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7月卫生行政处罚案件公示一
来源:三明市卫生计生监督所
时间:2023-07-14 16:45
序号 | 处罚日期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执法依据 | 案件名称 | 行政相对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处罚事由 | 做出处罚决定的部门 | 处罚结果 | 救济渠道 | 公示期限 |
1 | 2023年7月14日 | 明卫传罚〔2023〕3号 |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 三明市三元区倾城医疗美容外科门诊部对重复使用的医疗器械未按消毒和管理的规定进行处理案 | 92350402MA2XPR7G6N | 对重复使用的医疗器械未按消毒和管理的规定进行处理 | 三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警告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三明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向三明市三元区人民法院起诉 | 一年 |
2 | 2023年7月14日 | 明卫传罚〔2023〕4号 |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护士条例》、《福建省卫生健康领域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 | 三明三元龙之吻一日得口腔门诊部对重复使用的医疗器械未按照消毒和管理的规定进行处理案 | 91350402MA8RWHG76B | 对重复使用的医疗器械未按照消毒和管理的规定进行处理,未将医疗废物放置于有警示标识和警示说明的防渗漏、防锐器穿透的专用包装物,允许未依照《护士条例》第九条的规定办理执业地点变更手续的护士在本机构从事诊疗技术规范规定的护理活动 | 三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警告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三明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向三明市三元区人民法院起诉 | 一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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