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卫生行政处罚案件公示一
来源:三明市卫生计生监督所 时间:2024-04-12 10:11
 
序号 处罚日期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执法依据 案件名称 行政相对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处罚事由 做出处罚决定的部门 处罚结果 救济渠道 公示期限
1 2024年4月7日 2024-Ⅴ-1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 三明国德医院使用未取得限制级抗菌药物处方权的医师开具限制级抗菌药物处方案 52350403MJY332997A 使用未取得限制级抗菌药物处方权的医师开具限制级抗菌药物处方 三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警告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三明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收到行政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三明市三元区人民法院起诉 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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