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线索征集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0月20日。
二、投诉举报受理范围
(一)执法不公问题。行政执法部门不依法履行执法监管职责,对违法行为监管不到位、查处不到位,甚至通风报信、放任、包庇,不严格落实行政裁量标准,选择性执法,处罚明显有失公平、公正,办人情案、关系案等问题。
(二)简单粗暴执法问题。发现问题不处理、受理投诉不及时;调查取证不实、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不准确;现场执法语言行为简单、过激、粗暴,对待群众态度蛮横、趾高气扬、冷硬横推、敷衍塞责等问题。
(三)运动式执法问题。行政机关常态执法时紧时松,执行法律法规打折扣,以专项检查代替日常监管,多头检查、多层检查、重复检查等问题。
(四)过度执法问题。滥用行政强制措施,超权限、超范围、超额度、超时限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产;以罚代管代改、罚而不管不改等问题。
(五)机械执法问题。片面理解上级部署,理解政策不透彻,执行政策简单化;不具体分析违法行为的情节轻重,一律顶格处罚等问题。
(六)逐利执法问题。行政执法活动中违反规定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下达或变相下达罚没款指标;将行政罚没收入与本单位业务经费、福利待遇挂钩;指定购买商品服务、接受有偿服务;以行政处罚代替刑事处罚,以罚款进行创收,违规扩大收费范围等问题。
三、投诉举报须知
举报人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在提供问题线索时请说明具体事实或提供线索,反映问题要客观真实,对所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并写明姓名及联系地址、电话,不得捏造、歪曲事实。我们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对投诉举报人的个人信息进行保密。
四、投诉举报途径
联系电话:0598-8873188;邮箱:sm8215502@163.com。
特此公告。
三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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