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福建省健康扶贫三年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三明市卫健委网站 时间:2019-05-23 17:52

各县(市、区)卫健局、总医院(医联体),市直医疗卫生单位:

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三明市委办公室、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十条意见》(明委办发〔201840号)和《三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等6部门转发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等6部门关于印发福建省健康扶贫三年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明卫〔2018190号)精神,聚焦“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关键点,精准发力,重点突破,打赢健康扶贫五大攻坚战,实现贫困人口健康服务全覆盖的总目标。我委按照省、市健康扶贫工作决策和部署,将健康扶贫融入卫生健康和深化医改各项重点工作,做到同研究、同部署、同推进,集全委之力,开展健康扶贫攻坚行动,确保贫困人口享有优质的重大疾病防治和公共卫生服务,为2020年全市贫困人口如期脱贫提供健康保障。现结合实际,制定如下措施,请做好贯彻执行。

一、实施贫困人口大病救治和慢性病规范管理攻坚行动

(一)全面推进大病专项救治工作。全面落实《关于印发健康扶贫工程“三个一批”行动计划的通知》,各县(市、区)卫健局督促总医院发挥区域医共体作用,对大病患者开设绿色通道,进行集中救治。各县(市、区)总医院组织、协调、动员患有大病的贫困人口到定点医院接受治疗,建立“一人一策”救治台账,建立完善大病救治对象动态管理制度,确保救治措施的实施进度和落实进度。二级及以上医院要明确专人或科室负责对接,方便患者上转渠道,提供技术支撑和签约服务。在深入做好现有13个病种专项救治基础上,根据省上部署,年底前扩大到不少于21个病种,到2020年逐步扩大到30个病种,实现贫困人口大病救治工作规范化。(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卫健局、总医院(医联体),责任领导于修芹,医政管理科牵头)

(二)做实慢病签约服务。各县(市、区)总医院负责统筹协调总院内医疗资源,促进优质资源下沉,调整充实家庭医生签约团队(每个团队签约贫困人口数原则上不多于150人),选派市、县级医疗机构专科医生参与家庭医生团队工作,为农村贫困人口提供有针对性的医疗卫生服务。落实贫困人口签约服务工作,为每位贫困人口建立1份动态管理的健康档案,每年提供一次有关项目的免费健康体检服务,并进行健康评估,提出个性化的健康管理建议,为半失能或失能老人提供预约的免费上门服务,如巡诊、慢性病随访、一般体格检查等,做到“签约一人,履约一人,做实做细一人”。实施分类管理,将应签约人口中患病人员作为服务重点,突出医疗方面的服务,优先为妇幼、老人、残疾人等重点人群开展健康服务和慢性病综合防控,做好高血压、糖尿病、结核病、严重精神障碍等慢性病规范管理,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未患病的其它重点人群,重点突出基本公共卫生以及医疗咨询等服务。在此基础上对所有签约人员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引导健康生活方式,普及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提升贫困人口健康素养。(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卫健局、总医院(医联体),责任领导茅声禄,基层卫生与妇幼健康科、疾病预防控制科牵头)

二、实施贫困地区重点传染病、地方病综合防控攻坚行动

(一)实施艾滋病防治攻坚行动。认真贯彻实施《三明市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20182020年)》(明政办〔201897号),三明市第一医院免费为明溪县、清流县、宁化县、泰宁县、建宁县5个省级重点扶贫开发县内CD4+T淋巴细胞计数小于200/mm3的艾滋病病人(含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其他县(市、区)的贫困艾滋病病人(含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提供复方磺胺甲恶唑(复方新诺明)药物,预防艾滋病患者的机会性感染。三明市妇幼保健院免费为孕产妇提供艾滋病检测,为确诊的阳性孕产妇及所生儿童免费提供综合干预服务。针对贫困艾滋病感染者,通过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提供规范化的抗病毒治疗随访管理,督促患者按时服药,定期检测。疾控机构加强对家庭医生的业务培训和指导。组织实施艾滋病机会性感染者集中救治。(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卫健局、总医院(医联体)、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责任领导卢叶文,疾病预防控制科牵头)

(二)做好结核病防治工作。认真贯彻实施《三明市结核病防治规划(20182020年)》(明政办〔2018102号),加强肺结核患者治疗,对贫困患者免费提供一线抗结核药品治疗。家庭医生签约团队应加强患者管理,落实按时服药等医疗措施,提高服药依从性和治疗成功率。将结核病纳入基本医保门诊特病、慢病管理,按规定报销结核病患者门诊确诊检查、治疗中必要的辅助检查和用药。(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卫健局、总医院(医联体)、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责任领导卢叶文,疾病预防控制科牵头)

(三)加强地方病防控工作。根据市卫计委、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三明市贯彻落实“十三五”全国地方病防治规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明卫〔2018149号)要求,实施预防、筛查、治疗、康复、管理的全过程综合防治,指导和支持明溪县、清流县、宁化县、泰宁县、建宁县5个省级重点扶贫开发县疾控机构碘缺乏病实验室能力建设,加强碘缺乏病和人群碘营养等监测,及时掌握当地碘缺乏病病情消长趋势和人群碘营养状况,适时科学地调整盐碘浓度,落实各项防治措施,有效控制碘缺乏病对当地群众的危害,持续巩固防治成果。(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卫健局、总医院(医联体)、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责任领导卢叶文,疾病预防控制科牵头)

三、实施贫困地区妇幼健康和健康促进攻坚行动

(一)全面落实妇幼健康项目。优先为全市符合条件的贫困妇女(含5个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提供免费宫颈癌、乳腺癌筛查项目。加强出生缺陷综合防治,针对贫困患儿实施出生缺陷救助项目,实现贫困患儿救助全覆盖。(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卫健局、总医院(医联体),责任领导茅声禄,基层卫生与妇幼健康科牵头)

(二)加强健康促进与教育。5个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实施贫困地区健康促进行动计划,强化政府和各部门健康职责,倡导“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理念,大力开展医院、学校、机关、企业、社区等各类场所健康促进工作。针对重点人群、重点疾病、主要健康问题和健康危险因素开展健康教育,通过健康讲座、咨询活动和新媒体传播等多种形式,普及健康知识,提高健康素养水平。将健康扶贫与落实计划生育政策紧密结合,倡导优生优育,利用基层计划生育服务力量,加强出生缺陷综合防治教育工作。(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卫健局,各医疗机构,责任领导卢叶文,疾病预防控制科、人口监测与宣传科、爱国卫生办公室牵头)

四、实施医疗保障扶贫攻坚行动

(一)执行“三定”措施和分级诊疗制度。实现农村贫困人口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全覆盖。落实大病救治“三定”措施(即确定定点机构、确定诊疗方案、确定病种(组)收费标准等),完善贫困人口就医流程,规范医疗机构诊疗服务行为,严格落实药品、耗材、检查化验费占比和目录外费用占比等规定,严格控制贫困人口住院及门诊医疗费用。严格落实分级诊疗和规范转诊转院手续,原则上,贫困人口首诊应先在县域内医疗保险定点机构就诊,确需向上级医院转诊的,由县医院负责联系并办理转诊转院有关手续,转诊至指定的设区市三级综合医院、专科医院,直至定点省级三级医院。(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卫健局,总医院(医联体),责任领导于修芹,医政管理科、体制改革科牵头)

(二)严格医疗费用管控。各县(市、区)总医院(医联体)优先选择基本医保目录内的安全有效、经济适宜的诊疗技术和药品、耗材,进一步降低贫困人口经济负担。经县级医院联系转诊至上级定点医院住院治疗的,取消个人起付线。配合当地医保局,采取更有针对性或个别病例“一事一议”等个性化的补助政策,实施兜底医疗保障政策。(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卫健局、总医院(医联体),责任领导于修芹,医政管理科、体制改革科牵头)

(三)加强“一站式”医疗保障服务。加强医保定点医院费用结算管理,全面落实贫困人口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先诊疗后付费,在定点医院设立综合服务窗口,对贫困人口住院取消入院预付金,各级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实行“一站式”信息交换和即时结算,患者只需在出院时支付个人自付医疗费用。各级医疗机构做好医院HIS系统与医保信息系统对接改造,将贫困人口诊疗信息按要求及时录入全国健康扶贫动态管理系统,实现贫困人口身份精准识别。各级卫生健康部门应适时扩大定点救治医疗机构范围,做好就医转诊备案登记工作,并会同当地医保部门建立跨统筹区就医信息互通机制。各总医院(医联体)结合改善医疗服务行动,组织社工或服务志愿者,对贫困人口住院就医提供针对性便民服务,协助办理入院、出院手续以及帮助解决住院期间的相关事项。(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卫健局,总医院(医联体),责任领导于修芹,医政管理科牵头)

五、实施贫困地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力提升攻坚行动

(一)全面改善设施条件。加快推进5个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达标建设,将医疗卫生保健机构业务用房标准化建设项目优先上报省上,纳入国家全民健康保障工程支持范围,确保每县建设好12所县级公立医院(含中医院、妇幼保健院),促进县妇幼保健院、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业务用房基本达到国家建设标准。加强以上5个县县级医院综合能力提升建设,建成六大中心,完成重点学科建设,提升专科服务能力,达到县级医院综合服务能力国家基本标准。进一步提升基层服务能力,提高群众满意度。(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卫健局,总医院(医联体),责任领导蔡金明,规划信息与财务科、基层卫生与妇幼健康科牵头)

(二)加强人才综合培养。着力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特岗医师计划,为5个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乡镇卫生院招聘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的全科医生,争取到2020年每个乡镇卫生院至少有1名全科特岗医生,其工资标准提高至当地县级公立医院同职级卫技人员平均绩效工资水平。开展定向培养医学生、远程教育、落实职称晋升政策倾斜和医疗科技服务团挂职帮扶等工作,对基层医务人员实行县招县管乡用,推进5个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全科医生队伍建设,继续实施为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定向培养医学生项目,经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合格后,补充到5个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乡镇卫生院。鼓励二级及以上医院有关专科医师参加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对培训合格的,在原注册执业范围基础上增加全科医学专业执业范围,允许其在培训基地和基层提供全科医疗服务。到2020年,城乡每万名居民拥有23名合格的全科医生,基本满足居民基本医疗服务需求。(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卫健局,责任领导蔡金明,人事科、中医药与科技教育科、医政管理科牵头)

(三)深入推进三级医院对口帮扶。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新一轮对口支援工作意见,制定我市对口支援实施方案,在对口关系的确定、人员选派、经费支持等方面向5个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倾斜,实现精准扶贫。为5个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医院配置远程医疗设备设施,全面建成从三级医院到县医院互联互通的远程医疗服务网络。(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卫健局,各医疗机构,责任领导于修芹,医政管理科、规划信息与财务科牵头)

(四)实施“互联网+医疗健康”。实施县域医疗信息化能力提升工程,便捷开展双向转诊、远程医疗等服务,覆盖全市县级综合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推动构建有序的分级诊疗格局。推广使用全省统一的健康公众服务平台和家庭医生签约APP,为贫困人口优先提供预约挂号、家庭医生签约、母子健康手册、健康教育、康复指导等惠民便民服务。加强部门信息共享,逐步提升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家庭、患者和病种精准识别能力。(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卫健局,各医疗机构,责任领导蔡金明,规划信息与财务科、医政管理科、基层卫生与妇幼健康科牵头)

(五)建立健全基层健康服务激励约束机制。建立健全县域医共体管理运行机制,发挥医保资金的纽带作用,在5个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全面实施以县级医院为龙头、乡镇卫生院为枢纽、村卫生所为基础、县乡村一体化管理的县域医疗服务体系管理,构建三级联动的医疗服务和健康管理平台,为贫困人口提供基本健康服务,促进形成服务、责任、利益、管理共同体,推动解决医疗资源难下沉、服务不衔接、管理碎片化等问题。5个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可在现有编制总量内直接面向人才市场选拔录用医技人员,选拔录用时优先考虑当地医疗卫生事业紧缺人才,鼓励其通过提供预防保健和基本医疗服务获得合理收入,建立有利于防治结合的运行新机制,促进县域预防保健、公共卫生、临床治疗、慢病管理等健康服务有机融合,激发基层创新活力。(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卫健局、总医院(医联体),责任领导于修芹,医政管理科、体制改革科、基层卫生与妇幼健康科、人事科牵头)

六、健全完善健康扶贫动态管理机制

(一)用好国家健康扶贫动态管理系统。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承担辖区内健康扶贫信息动态管理系统具体组织实施的主体责任。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具体落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信息核实、填报工作,做好县以下相关人员的培训。贫困人口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信息,由所在乡镇卫生院负责汇总管理。定点救治医疗机构每月必须将获得的建档立卡贫困患者信息及时导入系统,确保贫困患者就诊时身份信息能够用及时识别。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门诊治疗信息以及定点医院以外的治疗信息,由患者的家庭医生签约团队负责收集汇总。(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卫健局、总医院(医联体),责任领导张清辉,规划信息与财务科、基层卫生与妇幼健康科、医政管理科牵头)

(二)加强信息台账管理和分析。乡镇卫生院负责为每一个签约服务的贫困人口建立居民健康档案,每次履约情况应及时同步更新进入其健康档案。县级卫生健康部门组织国家健康扶贫信息动态管理系统使用和数据填报,因病致贫返贫核实情况、贫困人口患病信息、“三个一批”分类救治情况、医疗费用等详细信息须及时按有关要求录入系统。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加强与医保、扶贫、民政等相关部门的协调与沟通,实现本辖区内帮扶对象的身份识别、结算报销等信息联动和共享,切实做到“新发一例管理一例,治愈一例销号一例”,确保信息数据更新的时效性与准确性。同时,要做好信息数据统计分析工作,根据统计情况对人群和病种进行分析研判,为综合施策提供决策参考。(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卫健局、总医院(医联体),责任领导张清辉,规划信息与财务科、基层卫生与妇幼健康科、医政管理科牵头)

(三)建立信息动态交换机制。实行保障对象动态管理和信息共享。协调县级扶贫、民政部门定期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省定扶贫标准以下的农村低保对象变动数信息数据于每月10日前提供给本级医保部门,协调医保部门于每月15日前将经比对后的信息数据(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省定扶贫标准下的农村低保对象分别标识,既是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又是低保对象的归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提供给卫生健康部门,确保保障信息准确。(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卫健局,责任领导张清辉,规划信息与财务科、基层卫生与妇幼健康科牵头)

七、加强健康扶贫支撑保障和责任落实

(一)强化健康扶贫攻坚责任制。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切实发挥牵头部门作用,落实行政主体责任,健全攻坚工作机制,逐级分解任务,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夯实健康扶贫基层基础工作。各总医院(医联体)要发挥业务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压力,细化任务和措施,将服务对象和服务项目分解到各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做好贫困人口重大疾病防治与公共卫生服务,确保实现贫困人口健康服务全覆盖。各牵头科室要发挥业务指导和绩效考核作用,加强沟通协调,及时掌握牵头工作动态,共同研究解决健康扶贫各项政策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推进健康扶贫各项帮扶措施落地见效,督促各地打好健康扶贫攻坚战役。(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卫健局、总医院(医联体),责任领导茅声禄,基层卫生与妇幼健康科、医政管理科、疾病预防控制科、规划信息与财务科牵头)

(二)加强督导考核。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将健康扶贫纳入各总医院(医联体)和专科医院院长年薪考核方案,细化考核指标,建立考核结果反馈和问责机制。同时将健康扶贫作为卫生健康工作重点督查内容,定期开展督促指导,定期通报各地健康扶贫主要工作任务进展和目标实现情况,指导各地及时改进工作。各县(市、区)卫健局、各牵头科室每年6月底、12月底提供年度健康扶贫工作总结;在接受市级以上扶贫督查、考核时,及时收集、提供健康扶贫工作进展情况和相关备查资料。(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卫健局、总医院(医联体),委相关科室分管领导,各相关科室牵头)

(三)充实强化健康扶贫队伍。组织、调动基层计生管理员和计生协会小组长充实到健康扶贫队伍工作中,协助基层卫生医疗机构做好“一户一档、一户一册、一月一会、一季一查、一年一评”的“六个一”健康扶贫工作机制,切实增强广大贫困人口的获得感。对在健康扶贫工作中涌现出的好人好事、典型事例,及时予以通报表扬,激励广大基层卫生健康干部参与健康扶贫工作的热情。各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县级以下各级各类从事健康扶贫工作的干部培训工作,做好任务分工。2019年底前,要对参与健康扶贫工作的所有干部轮训一遍。(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卫健局、总医院(医联体),责任领导何干晶,人口监测与宣传科牵头)

(四)努力营造舆论氛围。各县(市、区)卫健局、总医院(医联体)要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健康扶贫宣传,协调新闻媒体做好健康扶贫政策解读,加大健康扶贫典型经验、先进人物、先进事迹宣传力度,展示健康扶贫的显著成效,凝聚全社会重视健康扶贫、支持健康扶贫的合力,形成坚决打赢健康扶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浓厚氛围。(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卫健局、总医院(医联体),责任领导何干晶,人口监测与宣传科牵头)

 

 

                                                                三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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