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医改办、卫计局,各县(市)管理部:
为加快推进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配合基层医疗卫生综合改革,促进中医药医疗资源下沉,切实解决基层中医馆人才短缺、中医服务氛围不够等问题,提高基层中医药服务水平,让群众对中医药服务拥有更多的获得感,结合我市实际,现将关于在基层中医馆开展县乡中医药一体化管理试点工作通知如下:
一、试点范围
除个别中医服务氛围浓厚的基层中医馆(如三元区白沙街道社区服务中心中医馆等)外,其他基层中医馆均要开展县乡中医药一体化管理试点。个别未开展县乡中医药一体化试点的基层中医馆,需由县卫计局将该中医馆开展中医药服务业务情况书面上报市卫计委备案。
无县级中医院(县医院中医科)的可根据实际与市级医院对接。
二、目标任务
应用“互联网+中医药”,积极探索建立中医药县乡一体化管理的长效机制,建立完善以县级中医院(县医院中医科)为支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中医馆为主体,建成中医药诊疗设备基本齐全,人员配备较为合理,切实提高基层中医馆中医药服务水平,能够基本满足城乡居民对中医药医疗保健服务需求,使人民群众享受到更加便利的中医药服务。
三、工作内容
(一)统一机构设置。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综合服务区(中医馆)建设指南》规定,进一步加强基层医疗机构的标准化中医综合服务区(中医馆)的规范化建设工作。
(二)统一人员调配。放宽对中医药人才招聘和使用的条件,由各县(市、区)卫计局根据各中医院(县医院)、各中医馆中医药人员编制情况,组织县中医院(县医院)及用人单位按相关规定自主公开招聘。对新招聘人员在县中医院(县医院中医科)跟师带教两年后,由县卫计局在全县进行统一调配,确保每个基层中医馆有3名以上中医药专业人员。对在乡镇工作五年以上的中医药人员,根据其考核考评情况,择优选调回县城工作,确保中医药人员“上得来、下得去、留得住、用得上”。
(三)统一技术服务。每年安排基层中医馆的中医药人员到县中医院(县医院中医科)免费进行不少于三个月的进修学习,县中医院(县医院中医科)每月给予适当生活补助。同时,县中医院(县医院中医科)实行对口支援、双向帮扶,轮流选派资深的中医师定期到中医馆坐诊,原则上确保每个中医馆有3名以上中医药人员,每人每周集中坐诊时间不少于3天,并定期组织开展乡镇卫生院中医药人员和乡村医生的培训和轮训,使他们能够熟练掌握当地常见病多发病的中医药防治和适宜技术。
(四)统一饮片配送。为充分发挥县中医医院(县医院中医科)的中医药人才、优质中药饮片和先进中药煎药设施设备的作用,借鉴尤溪县“互联网+中医药”服务经验,可依托县中医院(县医院)成立县级中医药延伸服务中心,基层中医馆开具中医药饮片处方,通过对接县中医药延伸服务信息平台,服务中心相关人员对中药处方进行审核、点评、配药、代煎、包装,并通过物流配送到基层中医馆,县城区内的直接配送到户交给患者签收,降低基层中医馆中药药事运行成本,提高广大人民群众运用中医药防治疾病的积极性。
(五)统一业务管理。单独将基层中医馆业务纳入县中医院(县医院中医科)统一管理,在县卫计局领导下,县级中医药延伸服务中心负责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和考核标准并组织实施;成立中医药技术指导组,负责对基层中医馆统一进行技术指导、业务培训和业务管理。
(六)统一收支待遇。开展县乡中医药服务一体化的基层中医馆业务收支、药事服务费、辨证施治费等由相应的县中医院(县医院中医科)统一调配。选派到中医馆坐诊的中医师待遇不得减少,在中医馆的业务量并入原单位工分制考核,并允许其在基层中医馆领取工作补贴。中医馆原有人员的人事关系、工资待遇仍在原单位。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分工。
各县(市、区)成立县乡中医药一体化管理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试点工作的统一领导。县卫计局负责全县中医药服务县乡村一体化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制定各医疗机构年度目标任务,落实选派到基层中医馆服务的中医师人员奖励、补助等政策,并会同有关部门定期对试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评估。
县中医院(县医院中医科)定期组织开展中医药文化宣传、专家义诊咨询等活动,加强中医药知识宣传与普及,并负责对全县中医药人员技术培训、业务指导和基层中医馆的“六统一”管理。各基层医疗机构要切实履行职责,把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确保中医药服务县乡村一体化管理工作稳步扎实推进。
(二)加大投入,强化保障。
各县(市、区)要切实按照《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推进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2016—2018年)工作方案的通知》(明政办〔2016〕44号)要求,切实强化投入保障,做到公立中医医院硬件投入靠政府,公立医院中医药类在编专业人员的基本工资由当地财政核拨,并逐年提高各级中医事业费占医疗卫生经费的比例。
市医疗保障管理局在医保政策方面支持开展中医药县乡一体化试点,允许县中医院(县医院中医科)应用“互联网+中医药”技术,将中医药服务延伸到基层中医馆,并在医保报销政策上继续向基层倾斜。
各县中医院(县医院)要充分应用“互联网+”技术,充分依托卫生专网,在信息化上予以保障,确保基层中医馆的各项业务数据结算与县级医院信息系统实现无缝对接。
(三)加强宣传,注重引导。
各基层医疗机构要在县级中医师驻点中医馆坐诊期间,利用入户宣传、健康宣传栏、画报、横幅、微信、报纸、电视等宣传手段,推送、刊登以及播放中医师坐诊信息,加大宣传力度,引导民众选择中医师就诊,确保中医师的技术优势得到有效发挥。
同时,还要结合中医中药中国行、中医药科普知识宣传普及等活动,采取多种方式宣传普及中医药文化知识,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支持中医药事业健康发展的浓厚氛围,促进中医药服务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
五、试点时间
2017年1月1日起实行。
三明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三明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明市医疗保障管理局
2016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