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卫生局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来源:市卫生局 时间:2014-10-31 15:26

市政府信息公开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制作本年度报告。报告内容包括卫生局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改进情况等。统计数据期限自201311日至1231日。本报告将在市卫生局网站(www.smphb.gov.cn)进行公开。联系电话:0598-8223521

一、概述

根据《条例》规定,我局按照要求,进一步深化信息公开内容,优化信息公开形式,完善信息公开制度,积极稳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明确了各科室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责,加强各业务科室信息收集员的业务培训,在保障公民对医疗卫生系统工作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监督权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取得明显成效。201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各项工作开展顺利,全年共制作获取政府信息总数333条,其中59条为主动公开信息,253条为依申请公开信息,21条为不予公开信息。

  (一)严格制度执行。进一步落实《三明市卫生局关于完善机构保密相关管理制度的通知》(明卫〔2012254号)文件,完善信息公开制度,进一步明确机关各处室和各有关单位信息公开的职责和工作要求,建立健全信息审核、发布、备案等一系列工作制度。在实际工作中,我局严格保密工作各项制度,将信息公开的要求融入公文管理流程,强化依申请公开的过程管理,严格控制申请公开的审核要求和程序。

(二)优化公开渠道。一是充分利用三明市级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发布我市主动公开的文件,及时向政府网站报送我市卫生工作相关信息,拓展群众对我市卫生事业相关工作的认知渠道。二是严格要求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及时将各自主动公开文件电子化,及时上传至各自医院网站上,特别是对一些时效性要求比较高的内容及时予以公开。

(三)加强培训学习。我局对本部门贯彻《条例》工作进行了再研究,继续由局纪检组长冯爱平同志分管,监察室、办公室共同承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要求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政务、院务公开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同部署、同推进,做出卫生特色。办公室也多次召开各科室负责人会议,进一步学习《条例》,努力吃透文件精神和上级要求,并明确了办公室一名同志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建设工作,各科室也明确了一名同志负责本科室有关政府信息收集上报工作,并利用局务会议对机关科级以下干部进行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题培训,进一步增强机关工作人员政府信息公开意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3年度本局及时在市政府网站以及卫生局网站公开重大活动和重点工作进展情况,主动公开文件59条,电子化率达100%,市卫生局网站访问量达29462人次。同时积极向市政府网站报送卫生信息,全年共报送公开信息120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情况

  我局2013年共制发依申请公开253件,申请信息公开0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与减免情况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无人对依申请公开信息进行申请,暂未收取到检索、复制、邮寄等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本年度,本机关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事项。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

本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存在问题反映在信息公开队伍人手不足。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统计报表

指 标 名 称

计量单位

2013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59

932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

59

932

    2.政府公报公开

0

0

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总数

0

0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0

    2.网上申请数

0

0

    3.信函申请数

0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0

0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0

0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0

    3.不予公开答复数

0

0

4.其他类型答复数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数

0

0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0

0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0

0

行政复议数

0

0

行政诉讼数

0

0

三明市卫生局

                           2014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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