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以及《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公布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要求,编制本报告。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个部分。报告统计数据时间段为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报告可在三明市卫健委门户网站(http://wjw.sm.gov.cn/)和三明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xxgk.sm.gov.cn/szfgzjg/wsj/zfxxgkndbg/)查询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三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联系(地址:三明市梅列区红岩新村5幢三楼,邮编:365000,电话:0598—8223521,电子邮箱:xinxi3521@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市卫健委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办法》,严格执行《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明市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的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实施,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
1.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亮点和成效
全年主动公开信息35条,历年累计876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在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中:机构设置、人事组织管理7条,规范性文件24条,规划计划1条,其他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3条。今年来,我委采取每月通报、纳入绩效考评等方式,拓宽政务信息来源,增加政务信息数量,全年报送信息85条,在《三明快讯》正刊发稿1篇,在省政府办《今日要讯》发稿1篇,在省委办《八闽快讯》第208期发稿1篇,在省委办《八闽快讯正刊交流版》发稿1篇。
2.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和落实情况
(1)强化重点民生领域信息公开
一是公开医疗质量信息,提高信息透明度。全市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按季度在医院官网公开平均住院日、药占比、门诊和住院次均费用等医疗质量相关信息,进一步提高医疗质量信息透明度。
二是大力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做好市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今年在市政府门户网站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医德医风建设、重大疾病防控、免疫规划、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传染疫情防控、应急处置与救援、医疗救护与卫生防疫等栏目发布信息,合计175篇。
(2)推进网上办事服务公开
一是进一步完善“互联网+政务服务”。大力推行网上审批,全面推行“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办事清单制度。在福建政务服务网公布我委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现有71个事项入驻福建省政务服务网上办事大厅,其中“一趟不用跑”的有29个,“最多跑一趟”的有36个。企业和群众可以通过外网申请,委审批办工作人员及时进行内网预审,审核通过的即可办理。公众提交申请受理后,可通过网络实时查询申请的办理进度。所有办理的审批服务件都及时生成电子证照、批文归集到电子证照库。全力配合市数字办完成“e三明”手机APP上线工作,将五个事项放入APP便民服务事项中,简化申请材料,为企事业单位和办事群众提供便利。
二是及时上报“双公示”信息数据。根据《三明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我市报送“双公示”信用信息的通知》(明信用办﹝2019﹞8号)文件要求,我委规范“双公示”数据报送机制,及时、全量报送信用信息数据,汇总于“信用中国(福建三明)”网站集中公示。截至12月31日,已上报行政许可数据2916条,行政处罚数据106条。积极督促被处罚的单位或企业执行处罚决定,对公示期限已满,有信用修复需要的企业,认真审核企业整改落实情况,指导企业在“信用中国”网站修复社会信用,并依程序撤销三明市卫健委行政处罚网上公示。目前5家企业的信用修复申请已办理。
三是改进办事流程。落实省卫健委文件要求,于2018年11月1日起正式运行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公示系统。通过对《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办事指南的修改和流程改造,企业和办事群众可以通过福建省政务服务网链接到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公示平台,直接办理食品安全企业标准的公示、备案工作,2019年已在网上备案公示106份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
四是不断完善委审核审批办运行机制。审批办工作人员严格按照行政服务中心的要求,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学习,加强与中心各科室、委机关各科室的沟通协调,不断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
(3)优化审批办事服务
一是落实“三集中”改革,优化审批办事服务
落实行政审批“三集中”改革,对入驻行政服务中心的事项,实行前台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模式。优化审批环节,压缩审批时限,梳理对照各设区市同类事项承诺时限,将所有审批事项时间压缩到全省各地市最短,压缩时间比例达94.9%,排全省第一。
清理并公开企业和群众办事需要提供的各类证照、证明材料,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我委入驻行政服务中心的71个事项,均对照最新的文件依据进行梳理,并按新要求全面更新网上办事大厅服务指南。
进一步实施“减权放权”。依据法律法规修订情况及简政放权工作实际,我委取消“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复核”、“县级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资质认证(含3个子项)”、“供水单位卫生许可证复核”、“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延续备案”等一系列行政审批事项;下放“护士执业注册”、“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的审批权限。
落实“证照分离”改革。将卫生健康部门的营利性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含港澳台资,不含外资独资)、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的生产企业除外)、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医师执业注册等4项列为“优化准入服务”改革事项,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列为“实行告知承诺制”改革事项。
二是不断规范和完善办理指南
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办事指南,办事指南之外未增加其他要求。办事条件发生变化的事项,及时公开变更后的相关信息和具体实施时间。在福建省政务服务网、三明市行政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闽政通APP、窗口办事指南等多渠道公布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等事项的办事流程、法律依据、承诺时限,明确办事责任主体、办理条件、所需材料、办公时间、交通路线、监督渠道等内容。依据工作实际及时修改更新《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办事指南。
(4)深入解读重要政策措施
2019年,印发公布了《<关于进一步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关于进一步加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救助帮扶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关于<三明市矿山、冶金、化工等行业领域尘毒危害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政策解读》、《三明市<关于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等政策解读文件共计4篇。11月14日上午10点,市卫健委党组成员、副主任卢叶文接受三明市政府门户网站专访,就《三明市防治慢性病中长期规划(2018-2025年)》政策解读与广大市民直接在线交流,倾听群众心声、解答热点难点问题。
(5)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加强舆情研判,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专门下发做好卫生健康政务舆情回应工作通知,提出明确要求。切实做好日常舆情管理,提升舆情风险管控能力。加强与主流媒体等联系,针对公共卫生计生重特大突发事件以及社会关注的热点、敏感问题,积极主动做好舆论引导,切实增强舆论引导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今年5、6月份,三明连续遭受暴雨袭击,灾情严重,作为卫生健康系统,我们紧急启动应急机制,全力投入抗洪抢险,一手抓紧急医学救援和公共卫生工作,全市因灾受伤23人得到有效治疗,一手抓洪涝灾害健康宣教核心信息发布,回应社会关切,增进社会理解,指导灾后环境消杀,助力灾后自救,确保大灾无大疫。今年6月,省人民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副市长张元明、原市卫健委主任蔡金明参加发布会,介绍三明医改先进经验,解读三明医改政策。今年12月,做好国家卫健委进一步推广福建省和三明市医改经验新闻发布会的对接、会场布置工作,中央、省级等34家媒体记者参加发布会,三明医改再次受到全国各地的关注。2019年以来,全市卫健系统没有发生因舆情处置不当、不力而引发的恶意炒作事件。
(二)依申请公开
2019年我委共制发依申请公开23件,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按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对照《条例》全面梳理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建立健全接收、登记、办理、答复等流程,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本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因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四)平台建设
1.公开制度建设情况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委办公室作为政务信息公开的职能科室,全面协调处理日常事务。二是任务层层分解。按照市政务公开办的工作要求,全面梳理卫生健康领域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科学分解任务,压实工作责任,形成了委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各相关科室积极配合的良好工作机制。
2.全面加强政府网站建设
建立健全网站管理制度,压实网站信息责任,严格落实信息发布负责人制度,加强日常动态管理,努力建设合格网站。今年,市政府办2次抽查通报网站建设情况,我委官方网站均达到合格网站要求。
(五)监督保障
将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内容纳入《三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2019年度绩效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以考核促落实、促整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5 |
5 |
5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50 |
增加5项 |
41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13 |
增加3项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144项 |
减少3项 |
52 |
|
行政强制 |
6项 |
增加1项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5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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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 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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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 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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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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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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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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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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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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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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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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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委政务公开工作有序推进,但离上级部门和群众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为:一是业务科室对政务公开工作还不够重视,主动公开政务信息意识不够强。二是信息公开内容有待完善,政务公开内容不全面。
针对存在的问题,下一步将重点从三个方面加以改进:一是继续加强领导,强化认识,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责任意识,转变理念,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门科室抓落实”的工作体系,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常态化;二是强化政务信息公开的质量。提高信息报送人员的业务水平,确保信息报送的质量。加大对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力度。全面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三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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