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药与科技教育科

发布时间: 2019-03-28 17:52   来源:三明市卫健委人事科    字号:

    拟订中医药(含中西医结合、民族医药,下同)发展规划、政策和相关技术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对中医医疗、教育与科研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质量监管工作,按规定承担中医医疗机构管理工作,实施中医药人员执业标准和考核制度。规划指导中医药人才培养;指导推进中医药服务体系和能力建设。推进中医药继承与创新,承担中医药师承教育工作,组织协调中医药科研和技术开发。组织开展中医药资源普查工作,推进中医药学术交流和技术合作。组织开展中医药文化的继承、传播和发展,推动中医药防病治病知识普及。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开展野生中药材资源保护。拟订卫生健康科技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承担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工作。组织开展住院医师、专科医师、全科医生培训等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工作。协同指导医学院校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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