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三明市第二医院部门决算说明
来源:三明市卫计委规划财务科 时间:2018-07-27 15:13

 

按照《关于批复三明市第二医院2017年度部门决算的通知》的要求,现将我单位2017年度部门决算说明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三明市第二医院创建于1937年,是一所融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康复为一体的地市级三级乙等综合性医院。

我院主要承担本区域及周边地区群众医疗诊治任务,担负医疗业务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承担组织申报国家、省市级科研课题,为区域内人群进行健康教育宣传,并强化区域内医疗救治体系,有效应对各种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同时,承担三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任务。

二、部门决算单位基本情况

1、机构情况

2017年我院迎来了建院八十周年华诞,挂牌成立了三明市永安总医院。按照“一套班子、一套财务、一体管理”的模式,将三明市第二医院、永安市立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整合,组建成紧密型总医院。组建三明市永安总医院,是三明市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是市委市政府积极响应健康中国战略的具体举措,对于深化永安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整合医疗资源,提升医疗服务能力,实现分级诊疗,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健康需求具有重要意义。

三明市第二医院和永安市立医院都是具有80年历史、文化底蕴深厚的医院,历史上都有着许多共同的渊源和交集,并发挥各自优势,为保障群众健康,服务永安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突出的贡献。总医院的组建成立,将为优化永安医疗卫生资源、打造区域医疗中心奠定坚实的基础,并即将在新的起点,朝着新的目标,迈上新的发展征程。

 2、人员情况

医院现有在职职工1200余人,其中高级职称人员200余人。编制床位900张,实际开放床位1000张,年门诊量近60万人次,年住院量3万余人次。

三、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过去一年,是我院发展里程碑式的一年。我院建院八十周年,挂牌成立了三明市永安总医院。并在上级政府和主管部门的关心、支持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锐意进取、深化改革、提升医疗、改善服务、重视内涵建设,医院一些重点工作实现突破:

——医疗业务平稳增长。全年门诊量578795人次,较上年下降3771人次;入院患者31224人次,较上年增加933人,增幅3.1%;床位使用率89.08%,同比增加8.03%;手术台数(不含门诊小手术)16706台次,同比增加13%。

——医改任务基本完成。全社会病人住院率6%、城镇职工住院率4.9%;全社会病人门诊次均费用160元;城乡居民全病种付费总费用中个人自付比例≤50%、城镇职工个人自付比例≤30%;药品耗材占医药总收入的比重为30%、检查化验收入占比26%、目录外用药比例≤8%、医药收入增长率≤8%,上转率≤4%。

——医疗服务能力不断提升。成功开展微创单踝膝关节置换术手术、大面积肺栓塞实施介入机械碎栓术、腔镜下甲状腺癌微创术、纤支镜下气管内支架植入术、经颈静脉肝内门腔静脉内支架分流术、内镜下食管支架植入术、食管下段的支架介入术、经脐单孔腹腔镜妇科肿瘤切除术、喉返神经监测下腔镜甲状腺切除术,填补我院空白。成立医院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组建18个医疗质控小组新建2个社区医生工作站,设立多学科综合门诊,开展日间手术等。

——科教研工作取得成效。申报的2个课题分获三明市科技进步二、三等奖,1个课题列入福建省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项目,8个课题获得三明市科技立项和科研经费。承办省级继续医学教育2场次、市级学术研讨班、质控培训班3场次。

——信息化建设进度加快。成为三明地区首个加入“健康通”网络平台的医疗机构,依托微信平台推出掌上医院,引进或升级、完善了高值耗材追溯系统、输血管理系统、检验系统、医学影像系统,建设完成并启用远程会诊中心。

2017年,我院成为全国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全省全国残疾预防综合试验区0-6岁儿童残疾筛查诊断项目的儿童残联诊断定点机构、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医疗联合体单位、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影像专科医疗联合体理事单位、直升机医疗救援合作单位。顺利通过福建中医药大学非附属医院复审。2位同志圆满完成援博茨瓦纳医疗任务。1位同志在国家级竞技比赛中获奖,8位同志获得国家、省、市县级荣誉称号。

四、2017年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2017年我院年初结转和结余1,205.54万元,本年收入38,348.12万元,本年支出37,876.61万元,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00万元,结余分配1,122.64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554.40万元。

(一)2017年收入38,348.12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增加3,372.68万元,增长9.64%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1,453.21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0.00万元。20161308.53万元增加了144.68万元,因为财政拨款项目及拨款金额均较上年有所增加。

2.医疗收入36,077.76万元。201633350.34万元增长了2727.42万元,因为医疗业务活动增长及新技术的开展,收入较去年有所增长。

3.其他收入817.15万元。2016316.58万元增加了500.57万元,因为2017年专用设备捐赠收入增加221万元,银行存款利息增加192万元,除这两项外,其他项目收入数均有较小幅度增长。

(二)2017年支出37,876.61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增加5,563.32万元,增长17.22%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35,772.27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6,660.06万元,较2016年13592.32万元增加3067.74万元,2017年晋升调资及在职人员恢复档案工资,故2017年人员支出较2016年增长幅度较大。公用支出19,112.21万元。较2016年17426.88万元增加1685.33万元,增幅达9.67%。主要增长项目集中在卫生耗材、药品及固定资产折旧等方面。

2.项目支出2,104.34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1975.41万元。2017年因部分项目补助支出为支出以前年度项目,所以金额较2016年有所增长。对个人和家庭补助128.93万元,为对规范化医师培训的补助,与2016年基本持平。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2,104.34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810.25万元,增长62.61%,具体情况如下:

(一)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支出9.2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5万元。主要原因是2017年较2016年科研经费支出增加。

(二)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095.0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01.74万元,增长61.99%,主要用于公立医院医疗保障。其中公立医院支出1947.89万元,公共卫生支出12.67万元,中医药支出5.6万元,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28.93万元。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本单位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2016年。财政未拨付政府性基金。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0.00万元,同2016年。财政未拨付基本支出。

八、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拨款0.00万元,同2016年。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0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00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0.00万元。

财政未拨付“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同上年。本单位为事业单位没有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74.0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设备支出774.09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7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3辆(含2辆轿车,1辆工具车)、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4辆(含4辆救护车);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5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36台(套)。

(四)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1、设备购置项目

三明市自2012年启动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以来,医疗卫生机构的设备购置机制也随之不断完善。为确保“公立医疗机构硬件投入靠政府”的政策落实到位,确保公立医院可持续发展。根据《三明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7年市级部门预算的通知》(明财(预)指)【2017】001号)文件精神,审议核定我院2017年用于专项设备购置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补助)资金为952.96万元,主要用于2017年部门预算批复项目。该笔款项用款额度于2017年5月下达我院。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设置了投入、过程、产出与效益3个一级指标,细分13个二级指标,13个三级指标,并按照三级指标设置权重和评分标准。2017年设备购置专项补助资金使用绩效任务得到较好的完成,医院主要采取对实际数据与已设定指标进行比较分析方法,自评总分90分,评级良好。

通过对财政支出项目绩效的自评,发现我院医疗设备支出项目整体发挥的社会效益明显。但因设备采购论证及询价过程较长,且因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三明分网于二季度开始培训及推广,前期处于使用的学习和摸索阶段,致使整个项目的采购工作启动较晚。项目招标任务完成后,又因厂家到货较慢,影响设备的安装、验收、付款等工作进度。

建议设备采购部门早做计划,早安排,加快设备采购工作的进度 。财务部门配合设备采购部门联系安排资金到位,以保证采购工作及时有效 。设备采购部门应严格控制采购环节的时间,尽量提高采购效率。敦促中标方尽快安排设备的发货、安装,设备到位安装后将尽快安排产品验收,提高设备采购工作的效率,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

2、药品零差率补偿项目

2012年三明市启动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自201321日起在全市县级以上公立医院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改革,为了完善补偿机制,三明市财政局、三明市卫生局下发《关于实行县级以上公立医院实施药品零差率销售改革财政补偿的通知》(明财社[2013]20号)文件,明确以2012年度药品差价数的10%对各家医院进行财政补偿。根据《三明市财政局关于下达市属公立医院2013年实施药品零差率销售改革财政补偿资金的通知》(明财社[2014]1号)文件精神,确定我院药品零差率销售改革财政补偿金额为189.82万元,并且明确今后在保持原拨款基数的情况下,每年按此金额进行补偿。

根据市级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要求,成立了自评组。自评组以公立医院主要考核指标为依据,以年度工作目标为标准,以目标管理考核为评价办法,围绕项目完成情况,产出与效益等方面,对2017年度药品零差率改革财政补偿专项资金使用绩效开展检查自评。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设置了投入、过程、产出和效益3个一级指标,细分13个二级指标,13个三级指标。医院主要采取对实际数据与已设定指标进行比较分析方法。根据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自评,2016年总体得分为90分,评级良好。医院严格按照项目目标运行,项目实施基本达到预期绩效目标。

药品零差率补偿款于当年二季度拨付,但由于本部门相关人员未及时将资金申请到位,所以延后药品零差率资金的支出。建议应及时申请拨付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并加强与财政部门的有效对接,保证资金拨付不脱节。实施药品零差率销售是推进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的重大举措,将药品价格降低,让利于百姓,有效缓解群众“看病贵”的问题,希望加大政府财政投入,降低患者负担。

 十、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省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1-1 2017年度收支决算总表

1-2 2017年度收入决算表

1-3 2017年度支出决算表

1-4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1-5 2017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1-6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经济分类决算情况表

1-7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情况表

1-8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表

1-9 2017年度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1-10 2017年度政府采购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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