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三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权责事项动态调整情况
来源:政策法规与综合监督科
时间:2021-12-23 15:11
根据《三明市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动态管理办法》(明政办〔2020〕48号)要求,参照2021年省卫健委依申请权责事项调整情况及《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生物安全法》、《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临床使用管理办法》、《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办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等新出台或修订的法律、法规、规章,现将三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权责事项动态调整情况予以公示。调整后确定三明市卫健委权责事项320项,其中:行政许可14项、公共服务10项、其他行政权力2项、行政处罚181项、行政强制8项、行政监督检查57项、行政裁决1项、其他权责事项47项,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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