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报送2022年度福建省基层卫生高级职称评审材料的通知》(闽卫人函〔2023〕1635号)、《关于报送2022年度福建省卫生高级职称评审材料的通知》(闽卫人函〔2023〕163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报送资格评审材料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县(市、区)职改办出具的《委托评审函》一式一份。
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一式一份。
三、《基层单位岗位职数使用审核表》一式一份(基层系列需提供)。
四、《2022年度全省卫生高级职称申报人员花名册》、《2022年度全省基层卫生高级职称申报人员花名册》一式二份,《2022年度全省卫生高级职称申报业绩成果代表作汇总表》一式一份(请用EXCEL制表,统一用A4纸打印,并由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及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汇总后将电子版发至smwsjrsk@163.com),各地各单位要按照上报评审材料审核时间安排(见附件),论文复制比检测电子材料报送市卫健委截止日期为2023年8月17日,纸质评审材料报送市卫健委的截止日期为2023年9月11日。
五、申报对象登录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考试服务”栏目,下载所需表格。
六、各地各单位要按照有关要求,加强对资格评审相关工作的领导、落实责任、分工负责,确保资格评审及后续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上报评审材料审核时间安排表
三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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