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医疗卫生领域人才租房补贴发放实施细则》政策解读
来源:三明市卫健委人事科 时间:2025-09-16 16:55
  一、背景依据

为进一步推动市级人才政策迭代升级,真心实意关心人才,用心用情服务人才,全力以赴成就人才,打造更富亲和力的“生态圈”,努力让三明成为近悦远来的人才福地,根据《中共三明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引育服务三明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三明市卫健委、财政局、人社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部门联合制定了《三明市医疗卫生领域人才租房补贴发放实施细则》。

、主要内容

(一)发放范围

新引进到我市公立医疗卫生机构从事临床或科研等工作,符合引进时最新的省、市人才需求目录医疗卫生专业人才,且承诺在明最低服务年限10年的医学院校全日制毕业生最长可享受36个月。

在工作所在地辖区范围内其本人及其配偶、子女无房,且未享受我市人才房奖励、购房补助、限价商品房、人才公租房、免租金人才公寓等人才住房政策的人才

(二)补助标准

属于全国重点医学院校(教育部最新全国学科评估B 级及以上学科专业医学院校、“双一流”医学院校)以及福建医科大学和福建中医药大学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可申请每月1000元租房补贴其他属于医学院校的全日制本科及本科以上毕业生,可申请每月500元租房补贴。

(三)办理程序

由人才引进单位在“三明市人才网”(https://www.smrcw.org.cn/)上填报并提交相关申报材料,同级卫健部门、财政部门、人社部门、自然资源部门、住建部门依照职责对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并公示无异议后,提请同级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专题会或办公室会议研究根据会议研究意见同级财政发放人才租房补贴。人才租房补贴每年12月集中申报,符合条件的人员每年均需要申报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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