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三明市新一轮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创建活动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时间:2016-06-22 17:25

 

关于《三明市新一轮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

先进单位创建活动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616日,三明市计生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三明市新一轮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现解读如下:

一、创优背景

为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决定》(中发〔201540号,以下简称中央《决定》)、《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全面提升我市计划生育工作水平,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开展新一轮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创建活动的通知》(国卫指导发〔201617号),《福建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开展新一轮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创建活动的通知》(闽卫指导〔201660号)通知精神,决定我市开展新一轮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以下简称新国优)创建活动。

开展新一轮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创建活动,是实施好全面两孩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有力保障,是改革完善服务管理、提高计划生育工作能力和工作水平的有效载体,是增进家庭幸福、促进社会和谐、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的重要举措。做好新一轮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创建工作,对于做好新时期我市计划生育工作,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主要内容

1.落实党政责任。把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作为重要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坚持和完善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制度,落实目标管理责任制和一票否决制。

2.加强部门协作。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履职尽责,进一步健全齐抓共管计划生育的工作格局,建立完善生育支持、幼儿养育、青少年发展等家庭发展政策,鼓励按政策生育。

3.做好宣传倡导。深入宣传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正确引导舆论。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和关爱女孩行动,普及优生优育、生殖健康知识,倡导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

4.依法规范管理。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全面推行网上办事。依法行政,文明执法,规范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维护良好的生育秩序。加强计划生育政务公开,深入推进诚信计生和群众自治。

5.提升服务水平。推进优生优育全程服务,落实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加强孕产期保健服务和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全面实行避孕方法自主选择。大力推进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

6.完善扶助保障。加大对计划生育家庭扶助力度,落实各项奖励和扶助政策。关怀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妥善解决他们的生活照料、养老保障、大病治疗和精神慰藉等问题。

7.强化信息支撑。健全县乡村三级出生监测网络,实现信息共享,推动部门信息互联互通。运用信息化手段,优化工作流程,提高服务效率。

8.巩固基层网络。优化整合卫生计生资源,妥善解决好村级计划生育专干的报酬待遇、养老保障等问题。建立健全卫生和计划生育综合监督行政执法体系。加强计划生育协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生力军作用。

三、评审程序

新国优的评选按照县级申报、市级推荐、省级评审、国家命名的程序进行。实行总量控制,动态管理,每3年为一评选周期,每一周期评选出的新国优比例不超过应参评单位总数的20%。连续两个周期被评为新国优的,荣誉称号可顺延一个周期。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层层召开创建动员会,加强舆论宣传,营照浓厚的创建氛围。

(二)制定创建方案。各县(市、区)要制定具体的、可操作的创建活动方案,突出服务管理改革、幸福家庭创建等重点工作,打造亮点,创建品牌。

(三)强化督查指导。以县(市、区)为重点,县、乡、村三级联动,广泛深入地开展创建活动,求真务实,讲求实效。

(四)严格责任落实。严格把握标准,严明工作纪律,对弄虚作假、违法违纪等行为,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