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6-01-13 17:1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要求,编制本报告。本年报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在三明市卫健委门户网站(http://wjw.sm.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发布。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三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联系电话:0598—8223521。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度,我委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持续深化政务公开工作,重点围绕以下几个方面推进:
  (一)主动公开
  2025年,我委严格遵循政务公开规范,构建多维立体化信息公开体系。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方面,通过官网公布3份文件,并建立动态更新机制;依托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条。政民互动方面,发布1条网上调查信息,发布2条意见征集信息。新媒体运营成效显著,“健康三明”微信公众号年度推文533条。官网五大栏目(市级动态、基层动态、医改动态、健康教育与促进、应急管理)全年更新政务信息196条。同时,持续通过第三方监测平台整改错敏信息,实现信息发布“零差错”。
  (二)依申请公开
  2025年,我委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件,上年结转1件,所有申请均依法办理。其中部分公开3件,不予公开1件,无法提供1件,不予处理1件,其他处理1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1.强化舆情处置。落实《关于强化卫生健康突发事件舆情处置能力的通知》,持续完善信息发布“三审”制度,组建卫健系统宣传队伍,提升舆情应对和舆论引导能力。同时,密切与市委网信办、省卫健委宣传处联系,及时跟踪处置网络舆情提示信息,今年以来,共计处理舆情131条,未发生重大网络舆情事件。
  2.强化民声回应。2025年3月27日,市卫健委副主任张清辉接受三明市政府门户网站专访,就“无陪护病房、检查结果互认”主题与广大市民直接在线交流,倾听群众心声、解答热点难点问题。
  3.强化业务宣传。组织完成市卫健委获评“人民满意公务员集体”荣誉的视频拍摄工作,并广泛发动各级各类媒体进行宣传报道。协调拍摄专题片《三明医改 中国样板》。对卫健委大楼一楼大厅进行楼道文化改造,突出医改和业务工作。挖掘利用宁化县陈塘红军第四医院历史遗存,持续深化“以健康为中心”的三明医改内涵。对表彰三明市卫健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宣传报道,开展全市卫生健康系统先进典型巡回宣讲活动,助力三明医改持续走深走实。策划以“三明市首届名中医”“中医经典应用培训”“守望乡村一辈子的老中医”为主题,分别对我市中医进行深度专访,在《三明日报》推出三个系列的专题报道29篇,通过生动故事与专业解读,立体展现名中医德艺风采及中医药独特魅力,有效弘扬中医药文化,提升名中医社会影响力。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1.健全完善制度体系。
  一是严格按照审查程序、标准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2025年我委共出台规范性文件3件,及时向市司法局备案、在委网站公示并录入规范性文件库,我委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共13件。二是审查清理党内规范性文件,协助市委法规科完成12份党内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其中5份确定继续有效。三是依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及信息公开要求,按时公示《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2025年度行政执法统计年报表》,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四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制定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和年度检查计划,涉企检查事项清单在委官网对外公示,切实做到“清单之外无检查”,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五是全面深化柔性执法,结合省卫健委相关行政裁量基准和我市实际情况,动态调整我市柔性执法“四张清单”,在委官网主动公开。
  2.提升政务服务效能。
  一是优化政务服务流程,我委85个五星事项实现网办率100%。规范电子证照服务,深化行政审批改革,持续推进优化“新生儿出生一件事”服务高效办理。二是落实“双公示”要求,汇总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用变动情况于“信用中国(福建三明)”网站集中公示,在市卫健委官网设立链接跳转,2025年共上传行政许可810件,行政处罚3起,根据信用中心公示规则,现对外公示行政许可939件,行政处罚4件。三是定期在委官网更新并公示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抽检结果、市区饮用水监测情况等民生关切的监管信息26期,定期更新“信用专栏”,发布信用宣传内容28期,保障公众知情权。
  (五)监督保障
  2025年,我委持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强化内部监督和流程管理,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三级审核”机制,全年未收到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平稳有序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3

0

1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17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56.3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

益组织

法律服

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

0

0

0

0

0

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3

0

0

0

0

0

3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

0

0

0

0

0

1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7

0

0

0

0

0

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我委在政务公开工作中,存在未及时动态更新门户网站中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我委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一是对废止、失效文件进行明显标识,避免公众继续使用;二是定期组织开展政务公开业务培训,提升工作人员专业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规定,我委在办理2025年度信息公开申请中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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