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医改暨卫生计生工作会召开

发布时间: 2018-03-09 17:05   来源:三明市卫计委    字号:

 

  38日,市政府召开全市医改暨卫生计生工作会。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全国、全省卫生计生工作会议各项决策部署,总结部署我市医改和卫生工作。副市长张元明出席会议并讲话。  

  张元明在讲话中,充分肯定过去的一年全市医改与卫生工作取得的新进展,全面分析我市医改和卫计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和亟待解决的问题。  

  张元明强调指出,今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开局之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我们要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以健康三明建设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坚定不移深化医改,聚力抓重点、补短板、增活力,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过程、全周期的卫生与健康服务,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健康基础。  

  张元明对抓好今年医改及卫生工作提出了六点意见。  

  一是持续推进总医院建设。要完善总医院运行机制,提高运行、服务、管理效率,改进上下联动、分工协作机制,提高医疗资源利用效率和整体效益;加快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着重推进管办分开、政事分开,建立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协调、相互制衡、相互促进的管理体制和治理机制,推进医院内部管理规范化、精细化、科学化;大力推进分级诊疗,促进医疗资源、人才、病种下沉基层,让群众在家门口就能实实在在享受到医改红利。  

  二是持续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要全面推广医保打包支付,引导医疗卫生机构和广大医务人员参与普及健康生活、优化健康服务,遏制过度医疗,降低医疗成本,加快从以“治已病”为中心向“治已病”与“治未病”并重,最终向“以健康管理为中心”模式转变;进一步深化C-DRG收付费试点工作,促进医疗机构运行机制转换,有效降低医疗成本,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  

  三是持续抓好重点项目建设。今年,要用好世行贷款医改促进项目资金和农行三明市民生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项目资金,补齐发展短板,提升服务能力,增强发展后劲。  

  四是持续改善医疗服务水平。要深入开展改善医疗服务行动,不断强化医疗质量监管,传承发展中医药事业,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医改成效,提高社会满意度。  

  五是持续做实公共卫生服务。要加强重大疾病防控,加强爱国卫生工作,加强妇幼健康工作,加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确保我市公共卫生服务不断档、不弱化,不断提升公共卫生服务水平,协同构建新的公共卫生安全防控屏障。  

  六是持续营造良好发展氛围。要全面加强党的建设,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要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确保党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和政策部署在医院不折不扣落到实处,努力建设患者放心、人民满意的现代医院。要全面加强行业作风建设,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和省、市实施办法,切实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持之以恒反对“四风”,严肃查处医疗卫生领域各种违法违纪行为。要全面加强政策宣传,既及时传达、解读医改政策,让广大医务人员全面正确理解、掌握各项政策,又广泛宣传医改政策,提高患者政策知晓率、受益率,积极营造良好的改革氛围。  

 

  会上,市卫计委主任蔡金明回顾总结了2017年全市卫生计生工作,对做好2018年卫生计生工作提出六点具体要求:一是坚持创新发展,完善总医院运行体制,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构建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改进院长目标年薪考核办法,组织实施好世行贷款项目,持续推动深化医改工作;二是坚持项目带动,扩充基础设施资源、健康信息资源、医学人才资源,补齐医疗卫生资源短板;三是坚持预防为主,强化重大疾病防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爱国卫生运动、应急救援、精准扶贫,增加全民健康服务供给;四是坚持中西医并重,实施中医振兴发展工程,健全中医康复体系,推动中医药文化宣传与普及,增强中医药服务能力;五是坚持质量优先,保障医疗质量安全,改善医疗服务,改进行政审批执法监督服务,提升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六是加强系统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尊医重卫环境建设,为推进卫生计生事业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会上,市卫计委副主任于修芹通报了2017年院长年薪制考核情况;市医保局副局长徐志銮总结2017年医保情况,对2018年医保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市直有关部门负责人;各县(市、区)分管领导,卫计局局长;市卫计委班子成员,直属单位、委机关各科室主要负责人;市医保局、医管中心班子成员和各科室负责人,市医管中心各县(市)管理部主任;市第一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各县(市)总医院院长等参加了会议。(委宣传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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