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开展卫健系统“赛马制”特殊贡献人才选拔工作的通知
来源:三明市卫健委人事科 时间:2021-05-17 10:42
 

各县(市、区)卫健局,市直各医疗卫生健康单位:

为贯彻落实《三明市特殊贡献人才奖励暂行办法》(明委人才﹝20211号)精神和市委人才办有关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快我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提升我市医疗卫生技术水平,现就“赛马制”特殊贡献人才选拔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社会主义,具有良好政治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遵纪守法,医德医风高尚,模范履行岗位职责,具有改革、进取、创新、奉献精神。

2.在三明市卫生健康系统从事医疗、预防、保健、健康教育、科研、中医中药、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等领域工作且未获得过特殊贡献人才奖励的工作人员或柔性引进服务期约定不短于5年的名医、专家。

(二)其他条件

1.三明市卫生健康系统内在岗工作人员申报认定除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外,还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医学实践和理论研究中,学术造诣较高,取得创造性研究成果,近五年在SCI、中华牌核心期刊上发表过学术论文1篇以上(含1篇,第一作者),具有科学价值和应用前景,达到省内先进水平。科研成果突出,获省、部级科技三等奖以上(含三等奖)或福建医学科技奖三等奖以上(含三等奖)的前三名完成者,获奖等级略低者,需三次获奖。

2)长期在医疗卫生一线工作,技术精湛,能成功诊治疑难、危重病症,并得到省内同行公认;在公共卫生领域成绩突出,为疾病防控、疫情防控做出巨大贡献,社会影响大,并得到省内同行公认;对我市特色专科或薄弱学科的发展产生较大推动作用,将非省级重点专科建设成省级重点专科。

3)在医疗卫生方面,技术或成果填补了省、市级本专业空白,并得到推广,具有显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在省内同行中享有较高声誉者。

4)为巩固提升三医联动改革成果,探索打造三明医改3.0版,深化医防协同融合改革和疾控机构综合改革工作或在实施全国中医药综合改革实验区中做出贡献,社会影响大,得到国家认可、表扬者。

5)获得省级以上名中医称号或全国优秀中医临床人才、全国中医药创新骨干人才,国家级中医重点专科学科带头人。

2.柔性引进我市卫生健康系统的专家申报认定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医学实践和理论研究中,学术造诣高深,取得创造性研究成果,服务期内多次在SCI、中华牌核心期刊上以柔性引进单位作为第一单位发表学术论文(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具有重要科学价值和应用前景,达到国内先进或省内领先水平。以用人单位为第一承担单位获批国家级科研项目(须有经费资助)1项以上,并为主要完成者;或获省、部级科技进步一等奖的前两名主要完成者,或二等奖的第一完成者;获奖等级略低者,需三次获奖。

2)在工作室建设方面,在服务期内专科建设水平明显提升,具有较强的医疗服务和医疗技术辐射能力,且将非省级重点专科建设成省级重点专科。

3)柔性引进单位培养对象在科学研究方面,能开展与专科技术发展相适应的医学科学研究,且2名以上培养对象能达到下列成果之一:

1)承担省厅级以上课题1项及以上(排名前三);

2)在SCI、中华牌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第一作者);

3)参与编写本专业的专著1部;

4)学会2门以上我市尚未开展的新临床医疗技术,成功救治10名以上疑难杂症。

二、选拔程序

“赛马制”选拔特殊贡献人才,按照自荐承诺、认真践诺、综合评审等步骤开展。

(一)自荐承诺

参与“赛马制”的工作人员或团队,在自我评估后,认为本人或团队在一定时间内(一般为13),能够在技术水平、服务能力、学术影响、人才培养、学科建设等方面中做出重要贡献,并取得较为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者,经所在单位推荐后,填写《三明市“赛马制”卫健系统特殊贡献人才推荐表》(附后,以下简称《推荐表》)

(二)遴选备案

申请人在《推荐表》中做出郑重承诺后,一式三份送所在县(市、区)卫健部门汇总。县(市、区)卫健部门会同当地人才办,对申请人进行遴选初筛,选取12名做出优质承诺的对象给予备案。

(三)认真践诺

承诺者在承诺期限内,应对照《推荐表》作出的相关承诺,组织实施医疗服务、学科建设、科研创新和培养人才等工作,力争做出突出贡献,取得良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四)综合评审

承诺期满,申请人应根据《推荐表》相关承诺,上报申请评审报告(主要内容是个人或团队履行承诺取得的主要业绩,所获得的荣誉情况等),并逐项提供真实准确的佐证材料报送所在县(市、区)卫健部门,县(市、区)卫健部门应在接到申报材料一个月内,会同当地人才办对照申报对象“技术水平、服务能力、学术影响、人才培养、学科建设”等5个方面的承诺,组织开展初审,对业绩显著、材料齐全的申报对象及时报市卫健委。

市卫健委汇总各地上报情况后将会同市委人才办,组织有关专家对完成目标优秀、工作实绩明显、服务质量优异、支持能力跃升、得到同行公认并做出突出贡献的申报对象进行综合评审、实地考察和社会公示,合格的对象作为“三明市特殊贡献人才”候选人上报市委、市政府审批。

三、激励政策

经市委、市政府审批确定为“三明市特殊贡献人才”的人员(团队核心成员)享受相应人才待遇。

四、其他事项

(一)各地各有关单位要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动员广大医疗卫生一线工作人员,积极投身到技术创新、学术提升、人才培养、学科建设等活动中,全力持续推进我市医改向纵深发展,提高我市整体医疗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服务需求。

(二)各地各有关单位要广泛动员医疗卫生人才参与“赛马制”选拔,并及时向所地县(市、区)卫健部门申报,2021年申报工作应于528日前完成,64日前将申报情况报送三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人事科。

(三)各县(市、区)卫健部门应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会同县(市、区)委人才办指导辖区有关单位按要求做好申报工作,今年每个县(市、区)应申报1名(个)以上名技能人员(或团队)参与“赛马制”选拔,选拔情况列入年度人才工作考评。

 

附件:三明市“赛马制”卫健系统特殊贡献人才推荐表

 

 

 

三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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