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三明市第一医院部门决算说明
来源:三明市卫计委规划财务科 时间:2018-07-27 10:29

 

 

按照《三明市财政局关于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单位2017年部门决算说明如下。

一、单位主要职责

三明市第一医院的主要职责是:

(一)、医院设置、功能和任务符合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的定位和要求,能提供全面连续的医疗、急救、预防保健和康复医疗服务。

1.医院的功能、任务和定位明确,保持适度规模。

2.承担三明及周边地区危急重症和疑难病诊治任务。在高质量综合性医疗服务的基础上,提供高水平的专科服务,并有足够的医疗服务辐射能力。 

3.临床科室诊疗科目设置、人员梯队与诊疗技术(能力达到国家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三级医院标准)。

4.医技科室服务能满足临床科室需要,项目设置、人员梯队与技术能力达到国家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三级医院标准。

(二)、科学规范的内部管理机制

1.坚持公立医院公益性,把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放在第一位。

2.全面深入开展公立医院改革工作。

3.按照国家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实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

4.将落实医疗核心制度、推进规范诊疗、临床路径管理和单病种质量控制,作为推动医疗质量持续改进的重点项目。

5.提高工作绩效,优化医疗服务系统与流程,缩短平均住院日、缩短患者就医等候时间。

6.按照《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国家基本药物处方集》及医疗机构药品使用管理有关规定,规范医师处方行为,确保基本药物得到优先合理使用。

(三)、承担政府指令性任务

1.根据政府指令承担对口支援基层医疗机构的工作,建立对下级医疗机构经常性技术指导与合作关系,帮助开展新技术、新项目,解决疑难问题,培养卫生技术和管理人才,完成对口支援工作,开展双向转诊。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承担传染病的发现、报告、救治、预防等任务。

3.开展健康教育、健康咨询、义诊等多种形式的公益性社会活动。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与卫生行政部门规定,完成医院基本运行状况、医疗技术、诊疗信息和临床用药监测信息等相关数据报送工作,数据真实可靠。

(四)、应急管理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各级政府制定的应急预案。服从指挥调度,医院有明确的应对主要突发事件策略,建立医院应急指挥系统,承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灾害事故的紧急救援任务,并能接受成批伤病员进行院内急救。

(五)、临床医学教育及科研

1.承担政府分配的培养基层医疗机构人才的指令性任务,制定相关的制度、培训方案,并有具体措施予以保障。

2.承担高等医学院的临床教学和实习,承担福建医科大学硕士生培养点的教学任务,培养高级临床医学人才。

3.组织申报国家、省市级科研课题。

4.有制度保障开展卫生技术人员的继续医学教育工作。

5.有制度支持鼓励医务人员参与,开展与本区域常见病、多发病相关的调查研究,并提供适当的经费、条件与设施,取得成果。

(六)、预防保健

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医诊活动,承担卫生行政部门交办的预防保健任务。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三明市第一医院创建于1960年,是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为一体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是福建医科大学非行政隶属附属医院、福建中医药大学临床教学医院、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国家药物临床试验基地、国家级“爱婴医院”、“国际紧急救援中心网络医院”。设有福建省新生儿救护分中心、福建省儿童救护分中心、福建省产前诊断筛查分中心、三明市急救中心,医院占地面积57712平方米,建筑面积95980平方米,编制床位1000张。设有33 个临床专科、17个医技科室。

三、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2017年,我院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中央深改组会议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按照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部署,以深化医改为主线,统筹推进党建、医疗、教学、科研及管理,医院核心竞争力和创新能力全面增强,呈现出一些新的特色和亮点。

党风廉政建设再上新高度。突出学习重点。院党委制定《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实施方案》,结合“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专题学习教育,组织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贯彻活动,营造良好学习氛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在制度建设方面、组织建设方面,进一步加强党建工作,提升党建水平。坚守纪律底线,加强监督,强化重点领域、重要岗位、关键环节廉政风险防控,规范招标采购流程。

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增强发展活力。探索分级诊疗新路径、新方法,全面构建紧密型医联体取得成效,推进资源、人才、病种“三下沉”,群众看病更加便利,百姓获得感明显增强,洋溪分院获得国家级“群众满意乡镇卫生院”称号,徐碧分院获得国家级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家庭医生签约率有效提升、医养结合工作稳步开展;落实全病种付费改革,运行成本、医疗成本有效降低,群众看病负担明显减轻;医院收入结构日益优化。

医教研协同发展,提升医院综合实力。主动对接省上高水平医院,加强学科交流;有30个专科申报省级重点专科,多个学科有望入选;以7个三明市重点学科为主,同步推进特色专科建设,学科实力日益增强。2017年共获批国家级科研项目子项目1项、福建省自然科学基金5项,省卫计委创新课题1个、省卫计委青年科研课题3个、三明市科技计划项目10项、撰写省级以上论文202篇,其中SC1论文2篇。规培质量稳步提升,教学工作获得肯定。成立全科医学科,全面负责全科住培和助理全科医生的培训工作,建立符合医院特点的规培管理体系。同时,顺利通过福建医科大学本科教学基地二次复评,完成福建医科大学本科临床专业论证。

全面规范医院管理,持续提升医疗质量与安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逐步建立。从完善医院管理制度着手,推动医院管理规范化、精细化、科学化,2017年重新收集整理800余项医院管理制度、岗位职责和应急预案,并形成制度集。大型公立医院巡查扎实开展;医疗质量管理持续改进;临床路径管理取得实效;合理用药管理取得新进展;院感防控水平得以提高;后勤管理不断细化;“平安医院”建设持续深化。

持续改善医疗服务,提升群众就医体验。2017年是三年改善医疗服务行动收官之年,推出一系列措施使改善医疗服务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进一步优化流程、推广日间手术、推广中医药特色服务、加强健康教育与促进、推进优质护理服务。

扎实推进基础工作,促进医院平稳发展。履行好社会职能,做好传染病疫情防控、卫生应急救援、持续开展对口帮扶、抓好干部保健等工作。弘扬先进调动职工积极性,加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关注细节注重人文关怀,做好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

四、2017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79,096.11万元

2017年度部门决算总收入79,096.1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76,229.26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提高4,941.64万元,上升6.93%,主要原因是事业收入增加4,545.6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2,856.70万元。

2.事业收入71,850.87万元。

3.其他收入1,521.69万元。

4.上年结转和结余2,866.85万元。

(二)支出总计75,930.92万元

2017年度部门决算总支出75,930.92万元,其中本年支出72,173.36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提高7,494.98万元,上升11.59%,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增加了6,763.6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69,457.49万元。

2.项目支出2,715.87万元。

3.结余分配3,757.56万元。

4.年末结转结余3,165.19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15.87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按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科学技术支出0.08万元,较2016减少0.78万元。主要用于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715.79万元,较2015年增加762.11万元。主要用于公立医院、公共卫生及中医药专项等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0.00万元,本年支出0.00万元,年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0.00万元。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0.00万元,2016年相比无变化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拨款0.00万元,2016年相比无变化。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0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00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0.00万元。

财政未拨付“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三公”经费实际支出49.25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减少0.34万元,降幅0.69%。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出境人数0人,较2016下降2.40万元,主要原因为2017年未产生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5.23万元,较2016提高1.78万元,4.10%;主要原因为积极响应中央八项规定中关于厉行勤俭节约的号召,加强对于公车的管理和使用;

公务接待费4.01万元,较2016提高0.27万元,7.22%,主要原因为接待批次的增加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12.0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12.05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4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1辆(含轿车4部,客车4部,工具车2部,面包车1部)、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13辆(含13辆救护车);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5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55台(套)。

(四)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按照绩效处要求,公开项目概况、评价过程及绩效分析、存在问题和有关建议。

十、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2017年部门决算批复表

三明市第一医院

2018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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