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溪县:“套餐式”精准帮扶计生特殊家庭

发布时间: 2017-02-27 11:55   字号:

  “感谢政府对我的关心和帮助,有了这些帮扶措施,我们养老就不成问题了”,从尤溪县卫计局工作人员手中接过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一次性补助金5万元的谢某激动地说到。 

  溪尾乡长华村谢某一家生活本就拮据,不幸的是,去年3月,谢某因病导致半偏瘫,被鉴定为肢体残疾二级;独子又于去年6月突发精神疾病,被鉴定为精神残疾二级,一家人的生活顿时陷入困境。溪尾乡卫计办工作人员了解到该情况后,对照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救助帮扶政策,帮助他们申请了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一次性补助金5万元。此外,夫妻俩每个月还将拿到2000元(1000/人)的特殊家庭扶助金、1130元的居家养老护理费。有了这些“套餐式”帮扶措施,夫妻俩养老不成问题,一家人生活也有了保障。 

  计生特殊家庭是计生工作中的一个特殊群体,他们比一般家庭更需要经济上的扶助、精神上的慰藉和生活上的照料,亟待社会更多的关爱。 

  为更好地关心、帮助计生特殊家庭,尤溪县从解决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最需要、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制定《尤溪县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救助帮扶意见》,对计划生育独生子女伤残家庭、独生子女死亡家庭和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对象实行“套餐式”经济救助。对独生子女死亡、伤病残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家庭的夫妻,到女方年满49周岁给予一次性救助。其中独生子女死亡的家庭补助5万元,独生子女三级残疾的家庭补助3万元、二级以上残疾的家庭补助5万元;从2013年起,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对象的扶助金在省定标准(每人每月500元,属低保户家庭每人每月800元)基础上增加200元,计每人每月700元(属低保户家庭每人每月1000元)。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对象的扶助金在省定标准(一、二、三级每人每月分别为500元、400元、300元)基础上增加200元,按一、二、三级每人每月分别为700元、600元、500元;提倡以社区居家养老为主,对居家养老的独生子女死亡或伤、病残家庭夫妇,男方年满60周岁、女方年满55周岁的,按本县最低工资标准以家庭为单位发放1人护理费;年满70周岁以上的,增加30%;2016年起,对独生子女死亡或伤、病残家庭的夫妻,在符合其他基本条件的前提下,女方45-48周岁的,按每人每月200元发放扶助金。 

  2016年,尤溪县共发放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一次性补助金21万元,独生子女伤残死亡特别扶助金23.64万元,手术并发症对象扶助金 3.72万元,居家安养计生特殊家庭护理费9.9万元独生子女伤残死亡扩大救助范围(45-48周岁)3.84万元。此外,尤溪县还积极探索计生特殊家庭帮扶体系建设,落实政策扶助、再生育、收养寄养、就医养老保障、精神慰藉等服务,“套餐式”精准帮扶计生特殊家庭,帮助他们积极融入社会。(李美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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