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制作本年度报告。报告内容包括卫生局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改进情况等。统计数据期限自200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报告将在市卫生局网站进行公开。联系电话:0595-8223521。
一、概述
(一)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组织机构
根据《条例》规定,我局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其他分管领导为副组长,职能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并明确了局办公室具体承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业务处室也都明确了一名同志负责各条线信息收集。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也都成立了由党政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的“院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同时组建了有单位工会领导、资深专家、民主党派代表以及在单位工作的地方政协常委、委员参加的民主评议监督小组和公开工作监督小组,从组织层面上解决了有人管事、有人做事的问题。
(二)编制了《市卫生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新要求,对原《三明市卫生局政务公开指南》进行了修订完善,完成了《三明市卫生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三明市卫生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均已在市卫生局网站公开,并定期更新公开目录。
(三)加强了公开载体建设
为适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2008年,市卫生局机关投入近万元,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对原来的卫生局网站进行了改版建设,开设了政府信息公开专题栏目,增加了办事指南和互动功能。
(四)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系列制度
根据《条例》规定和省、市有关要求,我局在前阶段政务、院务公开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修订出台了《三明市卫生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试行)》、《三明市卫生局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制度(试行)》、《三明市卫生局政府信息公开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试行)》、《三明市卫生局政府信息公开民主评议制度(试行)》等一系列制度,努力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据可依,有章可循。
(五)扎实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宣传培训工作
市政府培训会议召开后,我局迅速在局长办公会上进行了传达学习,对本部门贯彻《条例》工作进行了研究,明确了由局纪检组长柯若男同志分管,监察室、办公室共同承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要求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政务、院务公开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同部署、同推进,做出卫生特色。办公室也召开了各处室负责人会议,集体学习《条例》,努力吃透文件精神和上级要求,并明确了办公室一名同志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建设工作,各处室也明确了一名同志负责本处室有关政府信息收集上报工作,并对机关科级以下公务员进行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题培训,进一步增强机关工作人员政府信息公开意识。组织机关公务员参加了市政府信息公开办组织的网上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知识测试活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根据市政府信息公开办的统一要求,三月底前对局机关2003年至2007期间产生的所有政府信息进行了逐件清理。同时,认真做好市政府办下达的“百件实事网上办”由卫生部门负责维护、更新,及时在卫生局网站公开重大活动和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共公布信息112条。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也在加强与当地主要媒体联系,及时报道相关工作信息的基础上,建立了单位网站、电子大屏幕、触摸屏,落实专人负责后台管理,发布与更新相关信息,并注重电梯文化、病区文化建设,对一些时效性要求比较高的内容及时予以公示。所有医院都把患者的权利与义务,本院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等相关内容多途径向患者公开,为患者特别是农村前来就医的患者提供了极大的方便。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情况
市卫生局网站设立了依申请公开和在线咨询栏目,2008年度未收到群众在线咨询。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与减免情况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暂未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费用。
五、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情况
本年度,本机关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事项。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本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存在不足是政府信息公开队伍人手不足,一些政府信息虽及时在卫生局网站上及时进行了公开,但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及时性不够。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公开队伍建设,努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及时性。
指标名称 |
计量单位 |
数量 |
主动公开信息数 |
条 |
112 |
其中:1.网站公开 |
条 |
112 |
2.政府公报公开 |
条 |
0 |
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总数 |
条 |
0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0 |
2.传真申请 |
条 |
0 |
3.电子邮件申请数 |
|
0 |
4.网上申请数 |
条 |
0 |
5.信函申请数 |
条 |
0 |
6.其他形式申请数 |
条 |
0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0 |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3.否决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其中:(1)非《条例》所指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2)“政府信息不存在”数 |
条 |
0 |
(3)“非本机关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4)“申请内容不明确”数 |
条 |
0 |
(5)“免予公开范围”数 |
条 |
0 |
(6)其他原因 |
条 |
0 |
网站专栏页面访问量 |
人次 |
40000 |
行政复议数 |
件 |
0 |
行政诉讼数 |
件 |
0 |
行政申诉数 |
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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