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三明市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解读
来源:三明市卫健委 时间:2020-02-10 15:21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卫生健康委等10部门《关于印发福建省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卫职健〔2019〕86号),三明市卫健委会同市发改委等10部门联合印发了《三明市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分为“总体要求、重点任务、保障措施”三个部分。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第一部分“总体要求”。到2020年底的具体目标是“摸清2个情况、完成7项指标、建成2个网络”,即:摸清用人单位尘肺病危害基本情况和报告职业性尘肺病患者健康状况;完成危害申报率、定期检测率、健康检查率、培训率、“三同时”实施率、监督检查率要达到95%和工伤保险覆盖率达到80%以上等7项指标;基本建成职业健康监督执法网络和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网络。

  第二部分“重点任务”。主要明确五项任务,一是粉尘危害专项治理行动有5项工作,包括开展粉尘危害基本情况摸底调查,开展煤矿、非煤矿山、冶金等重点专项治理,开展水泥行业执法专项行动,粉尘危害治理“回头看”,推进粉尘危害专项治理行动,淘汰一批不符合职业健康基本条件的企业;二是尘肺病患者救治救助行动有3项工作,包括尘肺病监测、筛查和随访,将《职业病分类和目录》中的13种尘肺病全部纳入重点职业病监测内容,对所有诊断为尘肺病的患者建立档案,实现一人一档,对诊断为尘肺病的患者实施分类救治救助,实施尘肺病重点行业工伤保险扩面专项行动。三是职业健康监管执法行动有3项工作,包括夯实职业健康监管基础能力,严把职业病危害源头关,开展职业健康监管执法行动。规范用人单位的从业行为,督促用人单位落实职业病危害防治主体责任。四是用人单位主体责任落实行动有2项工作,包括履行企业防治主体责任、积极开展“健康企业”建设活动。五是防治技术能力提升行动有2项工作,建立完善市、县二级支撑与服务网络和加强基层尘肺病诊治康复能力建设。全力推进基层尘肺病的康复能力建设,在大田县、永安市实现常住尘肺病患者达到100人的乡镇有康复站,达到10人的村居有康复点。

  第三部分“保障措施”。主要明确要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市级职业病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主动研究尘肺病防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协调相关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落实工作任务,建立工作台账,互通信息,密切配合,切实抓好落实。落实地方政府责任,将尘肺病防治纳入政府议事日程,地方政府要成立主要领导负责的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将尘肺病防治工作作为脱贫攻坚的重要内容,明确目标与责任,研究落实各项防治措施。市、县二级人民政府逐级签订目标责任书,层层压实责任,督促落实各项防治工作,保障如期完成攻坚行动目标。

  原文网址:http://xxgk.sm.gov.cn/szfgzjg/wsj/zfxxgkml/gfxwj_2431/202003/t20200327_1512541.htm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