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2年9月22日至10月29日,市委巡察二组对市卫健委党组开展了巡察。2023年3月27日,市委巡察二组向市卫健委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坚决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不折不扣落实整改任务
(一)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委党组高度重视,第一时间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委党组书记带头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巡察意见反馈会后,立即主持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落实整改问题、细化责任分工。4月11日,召开巡察整改工作动员部署会,组织全委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进一步强化抓好巡察整改的思想自觉;先后4次主持召开党组(扩大)会议,讨论整改总体方案和选人用人、意识形态2个专项方案,听取整改进展情况汇报,确保巡察整改有序推进。
(二)压紧压实责任,高效推动整改。委党组书记抓总统筹,切实担负起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协调处理重点难点问题;领导班子成员自觉履行“一岗双责”,主动靠前指导,督促分管领域问题整改事项;机关科室、直属单位履行好“直接责任”,建立整改工作台账,有力推动问题清零销号;驻委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职责,对整改情况进行全过程督导,全委形成党组统揽、上下联动、合力整改的工作格局。5月5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组班子成员聚焦巡察发现的问题,剖析思想、查摆问题,对照问题找差距,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有效推动整改任务落地见效。
(三)深化成果运用,做到以巡促改。委党组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坚持边整改、边总结、边提升,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并举,聚焦举一反三、建章立制,集中解决具体问题的同时,建立健全长效整改机制。通过此次巡察,修订完善公务用车管理、政府采购管理、固定资产管理等13项制度,实现整改一个问题、完善一套制度、堵塞一批漏洞,确实巩固提升巡察整改成果,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落细,推动卫生健康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聚焦党组织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方面
1.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够深入
(1)党组对理论武装不够重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相关指示批示精神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学习制度。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党组会“第一议题”,用好党组会“第一议题”学习、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青年干部理论学习等常态化学习制度,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筑牢卫健系统党员干部思想根基。2023年以来,党组会学习6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7次、青年干部理论学习2次,均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列在第一议题。二是注重专题内容学习。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卫生健康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4月19日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首个“中国医师节”、对中医药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及在看望参加全国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的医药卫生界教育界委员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等健康中国重要论述,委党组成员围绕学习内容,结合工作实际开展交流研讨。三是强化全面系统学习。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与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卫生健康领域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结合起来,与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结合起来,一体学习领会,整体贯彻落实。今年来,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国共产党章程、全国两会精神及《论中国共产党历史》《习近平著作选读》等书目。四是强化学用一体推进。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到持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传承创新发展中医药、加快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推动全民健康管理等工作,持续深化沪明对口合作,加快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和闽西北区域中医医疗中心建设,切实提升医疗服务水平、疑难重症诊治能力。
(2)围绕市委市政府“四个再出发”行动部署,推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明医改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落地落实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一是有序推进区域医疗中心建设。持续深化市第一医院与中山一院合作共建,市第一医院引进120位中山一院临床专家来明开展人才培养工作,并先后派出127名骨干人才赴中山一院进修学习,市第一医院医教研等核心竞争力得到快速提升。广安门医院在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挂牌“技术合作医院”,先后派驻12名专家驻点帮扶,截至目前接诊患者共计10500余人;市中西医结合医院肿瘤综合治 疗科被确定为2023年全国中西医协同“旗舰”科室建设项目。同时,加快推进市第一医院生态新城院区建设,今年7月建成并投入使用。二是持续深化沪明卫健领域对口合作。3月29日,在我市成功召开沪明卫生健康对口合作第一次联席会议。目前,已有8个县(市、区)卫健局、11家医院分别与上海13家相关单位签约合作;我市121位骨干医师与上海24位名医建立师徒关系;已派出2批9人次赴上海进修学习。同时,积极推进与上海瑞金医院对口合作,实施专病诊疗技术平移和共建数字专科联盟。三是持续推进与省属高水平医院合作共建。全市12家二级以上总医院(医联体)至少与1家省内高水平医院建立了结对帮扶协作关系,省内外“名医名家”在我市共开设65个名医工作室,通过技术平移、临床专科“一对一”对接等帮扶方式,提升医疗服务能力与水平。四是持续深入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督促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照《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能力标准》《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标准》各项要求,完善基础设施和设备,加强全科医师和公共卫生医师配备,截至目前,全市144家公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有138家服务能力达到基本标准(含推荐标准),占95.83%(排名全省第二),其中服务能力达到推荐标准已有10家。
2.落实新时代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全面推动健康三明建设尚有短板。面对主责主业工作,主动担当作为不够,一些工作离省、市下达目标有差距。
(1)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不够均等化。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主题宣传活动。5月19日,结合第13个“世界家庭医生日”主题宣传日活动,围绕“签而有约 共享健康”主题,组织各医疗保健机构走进社区、走进农村,通过设立政策咨询服务点、现场签约点、义诊服务点,多形式宣传家庭医生签约相关政策,并现场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二是有序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扩面。2022年,我市常住人口家庭医生签约113.51万人,签约率45.77%,重点人群家庭医生签约57.38万人,签约率82.70%,完成省卫健委下达的全人群、重点人群签约率分别达40%、70%的目标任务。三是持续推进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为73.13%,达到省级下达的老年人健康管理率应达72%以上的目标任务;一般人群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知晓率为84.5%,与上年相比大幅度提高;在2022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效果省级监测中,我市排名全省第3。
(2)应急救治基础不够牢。
整改情况:一是拓展应急救援队伍群体。修订完善卫生应急队伍管理办法,拓展应急救援队伍群体,将卫生应急队员拓展到蓝天救援队等社会团体和民间力量,同时做好新队员的审核、审批工作。二是推进应急救护防猝死项目建设工作。与天津大学合作,在三元区开展试点工作,降低猝死发生率。三是增加公共场所AED配置,并做好群众性应急救护公益培训项目。
(3)疫情防控存在薄弱环节。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预检分诊制度。强化监督检查,结合“双随机”工作,加强对辖区公共场所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全市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共选派48名有经验的医务人员担任预检分诊人员,及时有效分流患者,减少人员聚集,确保患者安全有序就诊,全市医疗机构就医秩序整体平稳有序。二是优化服务和运行流程。细化各发热诊室预检分诊、院感防控等具体设置和运行流程,持续规范与提升硬件环境、设施设备配置,坚持首诊负责制,严格落实闭环管理。目前,全市144家公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置发热诊室,2023年1—5月,均得到及时有效救治。三是落实“乙类乙管”工作要求。强化监测预警,严格按照国家、省上新冠病毒感染疫情监测预警工作方案要求,健全疫情监测体系,做好发热门诊、哨点医院、病毒变异、聚集性疫情等常规监测,加强病毒株监测,严格信息报告。组织市疾控中心每周开展一次新冠病毒感染疫情分析研判,及时提出预警信息和工作建议,进一步提升重大疫情早发现早处置能力,截至目前已开展50期。持续推进疫苗接种,积极动员符合接种条件的群众及时接种疫苗,努力提升我市老年人等脆弱人群疫苗接种覆盖面,不断巩固人群免疫屏障,目前已完成国家、省下达的各年龄段接种目标。强化重点机构、场所防控,按照“乙类乙管”重点机构防控指引要求,做好重点机构、重点场所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特别是在高考期间,为保障广大考生和考务人员健康安全,派出专业技术人员,对高考考点传染病防控和消毒等工作进行现场指导,严格做好高考期间疫情防控应急处置工作,确保考试顺利、平稳、有序进行。四是加强宣传引导。做好群众健康防护知识宣传普及,倡导“每个人都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理念,引导群众科学佩戴口罩,保持良好卫生习惯,做好个人防护。2022年10月以来,微信公众号发布健康防护知识53篇、《疾控微讲堂》11期。
(4)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还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督促推进县级中医院建设。永安市中医院已于2022年12月挂牌运营;建宁县新建中医院于2023年2月6日开工,目前正在基建施工,同时,先期在县总医院增设独立的中医院诊疗场所,确保2023年内独立挂牌运营。二是强化基层中医馆人员配备。永安市燕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已调入1名中西医结合类医生,永安总医院已协调2名中医师在罗坊卫生院多点执业;尤溪县台溪乡青溪卫生院已发布招聘中医师信息,目前通过县中医院下派中医医师到卫生院开展巡诊服务;大田县武陵乡卫生院已招聘1名中医专技人员。三是加强中医护理技能培训。沙县、尤溪、大田、明溪、清流、宁化等6个县(区)中医院均已组织开展中医护理人员培训,并开展考核,确保熟练掌握操作技能,提高服务水平。2023年3月23—24日,组队参加2023年福建省中医师中药传统技能大赛,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市卫健委代表队分别获得团体二等奖、三等奖。3月31日—4月1日,与市总工会联合举办全市中医药实践技能大赛,全市各中医类医院共80名医护人员参加比赛。四是提高中医药服务量。落实中医药相关政策,鼓励百姓选择中医药,提高中医药服务量。2022年,全市门诊中药饮片处方数81.09万张,比2021年增加9.44万张,比2019年增加8.97万张。
(5)服务老年人和妇幼健康水平存在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抓好即知即改。2022年11月,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和清流县总医院已进行整改,设置了老年医学科。二是加快托育服务体系建设。2022年和2023年分别争取省上资金1370万元和540万元,分别新增普惠性托位1670个和540个,目前已建托育机构达139个,提供托位数达8100个,占0—3岁总人口比例达12.1%,其中普惠性托位3151个,占0—3岁总人口4.6%。三是加强高危孕产妇管理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全市高危孕产妇妊娠筛查评估与管理制度,实行五色分级管理工作,所有高危孕产妇均建立追访个案,指定专人负责,进行层层监控,保证了高危孕产妇的安全。2022年,全市上报妊娠风险评估分级为“绿色”4555人、“黄色”12889人、“橙色”4500人、“红色”24人、“紫色”126人,高危孕产妇管理率100%,高危孕妇住院分娩率100%;全市孕产妇死亡率保持在省《两纲》目标范围内。四是强化婚前医学检查工作。因地制宜推进婚前医学检查场所与婚姻登记场所就近设置,改进婚优检体验,提高群众满意度。开展“爱在5.20,婚检护航您”主题宣传周活动,强化群众婚检意识,不断提高婚检率。2022年,全市婚前医学检查率31.61%,较上年提高10.4个百分点;2023年1—6月,全市婚检率为38%,较上年提高10.68个百分点。
(6)人才引培较薄弱。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医学生公开招聘工作。落实机构编制备案管理和单位用人自主权。制定《三明市公立医院2023—2025年医学人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计划用3年时间为公立医院招聘各类医学生397名,将计划招聘的完成率纳入公立医院党委书记(院长)年薪制考核内容。2023年计划招聘126人,截止5月底已签订协议书90人,其中博士1人、研究生40人、本科生49人。二是开展医疗专业骨干人才培养工作。继续实施三明市卫生健康人才培养工程,拟订《三明市卫健系统人才培养项目实施方案》,设立人才培养基金3500万元。截至目前,中山一院派出90名专家到市第一医院驻点帮扶,广安门医院派出12名专家到市中西医结合医院驻点帮扶,市第一医院派出108名、市中西结合医院派出8名医务人员到共建医院访学研修,各县共派出10名医学人才到市第一医院、21名中医人才到市中西医结合医院跟班学习。三是开展乡村医生定向培养工作。采取公开招聘大专及以上医学院校毕业生充实到村卫生所,鼓励在岗乡村医生考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支持在岗乡村医生参加学历教育,提升乡村医生服务能力。截至目前,累计培养定向村卫生所农村医学专业学生410名。四是兑现医疗卫生人才政策待遇。继续实行全员岗位年薪制,发挥薪酬“指挥棒”作用,不断提高医疗人才经济收入。落实现有人才政策,兑现医疗人才经济、子女教育、住房、医疗等方面待遇,有效遏制人才流失。2022年全市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的医生年人均收入较上年增长3.98%。
(7)推进医疗信息化建设有差距。
整改情况:基层卫生信息系统升级改造项目已于2022年12月启动,现已完成系统升级改造项目建设。实现基层全量数据与总医院的对接,建立同质化医疗综合服务监管体系,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智能化设备终端自动采集健康数据信息,减少基层工作量,逐步实现基层数据采集只录一次,提供数字化签约等线上健康管理,切实为基层减负。
3.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部署要求,推动三明医改继续在全国走前头、作示范上不够有力。发挥参谋服务、督查落实作用不够好。
(1)市卫健委作为医改领导小组秘书处职能作用发挥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持续推进项目应用。持续做好系统软件的优化,提升市民便捷使用的体验感。截至2023年5月底,健康三明平台总注册人数约46万人,电子健康码领码量超46万张,注册人数占全市常住人口数的比例超过21%,预约挂号、报告查询、医保移动支付、就诊记录查询等应用累计服务已超800万人次。二是提升临床路径规范管理率。持续规范全市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临床路径管理,出院病人临床路径管理率逐年提高,2022年,全市二级及以上公立综合医院实施临床路径管理出院人数占全年出院总人数的66.43%,较2021年提高6.18个百分点。印发《三明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3年工作要点》,健全以服务对象和健康绩效为导向的医保基金“双打包”支付制度,持续优化C-DRG分组定额和管理措施,扩大临床路径病种数。
(2)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改革措施不够精准。
整改情况:一是提升医院精细化管理水平。市第一医院、市第二医院抓住沪明对口合作等政策机遇,全方位加强与中山一院、广安门医院、上海和省内高水平医院等对接联系,全面提升医院管理水平和专科服务能力。到2025年,市第一医院、市第二医院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排名分别进入全国前200名、300名以内。二是提升医院综合医疗服务能力。结合县医院综合能力提升工程,以福建医大附属第一医院对口帮扶为契机,督促、指导建宁县总医院制定二级甲等医院创建工作方案,细化任务分工、明确时间节点,补齐医疗服务和管理能力短板,做好创建各项工作,确保到2025年达到二级甲等综合性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水平。三是提升医疗技术服务能力。以严重危害群众健康的重大疾病为主线,以提高医疗技术服务能力为重点,通过加快设施设备配备和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拓展新技术新项目,推进1个国家级、13个省级、60个市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持续提升专科服务能力。四是构建有序就医格局。制定《进一步推进分级诊疗工作方案》,明晰各级医院功能定位,建立双向转诊制度,严格转诊流程,强化支撑保障措施,做到大病重病在市级解决、常见病多发病在县级解决、头疼脑热等小病在乡村解决。五是提升基层服务能力。提升县域“六大中心”基层辐射覆盖面,全市共建成60个“中心”,向基层单位提供技术共享服务26.2万人次。组织医师下基层对口支援,在全市县级以上医院抽调高年资中级以上职称医师,进入全市146个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医疗帮扶。2022年以来,全市下派医师开展诊疗16217人次,服务“特殊人群”3367人次;2022年,全市基层诊疗量占比56.30%,高于全国(53%)、全省(54.51%)平均水平。
(3)推动完善医防融合机制、构建“大健康”格局成效不够明显。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医防融合体制机制。调整优化医防融合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同级卫健局分管领导担任主任,各总医院书记、院长及医疗机构、公共卫生负责人为成员,进一步明确职责,统筹协调推进医防融合工作;同时,将实施“一病多方”制度纳入到2023年度总医院党委书记(院长)年薪制考评内容。二是推进医防融合重点项目。2023年6月5日,召开医防融合工作专题会,对今年的市属医疗卫生单位医防融合工作重点进行了部署,加快推进乙肝专项健康管理、应急救护项目、高风险人群的肠癌、肺癌、消化道肿瘤、慢阻肺、先心病等疾病筛查和综合干预等20项医防融合重点项目。三是不断提升疾控机构综合能力。充实人员队伍,调整人员结构,加强综合能力培训, 提升A+B类设备配置率,加强质量管理,为群众提供多元化的社会服务。截至目前,全市疾控机构在职人数524人,专业技术人员占比83.59%,疾控机构人员总数占常住人口的比例为万分之2.1,超过国家万分之1.75的标准;A+B类仪器设备配置率逐年提升,总计达1401件,配备率58.69%。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依然存在。
整改情况:一是督促完成驻点监督工作。三元区已于4月28日完成对三明国德医院、三明圣得医院、三明三元劲松康复医院、三明列东中医医院4家二级医疗机构的驻点监督工作;沙县区已于4月28日完成对沙县区总医院、沙县区中医院2家二级医疗机构的驻点监督工作,共下发卫生监督意见书4份,并督促驻点机构针对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落实到位。二是修订完善保密制度。分管办公室领导对保密工作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谈话,同时,结合卫健工作实际,重新修订了定密解密责任人制度,并完善其他各项保密制度,对各类涉密文件资料进行了规范管理。三是强化提升公文写作能力。于6月16日举办公文写作培训班,邀请市政府办经济六科负责人对全委业务科室人员进行专题培训,进一步提高写作能力。四是规范公文发文管理。规范发文流程,明确拟稿、审核、登记等环节人员职责,进一步落实“谁发文、谁负责”的业务科室主体责任,同时,要求办公室对文字材料进行严格把关。五是开展批评教育。机关党委副书记已对原机关第一党支部书记进行批评教育,要求严格落实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责任清单,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合理的年度工作计划,做到党建与业务工作融合发展。六是严格规范政治表述。通过数政中心统一网站发布平台错字检测功能,严格把关各类政治表述,避免出现错误表述。同时,在委机关工作群转发政府办关于政治性表述错误内容,进行警示提醒,严格规范政治表述。
2.树立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的思想不够牢固
(1)整治侵害群众利益不够彻底。
整改情况:一是抓好即知即改。市医保局在全市开展医保基金专项治理交叉检查,对发现的违规问题进行通报,并在与三明市福兴妇女儿童医院、建宁县濉溪镇卫生院、尤溪县闽中眼科有限公司、大田县奇韬镇卫生院、永安市槐南卫生院进行医保费用结算时,全部予以扣除,并责令建宁县濉溪镇卫生院、大田县奇韬镇卫生院等单位对存在问题立即进行整改。同时,市、县卫健部门督促相关单位,针对存在问题举一反三,梳理医疗服务收费违规风险清单,对现行收费政策、医疗服务项目收费进行再培训,加强对医疗服务收费规范管理,杜绝再次发生违规收费行为。二是强化警示教育。组织全市医务人员学习《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近期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典型案件的通报》,以案促教,使广大医务工作者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存戒惧。2023年以来,全市开展行风建设培训115场、33453人次,发送廉洁行医微信、短信9468条,提醒约谈297人次。三是严格依法依规行医。督促各医疗机构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医务人员严格遵守《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规定,严查以单纯增加医疗机构收入或谋取私利为目的的过度治疗和过度检查等行为。今年以来,全市共查处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展医疗检查5起、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检查工作1起。四是严查欺诈骗保行为。坚持标本兼治、惩防并举的原则,进一步加强与医保、公安等部门信息共享,凝聚监管合力,严查医务人员诱导、协助他人冒名或者虚假就医、提供虚假证明材料、串通他人虚开费用单据等手段骗取、套取医保基金等行为。五是强化工作部署。在2023年医保基金监管工作部署会和2023年全市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工作会上,对全市卫生健康系统做好医保基金监管有关工作进行部署安排。
(2)群众咨询和投诉意见较多。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诉求件办理质量。对收到的诉求件进行分类,对不同的诉求,请各业务科室协助进行答复,提高答复的质量,提高办理满意率,确保办理满意率保持在95%以上,整改后疫情防控和疫苗接种类诉求件占比降至22%。二是强化卫健相关政策宣传。依托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密切联系市融媒体中心,重点围绕新冠病毒“乙类乙管”、深化对口合作、第一医院生态新城分院搬迁、“无陪护”医院建设、托育服务体系建设、婚前检查“一站式”服务、中医药便民服务等内容进行宣传报道,提高群众知晓率,减少群众诉求。2022年10月以来,市卫健委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发布医疗卫生健康相关动态信息共861条。
3.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格
(1)公务用车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抓好即知即改。为强化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已将市药具服务中心公车纳入委机关统一管理。同时,督促市药具服务中心落实各项公务用车规定,制定《市药具服务中心公车管理制度》,经分管领导审批后,驾驶员根据派车单出车,严把审批关,做到出车、维修、加油有单据、有记录。今年4月份以来共出车25次,未维修保养。二是规范机关公务用车。修订完善委机关《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办法》,加强事前审批,做到派车有记录,结束有存档。严格执行《三明市公务用车使用规定》,要求在发生卫生应急突发事件时,平台无法及时保障用车时,才紧急调度市药具服务中心公务车。三是加强下属单位公车管理。委机关制订并下发《三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加强下属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管理的通知》,进一步加强下属单位用车审批,规范出车、维修、加油等管理,年终向市卫健委机关上报全年公车管理使用情况,并接受市卫健委机关抽查。
(2)超标准发放聘用人员补贴。
整改情况:一是抓好资金清退。2023年3月30日市中心血站召开支委会研究决定,从4月起停止发放夜班费。市疾控中心收回超标准发放补贴;市中心血站清退送血补贴、高温费、站龄补贴。二是加强制度学习。市疾控中心、市中心血站均已组织财务科、办公室等相关业务科室,召开专题会议,深入分析问题根源,重新梳理津补贴等相关制度,并组织再次学习,严格按照规定规范津补贴的发放。三是组织培训指导。6月15日—19日,我委联合市财政局举办全市卫健系统财务管理培训班,进一步提升财务人员业务能力和管理水平。
(3)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整改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抓好资金清退。市中心血站原职工已于2022年10月18日将违规发放的津补贴退回市中心血站账户。二是强化津补贴管理。市中心血站通过开会及提醒谈话等方式,要求重新梳理津补贴等相关制度,并组织再次学习,严格按照规定规范津补贴的发放。三是强化培训指导。6月15日—19日,我委联合市财政局举办全市卫健系统财务管理培训班,进一步提升财务人员业务能力和管理水平。
(4)差旅费报销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落实整改任务。市卫生计生监督所已将2017年10月用旅行社发票替代厦门飞往四川的飞机票”情况说明附入财务凭证;市中心血站已清退采血活动期间的市内交通费。二是规范报销管理。市卫生计生监督所和市中心血站均已重新修订差旅费报销管理办法,并组织财务室等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学习。三是做好培训教育。6月15日—19日,我委联合市财政局举办全市卫健系统财务管理培训班,强化提升财务人员业务能力和管理水平。
(5)超标准配置办公家具。
整改情况:一是落实整改任务。驻委纪检监察组对市疾控中心主要负责人进行了提醒谈话,同时,市疾控中心党总支纪检委员分别对财务审核人员、采购人员及使用人进行了批评教育,超过科级配置标准的6张桌椅均已收回,后期统一调配使用。二是强化培训学习。5月9日,市疾控中心召集采购、财务、资产管理等相关人员,组织学习办公设备和家具购置费用预算标准等有关规定。6月15日—19日,我委联合市财政局举办全市卫健系统财务管理培训班,进一步提升财务人员业务能力和管理水平。三是明确资产配置要求。向直属单位财务审核人员转发《三明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市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购置费预算标准的通知》,强调直属各单位要严格按通知要求执行,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4.资产使用管理不严格。资产管理未按照规章制度执行,存在随意出租、闲置等现象。
(1)国有资产出租、收益、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落实整改任务。针对牡丹新村36幢公有房产使用等历史遗留问题,已停止该车库私自出租行为,并移交市资产运营管理中心作为经营性资产公开拍租,前期结余资金已存入委对公账户;针对市疾控中心租用周转房未交租金问题,已按照周转房相关规定,向市疾控中心收取租金。二是强化学习培训。组织委业务经办人、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及主要领导等相关人员,召开专题整改培训会,学习了《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明市市直单位管理周转房(碧湖)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三明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等,进一步提升业务能力,巩固整改成果。三是健全预防机制。认真梳理国有资产出租、收益、管理等相关规章制度,通过召开学习培训会、谈话提醒等形式,认真分析问题存在原因,建立受托管理国有资产清单台账,明确业务经办人、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为三级挂包管理责任人。
(2)国有资产闲置时间较长。
整改情况:一是落实整改任务。经委党组研究,已安排专项资金对三元区山水御园两套周转毛坯房进行简单装修。2022年10月装修完成后,已安排委机关2位新进人员入住,并按规定收取房租。二是强化学习培训。组织业务经办人、审核人、分管领导及主要领导等相关人员,召开专题整改培训会,认真剖析问题根源,组织学习《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明市市直单位管理周转房(碧湖)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三明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等,确保发现问题立行立改。三是建立动态管理机制。严格履行受托管理单位职责,建立受托周转房台账,明确业务经办人、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为三级挂包管理责任人,对7套周转房(含所属单位承租)进行动态管理。
(3)办公用房置换未经审批。
整改情况:一是落实整改任务。2022年12月,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安排部署,市职防中心已搬迁至沙县区生态新城金泉路26号,与市疾控中心合署办公。二是严格执行审批监管机制。组织业务经办人、审核人等相关人员,召开专题整改培训会,重新学习《三明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等,要求直属各单位办公用房严格执行“委属事业单位—委办公室—委分管领导—委党组会—市机关事务管理部门”五级审批监管机制。三是明确三级挂包机制。严格履行主管部门职责,按照谁管理谁负责、谁分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委所属事业单位、委办公室、委分管领导的三级挂包管理机制。
5.财务制度执行不规范
(1)财务会计记账凭证资料不齐全。
整改情况:一是支付中国电信三明分公司视频会议服务费,是严格依据《福建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统一升级改造卫生计生视频会议系统的通知》(闽卫办规划发明电﹝2016﹞195号)等文件要求,统一定价予以付费。二是三明市计划生育网上生育登记办证系统由委党组研究立项,委托招标代理公司规范开展项目招采,项目已于2016年7月中旬正式上线,同年11月底完成验收,均严格按照规范程序开展项目建设。三是编制《三明市医疗卫生信息化项目建设规范流程》,从调研立项—招标采购—实施验收,全部纳入规范程序,并严格按步骤执行,进一步规范委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
(2)培训费用结算报销不合规。
整改情况:一是落实整改任务。组织专人梳理各类培训的费用报销凭证,针对使用现金支付、专家授课费领取人和授课人不一致的单据,经与当事人核实,无冒领问题;市皮肤病医院已补提院领导签字审批的全市性病麻风病防治培训班讲课专家差旅费凭证。二是组织学习培训。组织业务科室、财务人员等相关人员学习《现金管理暂行条例》《三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财务管理办法》等制度,提升报销管理和现金使用管理水平。三是严格现金支付。明确要求出纳在一般情况下应采用银行转账方式支付。今年以来,我委无现金支付培训费的情况。
(3)坏账损失账务处理不严格。
整改情况:一是启动往来款催收程序。市疾控中心已将核销超过年限的部分疫苗欠款调回至应收账款,并于2023年4月27日向建宁县疾控中心发函催收,6月12日收回应收账款。二是严格往来资金管理。市卫健委召集市疾控中心财务相关人员,专题学习财务管理相关规定,要求市疾控中心加强对疫苗等往来款管理,强调要求每年至少与往来单位对账1次。三是组织学习培训。6月15日—19日,我委联合市财政局举办全市卫健系统财务管理培训班,进一步提升财务人员业务能力和管理水平。同时,市疾控中心组织班子成员及财务相关人员对“三重一大”相关制度进行专题学习,重申要严格按照制度执行。
6.招投标管理不严格
(1)合同到期后未进行招投标。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印刷管理。根据工作需要制定印刷管理流程,零散印刷由各科室根据工作紧急程度自行印刷,较大规模印刷按照集中统一采购,到定点印刷机构印刷。二是重新招标印刷机构。严格按照市里招投标采购相关规定,经过多家询价,经6月5日党组会研究,同意与中标公司签订印刷合同,根据各科室采购数量,统一集中印刷。
(2)集采制度未按规定报送审批。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采购管理制度。市中心血站已重新修订采购管理制度,并组织采购人员、财务人员、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专题学习政府采购和“三重一大”相关制度,要求各科室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有关程序做好政府采购工作。二是严格执行采购联合确认制度。市中心血站已健全完善采购组织形式、采购方式、技术参数设置、最高限价等关键环节联合确认制度,并要求各科室严格执行。三是加强培训指导。6月15日—19日,我委联合市财政局举办全市卫健系统财务管理培训班,进一步提升财务人员政府采购管理水平。
(3)项目招投标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抓好即知即改。市卫健委党组抽调委机关纪委与驻委纪检监察组、规财科组成核查组进行了调查核实,责令市妇幼保健院认真整改,举一反三,规范内部管理,并对市妇幼保健院原院长进行了批评教育,市妇幼保健院院领导也对4名采购经办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并在全院进行典型案例通报。二是强化制度约束。督促市妇幼保健院找准问题根源,再次进行自查自纠,结合本次巡察发现的问题,及时调整采购领导小组成员,修订完善市妇幼保健院政府采购管理制度,建立对采购组织形式、采购方式、技术参数设置、最高限价、预决算等关键环节联合确认机制,举一反三,严格管控采购风险点。
(三)聚焦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1.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
(1)领导公立医院巡查工作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落实重大事项呈报制度。将公立医院巡查工作列入委党组“三重一大”事项议事决策内容,按要求呈报委党组会研究,制定二级以上医院巡查实施方案,有力、有序、有效推进巡查工作。同时,做到举一反三,涉及重大事项、重要项目均呈报委党组会研究。二是落实整改提升。坚持问题导向,督促被巡查医院建立整改台账,边查边改,立行立改,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县(市、区)卫健局均已完成巡查“回头看”工作,分析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对问题整改实施跟踪问效。三是落实结果运用。把巡查结果作为医院领导班子考核、任用、评优的依据,作为委党组调整相关卫生方针政策的参考依据。
(2)指导公立医院党建工作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完善医院章程。市台江医院、市皮肤病医院认真对照支部工作条例,对各自医院章程纪检委员职责进行修改,并重新印发了《三明市皮肤病医院章程(修订)》、《三明市台江医院章程(修订)》,同时,对医院章程其他内容进行全面自查,暂未发现其他问题。二是强化党建工作指导。加强对公立医院党建工作的日常指导,制定印发《2023年全市医院党建(指导)工作要点》,明确8个方面党建工作重点内容,有序推动各级公立医院党建工作全面落实。同时,组织公立医院党委书记参加福建省公立医院党委书记培训示范班,提高党委书记履职能力。三是强化主责考核指标。印发《2023年总医院(医共体)党委书记(院长)目标年薪考核办法》(明医改组〔2023〕2号),把党建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公立医院书记(院长)年薪制考核指标重要内容,设置“主体责任”考核指标,并维持原有的分值不变,同时,在单列考核的“奖惩约束”项中,严肃对考核单位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的惩戒。针对考核发现的问题,结合平时调研进行“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反复,切实提升公立医院党建工作水平。
(3)统战工作抓得不紧。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联谊交友制度。按照统战工作条例要求,结合卫健工作实际,建立《中共三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领导班子成员与党外代表人士联谊交友工作制度》(明卫党组〔2023〕28号),每位领导班子成员定期与挂钩联系的党外代表人士沟通交流,积极开展联谊活动,增进与党外代表人士的共识,不断巩固统一战线,增强党的向心力。二是开展专题座谈交流。组织召开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座谈交流会,邀请直属医疗卫生单位民主党派人士代表参加会议。会上,民主党派人士结合自身岗位实际,谈认识理解、谈体会感悟,积极进行交流发言,为推进卫生健康事业建言献策。三是强化党外人士培养。认真做好党外代表人士的培养、选拔、使用和管理工作,切实加强党外代表干部队伍建设,把一批德才兼备的优秀党外代表干部选拔到后备干部队伍,凝聚卫健发展力量。2022年10月以来,共提任党外代表人士4名。
(4)保密工作抓得不实。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保密意识教育。通过开会、谈话等形式,对委机关干部进行保密工作宣传教育,增强每位干部的保密观念和意识。二是健全保密工作制度。保密工作负责人已根据最新保密文件精神,调整委机关保密工作委员会成员,建立健全保密工作秘密管理制度、明确秘密范围、制定秘密事项清单,规范、完善相关保密工作机制。三是规范日常保密管理。重新梳理机关各类涉密文件资料的归档分类工作;加强涉密文件、材料的安全管理,对收发、转送、阅览、保存、销毁五个环节进行严格管理,指定专人对涉密材料进行收发、转送,由专人对涉密材料进行保存与销毁,阅览涉密文件时不得对涉密文件进行拍照、录像,更不得将内容在互联网上转发。四是签订保密工作责任书。与各科室负责人签订保密工作责任书,将保密压力层层传导至各科室,督促各科室组织学习保密工作制度,并严格落实保密工作秘密管理制度。
(5)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及时开展分析研判。针对“市第一医院生态新城分院正式亮牌”短视频负面评论这一意识形态领域苗头性倾向性问题,5月17日,我委联合市公安局网安支队召开分析研判会,对负面评论和评论人员身份开展综合研判,分析负面评论原因及提出应对策略,加大对生态新城分院建设情况、功能布局、医疗保障政策、医疗水平提升等群众受益得实惠方面的正面宣传引导,提高群众对市第一医院生态新城分院建设的正确认知。二是健全“三审制”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委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信息发布“三审制”工作机制,规范信息发布台账管理,发稿审核单均由初审(稿件编辑人)、复审(宣传科负责人)、终审(宣传分管领导)签字,确保信息发布安全、内容准确。
2.抓基层党建工作不够扎实。党组、机关党委抓党建意识不够强,对支部规范化建设不够重视,党组书记落实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不够到位。
(1)党建述职评议不严肃。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批评教育。机关党委副书记已对原机关第一党支部书记和机关第二党支部书记、市皮肤病医院党支部书记进行批评教育,要带头履行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撰写年度党建工作述职报告,并亲自严格把关内容,避免同类问题再次发生。同时,卫健委机关第一党支部、机关第二党支部、市皮肤病医院党支部全面开展自查,将2017、2018两年的述职报告中“存在问题”进行了重新梳理,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到位。二是印发责任清单。制定下发《2023年度市卫健委机关党委书记、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和委属各党支部(总支)书记抓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及2023年党建工作责任书,明确要求各党支部(总支)书记认真执行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制度,年底向党支部全体党员和上级党组织进行党建工作述职。三是压实主体责任。委党组书记严格落实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学习宣讲党的二十大报告,带头上专题党课,带头下基层开展调查调研。同时,坚持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今年来,党组会研究部署有关党建工作9次,专题研究党建经费、发展党员、意识形态、巡察整改、支部评星定级等党建工作,并于5月12日召开年初工作部署会,对今年全面从严治党暨意识形态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有关部署。四是强化以考促改。结合年底召开的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会,对党支部书记述职报告进行严格审核把关。同时,把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情况纳入2023年基层党支部“达标创星”考评内容,切实增强抓党建主责意识。
(2)支部建设存在薄弱环节。
整改情况:一是抓好即知即改。委机关党委已督促市妇幼保健院党支部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要求严格按照“三会一课”要求,认真规范做好上党课记录。二是加强换届工作指导。直属各总支、支部均已组织学习新修订党章及《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并严格按照党内换届选举程序要求开展换届选举工作。同时,委机关党委对今年届满的8个党支部加强指导,确保换届选举工作规范有序开展。三是强化业务能力提升。拟于2023年8月举办党务干部培训班,把如何规范“三会一课”制度及开展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等列为重要培训内容,进一步提高党务干部业务能力。四是开展日常指导。对各党支部日常工作开展督促指导,同时,加强对各支部平时报送材料的审核,对存在问题督促立即整改。
(3)发展党员不够严谨。
整改情况:一是抓好即知即改。对2022年4名预备党员超过半年未汇报思想情况的问题,巡察期间已责令4名预备党员及时向所在党支部汇报思想情况,并督促相关支部将思想汇报材料及时放入党员档案。同时,督促4个相关党支部书记对支部发展党员工作负责人进行谈话提醒。二是加强业务培训。组织直属各总支、支部党务干部系统学习最新发展党员规范化材料,包括全市发展党员工作有关文件汇编、发展党员全流程工作手册、发展党员常见问题解答等内容,要求党务干部严格按照程序要求规范化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同时,拟于今年8月份举办党务干部培训班,把发展党员工作等列入培训内容,进一步提升党务干部的业务能力。三是规范程序流程。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做好发展党员工作,2022年10月以来,3次提交党组会研究讨论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事宜,共11名。四是强化督促指导。同时,加强对各总支、支部发展党员工作的督促指导,已于今年4月份对各总支、支部近两年发展党员工作情况进行抽查,发现问题2项,现已全部整改到位。
(4)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思想认识。4月19日,组织党员领导干部集中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央和国家机关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的若干规定》(试行)等内容,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并督促委领导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会,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二是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5月5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认真查找突出问题,剖析问题根源,提出整改措施,并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不谈建议,直指问题,达到预期效果。三是调整联系挂钩支部。根据现班子成员分工情况,及时调整委领导挂钩各总支(支部)联系点,健全完善委领导联系挂钩党支部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对基层党建工作的指导。四是加强监督指导。要求各支部按照规范流程从严从实开好组织生活会,严肃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并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汇报本支部召开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进展情况。同时,督促提醒市疾控中心党总支、市妇幼保健院党支部,责成5名被问责同志在2023年度组织生活会上对相关问题进行情况说明。
3.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有差距。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不到位,“一岗双责”扛得不牢,监督责任不够有力。
(1)“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落实廉政谈话。委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在部署业务工作同步强调廉政提醒;对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党员干部,及时予以提醒、谈话、教育,做到提醒在先、教育在前。二是发挥监督职能。驻委纪检监察组于2023年5月对市中心血站、市卫生计生监督所、市台江医院、市妇幼保健院等单位4名同志开展廉政提醒谈话;机关纪委书记召集委机关各科室负责人、各支部书记逐个开展廉政谈话,现已开展廉政谈话10人。三是召开工作部署会。2023年5月12日,召开2023 年全面从严治党暨意识形态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会,安排部署2023年重点工作,驻委纪检监察组组长结合卫健实际,就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暨意识形态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2)履行选人用人职责不够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制。学习贯彻《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制作《党组会议研究人事事项提示卡》,提醒党组成员要充分发挥民主集中制,对党组研究议题进行充分讨论,逐一发表同意、不同意或缓议等明确意见。同时,规范会议记录和管理,会议讨论情况由专人如实记录。二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市皮肤病医院重新修订党政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凡涉及干部选拔任用、干部队伍建设和人才工作等重要事项由支委会研究决定。三是严格执行干部监督管理规定。开展公职人员违规经商办企业专项整治清理,下发限期整改通知,市第一医院已督促职工本人整改到位并对其批评教育;市疾控中心职工代持公司股份1%,本人已作出情况说明,未实际出资,未利用工作和职务之便参与该公司经营管理,并从中获利,2022年4月15日,已到税务部门开具公司三年内未缴税证明材料。同时,市疾控中心已对该职工约谈和批评教育,其本人承诺,待条件允许第一时间办理注销手续。四是严格执行社团兼职管理规定。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督促直属各单位及时报备审批党政领导干部社团兼职情况,做到干部在社团兼职管理工作规范有序。同时,在系统内常态化开展自查清理,结合实际工作需要,对31名干部(处级6名、科级25 名)兼任85个社团兼职进行补充备案。
(3)党员领导干部日常监督管理不够严格。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请假制度管理。下发《进一步加强直属单位主要领导请假管理的通知》,严肃纪律规矩,要求市直医疗卫生单位主要领导提前2天通过公文OA进行请假申请,经分管领导审批后报主要领导审批,确实因紧急公务等情况,先电话报告,事后补齐审批事项。二是健全完善内控机制。鉴于市卫生健康药具服务中心与市卫健委合署办公,且办公人员仅2名,无法完善内控相关制度,经委党组研究决定,已将市卫生健康药具服务中心纳入市卫健委统一管理,内控制度参照市卫健委执行。
(4)监督责任履行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落实廉政提醒谈话。坚持日常廉政提醒,围绕重要部门、关键岗位,针对性开展廉政谈话,切实将廉政谈话渗入工作日常,做到提醒在先、教育在前。近期,委机关纪委书记召集委机关科室负责人、直属支部书记逐个开展廉政谈话,现已开展廉政提醒谈话10人。二是调整监督内审工作小组。重新调整了委机关监督内审工作小组,由委分管办公室领导任组长,政法科、老龄科、人事科等科室负责人为成员,明确委监督内审工作小组职责,防止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三是强化派驻监督职责。驻委纪检监察组严格落实《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切实执行“三转”工作要求,不参与驻在部门采购、招投标等不属于派驻机构职能职责的相关工作。同时,把“开展监督助推区域医疗中心建设,护航三明医改再出发”作为今年政治监督主题,以市纪委监委在我市医改领域开展“排忧行动”专项监督为抓手,做实政治监督、做深日常监督、做准专项监督,持续巩固“点题整治”成果。
4.主体责任检查、审计等反馈问题整改不彻底。一些反馈问题整改不够严肃,后续整改不够持续。
(1)主体责任检查反馈问题整改不够扎实。
整改情况:一是细化奖惩和约束考核指标。印发《2023年总医院(医共体)党委书记(院长)目标年薪考核办法》(明医改组〔2023〕2号),设置“主体责任”考核指标,并维持原有的分值(5分)不变,同时,在单列考核的“奖惩约束”项中,严肃对考核单位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的惩戒。二是协调施工方做好竣工结算确认工作。2022年5月29日,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医技病房综合楼建设项目结算资料送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核,经多轮反馈沟通,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分别于2022年9月8日、12月13日和2023年4月13日3次出具竣工结算审核初稿、审核稿、调整稿,正在等待施工方确认。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市卫健委党组及驻委纪检监察组未收到市委巡察二组移送的有关问题线索。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一)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还有差距”问题的整改事项
整改存在问题:建宁县新建公立中医院还在建设过程中。
情况说明:新建的建宁县中医院正在建设,计划2024年2月完工。同时,先期在县总医院建设独立的中医门诊、病房等服务场所,目前还在建设中,力争今年底前中医院挂牌运营。
下步工作措施:督促建宁县加快新建中医院建设进度,同时,完善在县总医院挂牌运营方案,加快工作进度,确保年底前县中医院对外挂牌。
拟完成时限:2024年2月底
(二)关于“市卫健系统在违规经商办企业专项整治中仍有2人未整改到位”问题的整改事项
整改存在问题:市疾控中心职工代持股份的公司目前处于停滞经营状态,其法人现已被公安机关羁押,暂时无法办理代持股份注销手续。
情况说明:本人已作出情况说明,未实际出资,未利用工作和职务之便参与该公司经营管理,并从中获利,2022年4月15日,本人已到税务部门开具公司三年内未缴税的证明材料,其本人承诺,待法人问题处理完毕,第一时间办理股份注销手续。
下步工作措施:要求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持续跟进,督促及时掌握了解该公司法人经济案件处理情况,待法人问题处理完毕,第一时间办理股份注销手续。
拟完成时限:待条件成熟情况下第一时间办理
(三)关于“主体责任检查反馈问题整改不够扎实,市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指出‘省重点项目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医技病房综合楼建设项目已使用未决算’”问题的整改事项
整改存在问题:施工方认为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出具的竣工决算审核稿有误:如土方外运工程量及运距、主材价格调差等问题。市中西医结合医院虽然书面通知施工方确认竣工结算审核事宜,但施工方不予确认,导致该项目竣工结算无法及时完成。
情况说明:2022年5月29日,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医技病房综合楼建设项目结算资料已送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核,经多轮反馈沟通,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分别于2022年9月8日、2022年12月13日和2023年4月13日3次出具竣工结算审核初稿、审核稿、调整稿,正在等待施工方确认。
下步工作措施:一是继续督促施工方完善反馈依据;二是与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沟通,由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组织审核单位、施工方、建设单位进行第三次会商;三是若施工方仍然不予确认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出具的竣工决算审核调整稿,在保留施工方反馈意见的前提下,以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核意见为准,强制完成竣工决算。
拟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五、持续巩固拓展巡察整改成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市卫健委党组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持续抓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拓展巡察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全市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是持续压实整改责任。强化政治担当,切实扛起巡察“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政治责任,坚持持续改、深入改、长期改,压紧压实各方责任,对基本完成问题要紧盯不放,及时跟踪督办,加快整改进度,确保巡察“回头看”反馈问题在规定时限内得到全面整改、彻底整改。
二是进一步完善长效机制。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推动形成长效机制,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对集中整改阶段已经建立完善的各项制度机制,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在推进长效整改工作中,还需进一步建立完善的制度机制,抓紧时间建立完善,彻底堵塞滋生问题的漏洞。
三是不断推动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推动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契机,持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卫生健康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卫生健康工作决策部署,结合“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围绕“看好病、治未病、大健康”问题,持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传承创新发展中医药、加快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构建全民健康管理体系,为人民健康提供可靠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8-8220757;通信地址:三明市三元区红岩新村5栋;电子邮箱:smwjwjgdw@163.com。
中共三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
2023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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