月)。卫健部门制定工作方案,细化重点任务、措施和要求,开展宣传发动。医疗机构因地制宜制定、报送创建实施方案。同级卫健部门于515日前向社会公布第一批创建无“红包”医院名单,通过召开创建无“红包”医院启动会或现场会等方式,举行挂牌、亮牌仪式,指导医院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教育活动,推动廉洁文化进医院、进病区、进诊室。通过多维度的宣传和公开承诺,打造特色精品廉医精诚文化,弘扬卫生健康职业精神,形成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

2.自查自纠阶段(202178月)。医疗机构落实行风监管主体责任,加强党建引领,对照方案要求,因地制宜细化创建措施,采取综合治理措施,建立健全医院院内监督和管理机制,对标开展自查自纠,自觉接受监督。

3.整改提升阶段(20219月—12月)。卫健部门加大明察暗访和举报线索调查力度,对经查实的,依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理。医疗机构以就医群众需求为依据,对照问题和薄弱环节,举一反三,加强整改,健全无“红包”医院长效机制,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人性化、优质化的高效医疗服务。总结提炼创建经验,对创建成效突出的单位适时予以通报表扬,并授予创建“无红包”医院活动优秀单位牌匾,讲好感人医患故事,使医务人员的好风气好形象在人民群众心中扎根。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卫健部门要强化行业监管主体责任,将创建活动与开展医院巡查、规范医疗行为、促进合理医学检查等工作相结合,因地制宜制定本地区实施方案,以正向引导和宣传教育为重点,建立完善惩防并举监督机制,推动建立遏制“红包”长效机制,营造风清气正的就医和医疗卫生发展环境。医疗机构要加强对创建无“红包”医院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专门工作机构,指定专人负责,细化工作方案,推动工作落实。

(二)强化监督检查。各地要按照省委“1+X”监督机制的要求,对涉嫌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的问题线索及时向纪委监委移送,严肃查处、严肃问责。将“红包”、“回扣”问题纳入医疗机构纪检监察部门日常监督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内容。强化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规范服务、质量安全、行风建设等主体责任,坚持防治结合惩防并举,加强警示教育,对典型案例要严肃查处并通报。

(三)注重工作实效。加强正面引导,强化医德医风建设,充分发挥制度的约束和正向激励作用,确保活动取得实效。通过创建无“红包”医院,全面提升医院的形象及社会满意度,营造医院发展优良的外部环境。通过创建无“红包”医院,促进医院内涵建设,把患者的满意度作为衡量医疗服务质量的标尺,严格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努力提高医疗服务水平,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请各县(市、区)卫健局,于2021510日前报送创建工作方案和辖区参加创建活动的医院名单,1210日前报送创建工作总结。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