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三明市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分类监督综合评价结果
来源:政策法规与综合监督科 时间:2019-11-21 10:21
 根据《福建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福建省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分类监督综合评价工作方案>的通知》(闽卫监督函2018〕258号)和《2019年福建省卫生健康综合监督和食品安全工作要点的函》》要求,我市开展了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分类监督综合评价工作,包括综合管理、预防接种、传染病疫情报告、疫情控制、消毒隔离、医疗废物处置和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等内容。现将2019年全市传染病分类监督综合评价结果公示如下:

截止2019年11月15日,我市共完成818家医疗卫生机构的传染病防治分类监督综合评价工作,经严格评价,评出优秀单位162家,合格单位648家,重点监督单位8家(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附件:2019年度三明市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综合评价公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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