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公告
来源:三明市卫健委 时间:2024-08-26 11:21
   为切实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全面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按照我市开展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要求,现向社会公布我委涉企行政执法投诉举报监督方式,征集卫生健康领域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线索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线索征集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1020日。

二、投诉举报受理范围

(一)执法不公问题。行政执法部门不依法履行执法监管职责,对违法行为监管不到位、查处不到位,甚至通风报信、放任、包庇,不严格落实行政裁量标准,选择性执法,处罚明显有失公平、公正,办人情案、关系案等问题。

(二)简单粗暴执法问题。发现问题不处理、受理投诉不及时;调查取证不实、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不准确;现场执法语言行为简单、过激、粗暴,对待群众态度蛮横、趾高气扬、冷硬横推、敷衍塞责等问题。

(三)运动式执法问题。行政机关常态执法时紧时松,执行法律法规打折扣,以专项检查代替日常监管,多头检查、多层检查、重复检查等问题。

(四)过度执法问题。滥用行政强制措施,超权限、超范围、超额度、超时限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产;以罚代管代改、罚而不管不改等问题。

(五)机械执法问题。片面理解上级部署,理解政策不透彻,执行政策简单化;不具体分析违法行为的情节轻重,一律顶格处罚等问题。

(六)逐利执法问题。行政执法活动中违反规定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下达或变相下达罚没款指标;将行政罚没收入与本单位业务经费、福利待遇挂钩;指定购买商品服务、接受有偿服务;以行政处罚代替刑事处罚,以罚款进行创收,违规扩大收费范围等问题。

三、投诉举报须知

举报人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在提供问题线索时请说明具体事实或提供线索,反映问题要客观真实,对所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并写明姓名及联系地址、电话,不得捏造、歪曲事实。我们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对投诉举报人的个人信息进行保密。

四、投诉举报途径

联系电话:0598-8873188;邮箱:sm8215502@163.com

 

特此公告。

 

                        三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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