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是国家的基本政策,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是我国公共卫生制度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项目的实施,促进居民健康意识的提高和不良生活方式的改变,逐步树立起自我健康管理的理念;可以减少主要健康危险因素,预防和控制传染病及慢性病的发生和流行;可以提高公共卫生服务和突发公共卫生服务应急处置能力,建立起维护居民健康的第一道屏障,对于提高居民健康素质有重要促进作用。
免费实施机构:由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所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等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免费为居民提供。
服务对象:辖区常住居民
免费项目内容:包括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预防接种、0~6岁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慢性病患者(高血压和2型糖尿病)健康管理、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中医药健康管理、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件报告和处理以及卫生监督协管服务等12项。
一是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服务。为辖区内常住居民,包括居住半年以上的户籍及非户籍居民建立健康档案和健康档案维护管理,以0—6岁儿童、孕产妇、老年人、慢性病患者和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等人群为重点。居民健康档案的内容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健康体检、重点人群健康管理记录和其他医疗卫生服务记录。
二是健康教育服务。对辖区内居民主要是青少年、妇女、老年人、残疾人、0—6岁儿童家长、农民工等人群进行健康教育。服务形式包括提供12种内容以上的印刷资料、播放6种以上音像资料、设置6期以上健康教育宣传栏、开展9次以上公众健康咨询活动、举办乡级12次、村级6次以上健康知识讲座、开展个体化健康教育等。
三是预防接种服务。服务对象主要是辖区内0—6岁儿童和其他重点人群。服务内容是为辖区内所有居住满3个月的0—6岁儿童建立预防接种证和预防接种卡等儿童预防接种档案、对适龄儿童进行常规接种、对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进行处理。
四是0—6岁儿童健康管理服务。服务对象为辖区内居住的0—6岁儿童。服务内容为新生儿出院后1周内到新生儿家中开展家庭访视,在满28天,3、6、8、12、18、24、30、36月龄时到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随访,在6—8、18、30月龄时分别进行1次血常规检测,在6、12、24、36月龄时使用听性行为观察法分别进行1次听力筛查,为4—6岁儿童每年提供1次健康管理服务,对健康管理中发现有营养不良、贫血、单纯性肥胖等情况的儿童分析其原因、给出指导或转诊的建议,对口腔发育异常(唇腭裂、高鄂弓、诞生牙)、龋齿、视力低常或听力异常儿童应及时转诊。
五是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服务对象为辖区内居住的孕
产妇。服务内容主要是为孕妇提供孕期健康管理,孕12周内为孕妇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并进行1次产前随访和体检(包括一般体检、妇科检查、血常规、尿常规、血型、肝功能、肾功能、乙型肝炎检查、胎儿状况评估等。);孕16—20周、21—24周各进行1次随访;督促28—36周、37—40周孕产妇到有助产资质的机构进行随访;收到产妇信息3—7天内到产妇家中访视;为正常产妇做产后42天健康检查;对孕妇的健康状况和胎儿的生长发育情况进行评估和指导,对产妇进行产褥期保健指导、母乳喂养、性保健、避孕、预防生殖道感染和婴幼营养等方面的指导。
六是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服务对象为辖区内65岁及以上常住居民。服务内容主要是每年为老年人提供1次健康管理服务,包括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体格检查、辅助检查(包括血常规、尿常规、肝功能、肾功能、空腹血糖、血脂、腹部B超和心电图检测)和健康指导。
七是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服务。
1、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服务对象为辖区内35岁及以上原发性高血压患者。服务内容主要是对辖区内35岁及以上常住居民进行高血压筛查,对原发性高血压患者进行健康管理、随访评估和分类干预,每年要提供1次较全面的健康检查和至少4次面对面的随访,并指导他们进行规范治疗。
2、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服务对象为辖区内35岁及以上2型糖尿病患者。服务内容主要是对筛查发现的2型糖尿病高危人群进行有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并接受医务人员的健康指导;对确诊的2型糖尿病患者随访评估和分类干预,每年提供4次免费空腹血糖检测,至少进行4次面对面随访,进行1次较全面的健康体检;35岁及以上非糖尿病居民,建议其每年至少检测1次空腹血糖并进行评估。
对血压、血糖不稳定的患者增加2次随访。
八是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服务。服务对象为辖区内诊断明确、在家居住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服务内容包括对患者的信息管理、随访评估和分类干预,对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每年至少随访4次。在患者病情许可,监护人与患者本人同意的情况下,每年免费进行1次健康检查,内容包括一般体格检查、血压、体重、血常规、转氨酶、血糖、心电图等。
对基本稳定和不稳定的重性精神疾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增加4次随访。
九是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服务。服务对象为辖区内肺结核病可疑者及诊断明确的患者(包括耐多药患者)。服务内容主要有可疑者推介转诊,患者随访管理。第一次入户随访要在72小时内访视患者;医务人员督导服药,每月至少记录一次对患者的随访评估结果;家庭成员督导服药时,乡或村医在患者的强化期或注射期内每10天随访1次,继续期或非注射期内每1个月随访1次;开展分类干预和结案评估。
十是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服务。服务对象为辖区内居民。服务内容主要有四项: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管理,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现、登记,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理。
十一是卫生监督协管服务。服务对象为辖区内居民。服务内容是,食品安全信息报告、职业卫生咨询指导、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学校卫生服务、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信息报告。
十二是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服务对象为辖区内65岁及以上常住居民和0-36个月儿童。
服务内容是:1、65岁以上老年人:每年免费提供1次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内容包括中医体质辨识和中医药保健指导。一是中医体质辨识。按照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记录表前33项问题采集信息,根据体质判定标准进行体质辨识,并将辨识结果告知服务对象。二是中医药保健指导。根据不同体质从情志调摄、饮食调养、起居调摄、运动保健、穴位保健等方面进行相应的中医药保健指导。
2、0-36个月儿童:在儿童6、12、18、24、30、36月龄时对儿童家长进行儿童中医药健康指导,具体内容包括:一是向家长提供儿童中医饮食调养、起居活动指导;二是在儿童6、12月龄给家长传授摩腹和捏脊方法;在18、24月龄传授按揉迎香穴、足三里穴的方法;在30、36月龄传授按揉四神聪穴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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