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
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卫生行政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三明微医互联网医院未按照规定申请延续注册,依法注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许可证号:PDY00002-335042517A1002),所持证件正副本失效,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再以被注销医疗机构名义开展诊疗活动。
三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8月15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