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手册:骨折
来源:三明市卫健委 时间:2019-04-17 15:31

  症状

  骨折,指骨的连续性中断。局部产生三种典型的体征,就可确定发生骨折:

  (1)畸形:骨折端移位可使患肢外形发生改变,主要表现为缩短、成角、延长。

  (2)异常活动:正常情况下肢体不能活动的部位,骨折后出现不正常的活动。

  (3)骨擦音或骨擦感:骨折后两骨折端相互摩擦撞击,可产生骨擦音或骨擦感。

  骨折还同时伴有局部肿胀疼痛,还可能出现瘀血和青紫色瘀斑。严重骨折,患者常因广泛的软组织损伤、大量出血、剧烈疼痛或并发内脏损伤等而引起休克。闭合骨折的出血属于隐形失血,主要是骨髓腔渗血,在体外看不到,千万不要掉以轻心。

  急救措施

  1、处理伤口:如果骨折处有伤口,则立即清理污染物,并用洁净纱布覆盖;如果伤口持续出血,需要压迫止血;如果有骨头外露,更要对其进行清洁,以免今后感染引起骨髓炎。

  2、迅速复位:如果发现骨折处有畸形,特别是成角畸形,需要立即正确地进行复位,否则骨折容易将周围血管神经刺破。需要动作轻柔地沿着骨的纵轴方向牵拉骨,达到复位。切不可用蛮力,否则容易引起二次损伤。

  3、妥善固定:不要盲目移动身体,尽快把伤到的肢体用夹板固定住。夹板可用木片或折叠起来的硬纸板制成,放在受伤的肢体下面或侧面,用三角形绷带、皮带或领带缠住夹板和受伤的肢体。避免缠得太紧,避免用细绳子固定,这些都可能阻碍血液循环。

  

  4、正确转运:搬运骨折病人的过程中,动作要轻柔,避免产生骨折端的错位或移动;对于脊柱骨折的病人,搬运中一定多人协调,保持脊柱的轴向稳定,否则容易引起脊柱错位,损伤脊髓导致瘫痪。颈椎骨折的病人,搬运过程一定要专人负责头部和颈椎,保持和躯干平行的体位,否则容易导致四肢瘫痪甚至死亡。

  

  注意事项

  1、可疑发生骨折的病人,均应按骨折处理。

  2、首先抢救生命,维持心跳和呼吸的正常状态;如病人发生休克,多因失血过多导致,应采取头和躯干抬高20°~30°、下肢抬高15°~20°体位,以利于呼吸和下肢静脉回流同时保证大脑供血;注意保温,尽快送医院输血、输液。

  3、对处于昏迷的病人,应防止呕吐导致的窒息。

  4、当骨折移位,有穿破皮肤,损伤血管、神经的危险时,应尽快手法复位,然后用夹板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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