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卫计委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16年度我委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与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附表等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的统计数据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报告将在市卫生计生委网站(http://wjw.sm.gov.cn/)进行公开。联系电话:0598—8292196。
一、概述
2016年,我委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在市政府公开办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办法》要求。根据本单位工作实际,结合《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精神,按照信息公开工作总体要求,认真对照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分解表,结合当前卫生和计生工作重点,及时公开医改政策解读及国内各主流媒体对三明医改经验成果的宣传报道信息、医疗卫生信息、计生当前政策法规和优先优惠政策等信息,在保障公民对医疗卫生计生系统工作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监督权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取得明显成效。
我委加大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对上传材料认真审核,严把法律关、政策关、文字关和保密关,确保了职责范围内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全面、及时、准确、规范。我委依托政府门户网站,积极拓展政务公开渠道,增强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引导舆论的功能。更新完善了“三明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官方网站,增加了“三明市公众健康信息服务管理平台”,为群众预约就医提供了方便。主要负责人积极带头宣讲政策,原市卫计委主任包著彬赴上海、桂林、江苏等地宣讲三明医改政策并接受媒体采访;今年我委茅声禄副主任组织做了一期“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增进了与公众的互动交流。
(一)着力推进医疗卫生计生信息公开。一是完善公开目录。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按照省卫计委办公室《转发国家卫计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医院、计划生育服务机构等9类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目录的通知》要求,结合医院实际,认真编制院务公开内容目录,规范和细化信息公开目录设置,规范和细化向社会公开、向患者公开、向内部职工公开等内容,规范和细化信息的采集、编制、审查、公开、管理等流程。二是更新公开信息。及时更新完善相关数据,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医疗卫生计生服务单位信息,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工作随时公开,热点问题及时公开,重点事项适时公开,健全院务公开长效工作机制。截止至12月各级医疗机构共公开各类信息1312条。三是拓宽公开渠道。充分利用网站、电视、微博微信、短信平台、咨询热线、公开公示栏、电子信息屏等多渠道传播信息,确保公众及时知晓和有效获取公开的医疗卫生计生服务信息。加强医患沟通等便民服务工作,完善医疗服务咨询和投诉制度,及时妥善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化解医患矛盾。针对出现质疑的情形,及时准确发布权威信息,回应公众关切的问题。
(二)主动做好政策解读。根据当前工作和热点,委有关科室在起草政策文件时同步制定解读方案,做到同步起草、同步报批、同步公布。2016年,公布了有关《三明市新一轮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创建活动实施方案》、《三明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规范孕十四周以上终止妊娠工作的通知》、《关于深入开展创建“平安医院”活动依法维护医疗秩序的意见》、《福建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办法》等政策解读和官方解读。
(三)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一是积极做好舆情监测引导工作。今年3月,网传三明有人感染H7N9病例的消息,对此,委领导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人员进行认真核查。经核实,三明辖区未发现H7N9病例报告;全市各医疗机构也没有收治人感染禽流感疑似病例报告,也无医务人员被隔离。及时在微信、微博、官方网站,发布三明辖区未发现H7N9病例报告信息,有效阻止了谣言传播,平息了事态;二是充分发挥主流媒体作用。今年召开全市卫生计生工作会议、视频会、医改推进会等,均按要求组织三明日报、三明电视台、三明广播电台等主流媒体记者参加会议,做好宣传报道工作,传递正能量,营造卫生计生事业健康发展的社会舆论氛围。
(四)深化改革与发展事项公开。一是推进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开。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重点公开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推行省级行政权力清单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2015年7月6日,三明市人民政府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公示了我委行政权力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8项),其中行政权力清单包括行政许可(18项)、行政确认(1项)、行政处罚(146项)、行政强制(6项)、行政征收(1项)、行政裁决(1项)、行政监督检查(62项)、其他行政权力(3项)等共8大类238项;2015年12月28日,三明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了卫生计生委责任清单,共18项332条,多部门监管事项责任划分4项。二是推进医疗卫生市场监管公开。根据省卫计委办公室《关于印发福建省卫生计生系统贯彻落实推广随机抽查机制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卫办家庭函〔2016〕3号)和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随机抽查机制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我委结合工作实际,2016年3月制定了《市卫生计生委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市卫生计生委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市卫生计生委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逐项明确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抽查方式等,并报市委编办备案;同时,及时在我委网站公布抽查结果和查处情况。三是推进重点领域信息政务公开。严格按照财政有关规定,及时在市卫计委网站上公开委年度预决算及“三公”经费;每月月初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上月公开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质监督信息,每月月初在市卫生监督所网站上公开全市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四是推进政务服务信息公开。2016年,开发了网上生育登记和办证平台,整合卫生和计生专网,将生育登记无缝融入优检、孕检、孕情跟踪、产检、分娩等过程之中,通过卫生计生“双网合一”、数据共享,使得医疗单位在现有的医用软件上,就能够实时查询群众生育情况,并采集生育登记原始数据,卫生计生部门同步获取采集数据,审核后就可以完成生育登记。群众也可以通过互联网或微信方式进行登记。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我委主要通过三明市政府门户网对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网上公开,内容包括卫计委概况信息、信息公开、健康天地、专题专栏、网上办事、政民互动等,于2016年6至7月,专题专栏新增加“计划生育社会征信平台”,网上办事新增“三明市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平台”。2016年,共计公开政府信息152条,历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540条,其中规范性文件141条、政务公开11条,全文电子化的主动公开信息数152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二)信息公开的形式主要以三明市政府门户网站、三明市卫计委网站、“健康三明”网站和微信公众号为平台,同时,广泛利用政务微博微信、电视、报纸、新闻网站等媒介公开政府信息。
(三)及时开展政策解读工作。2016年,及时公布了《三明市区域卫生规划(2016-2020年)》、《三明市“十三五”卫生计生事业发展专项规划》、《三明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规范孕十四周以上终止妊娠工作的通知》、《关于深入开展创建“平安医院”活动依法维护医疗秩序的意见》、《福建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办法》等政策解读和官方解读。2016年,发布7条有关卫计方面的政策解读。
(四)积极做好舆情监测引导工作。今年3月,网传三明有人感染H7N9病例的消息,对此,委领导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人员进行认真核查。经核实,三明辖区未发现H7N9病例报告;全市各医疗机构也没有收治人感染禽流感疑似病例报告,也无医务人员被隔离。及时在微信、微博、官方网站,发布三明辖区未发现H7N9病例报告信息,有效阻止了谣言传播,平息了事态。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16年,我委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涉及资金、人事等54条信息不予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委在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未收取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本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因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6年,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完善政务信息公开配套工作、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基础性等方面取得新的进展,但与公众的需求还存有差距,公开形式便民性需要提高。结合自查中存在问题,以下三个方面需加以改进:一是进一步充实政务公开内容。真正把广大群众关心和需要了解的热点问题、办理过程和结果公开出来,提高政务工作的透明度;二是进一步拓宽公开渠道,开辟其他有效途径,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确保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
七、附表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2016年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条 152 1540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条 152 1540 2.政府公报公开数 条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条 0 0 其中:1.当面申请数 条 0 0 2.网上申请数 条 0 0 3.信函、传真申请数 条 0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条 0 0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条 0 0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条 0 0 3.不予公开答复数 条 0 0 4.其他类型答复数 条 0 0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元 0 0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件 0 0 行政复议数 件 0 0 行政诉讼数 件 0 0
三明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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