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上强调,“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推进职业病危害源头治理”,并多次对尘肺病等职业病防治工作作出重要指示。为切实做好“十三五”期间的职业病危害治理工作,根据省卫健委转发《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在矿山、冶金、化工等行业领域开展尘毒危害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治理,达到以下工作目标:
(一)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率达到95%以上;
(二)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率达到95%以上;
(三)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率达到95%以上;
(四)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和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培训率均达到95%以上。
三、治理重点
(一)矿山、冶金、化工等行业领域企业;
(二)各县(市、区)根据实际情况需要纳入尘毒危害治理的行业领域企业。
四、工作要求
为确保《工作方案》目标的实现,从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突出重点,分类指导;强化源头控制,夯实管理基础;加强宣传,营造氛围等四个方面,提出保障《工作方案》落实的措施。通过专项治理改善尘毒危害严重行业领域作业场所的工作环境,从源头上防范和遏制尘肺病、职业中毒高发态势。通过加强督导检查,推动用人单位实施工程防护设施改造,落实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不断提高尘毒危害控制水平,降低尘毒危害。
原文网址:http://wjw.sm.gov.cn/szfgzjg/wsj/zfxxgkml/gfxwj_2431/201906/t20190614_130763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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