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常态化防控之五:重点场所防控
来源:三明市卫健委 时间:2020-09-30 11:39

  做好养老机构、福利院、监所、精神卫生医疗机构等风险防范,落实人员进出管理、人员防护、健康监测、消毒等防控措施,重点防范输入性疫情和内部疾病传播。 

  1.开展预防性卫生措施。全面排查入监干警职工、养老机构、福利院、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工作人员等,落实体温检测和健康监测制度,禁止有可疑症状人员上岗。 

  2.关注监管、服务对象健康情况。密切关注服刑人员、老年人、儿童、精神障碍患者的健康状况,出现新冠肺炎可疑症状,应当立即隔离观察并及时送医排查。养老机构内设医务室、护理站等医疗服务机构的,不得超出医疗许可服务范围对外服务。医疗机构举办养老机构或与养老机构毗邻的,应按照医疗机构分区管理要求开展交叉感染评估,评估有风险的应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 

  3.落实消杀和环境卫生整洁。做好防控物资配备,加强日常消毒和环境卫生,加强个人卫生防护。出现确诊、疑似病例,应对其可能活动场所开展全面消杀,规范处置个人物品,对其密切接触者按要求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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