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市卫健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和全市法治政府建设的总体部署,结合我市卫生健康工作实际,扎实推进卫生健康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现将2022年我委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工作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一是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明确党组履行主体责任,委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对卫健系统法治建设负总责。建立了“委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科室聚力抓”的工作推进机制,将依法行政、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对医疗机构年度绩效考评,与卫生健康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二是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将医院法治建设纳入2022年公立医院目标年薪考核内容,督促公立医院加强法治建设,依法执业。制定印发了《三明市卫生健康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明卫函〔2022〕91号)和《2022年“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和普法工作任务安排的通知》(明卫函〔2022〕24号),明确普法任务,加大全民普法力度。三是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及有关卫生健康法律法规定期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把学法用法、依法履职等情况纳入公务员年度考核内容。今年以来,共组织党组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信访工作条例》等法治专题学习3次,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人格权编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知识法治专题讲座2次,12月2日,邀请市宣讲团成员、市委党校党史与党建教研室主任、副教授陈锦琪教授作《高举旗帜,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辅导。
(二)强化工作职责,依法开展疫情防控。今年以来,我市各级卫健部门坚决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时刻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及时、准确调整疫情防控措施,提前对新形势进行分析研判,做好预案。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10条”优化措施和省指挥部13条具体贯彻措施出台后,我委迅速将疫情防控工作重心从防控感染转到医疗救治上来,围绕保健康、防重症目标,做实重点人群健康服务、老年人疫苗接种、分级诊疗网格、物资储备等工作,实现防控措施有序调整转段,社情、舆情、疫情保持平稳。
(三)扎实依法行政,营造更优法治环境。一是动态调整我委2022年权责清单。印发《三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动态调整2022年三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权责清单的通知》(明卫函〔2022〕107号),确定我委权责事项321项,其中行政许可14项、公共服务9项、其他行政权力2项、行政处罚183项、行政强制8项、行政监督检查57项、行政裁决1项、其他权责事项47项。二是强化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做好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及定期清理工作,今年以来共出台规范性文件2件,开展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3次,经清理,制发了《三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废止涉计划生育内容的配套规范性文件的通知》(明卫〔2022〕76号),对涉及计划生育内容的15份规范性文件给予废止,并在委门户网站进行公示。三是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坚持“五办工作法”,持续缩短审批时限,将“一趟不用跑”事项占审批服务事项比例由50%提升到100%。规范电子政务服务,推进“一件事集成套餐服务”“一窗通办”“跨省通办”等政务服务,使群众办事更加方便顺畅。今年以来,共完成办件量760件,在好差评评价中,市卫健窗口非常满意评价达99.44%,满意为0.56%,不满意为零。四是推动“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推进省统筹“三医一张网”建设工作,实现全市12家二级及以上医院实现医学检查检验互认,其中可互认项目数,检查报告超过29万项,检验报告超过1233万项。依托“健康三明”微信公众号开通在线医疗卫生咨询服务,推动三明市中西医结合医院、三明市第一医院等医院联合上线“互联网医院疫情防治平台”,为市民提供线上问诊、居家购药,送药到家等服务。加强健康三明平台建设,面向市民开放电子健康档案,与E三明平台对接,实现网上预约挂号功能。建设电子健康卡“多码协同”应用,我市12家总医院全部实现“一码通用、扫码就医”。
(四)加大监管力度,推进公正文明执法。一是持续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市共领取国家和省上下达的双随机抽查任务594单,任务完成594单,任务完结率100%,作出行政处罚8起,罚款2.67万元。会同市文旅局联合开展“双随机”抽查,全市随机抽取检查对象21家,对其中存在问题的6家企业当场提出整改意见,下发《卫生监督意见书》4份,立案1起。二是加强医疗机构卫生监督检查工作。促进医疗行业规范有序,开展医疗乱象专项治理,医疗机构驻点监督及校园周边环境专项治理,对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进行立案查处。今年以来全市共立案查处75起,警告29起,罚没款88.55万元。三是加大职业健康监管力度。开展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今年以来,全市共完成对涉及职业健康领域705家用人单位的监督执法,下达监督执法文书257份,依法处罚用人单位23家,罚款62.88万元。开展职业健康专项监督执法,对全市14家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开展全覆盖监督检查,并随机抽取了辖区内在明开展业务的职业、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3家,对发现存在的问题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6份。四是加强传染病防治检查督查。全市共检查医疗机构、疾控机构、消毒产品生产经营单位、托幼机构、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等7208户次,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443份,立案67起,罚没款33.4万元。
(五)规范权力运行,充分发挥监督效能。一是认真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开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2件。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在委网站公示行政许可50期、行政处罚案件18起、监督检查28期。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今年共录入福建省卫生监督执法视频管理平台221件。二是认真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22件、政协委员提案47件,全部保质保量按时办结,积极采纳代表委员合理建议意见,完善有关制度措施,扎实推进全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同时,做到100%的建议提案与代表委员沟通,代表委员满意率100%。三是依法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委门户网站开设专栏专题6个,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5条,依申请公开办结4件,发布政策解读2篇。在“信用中国(福建三明)”网站上传“双公示”行政许可796件、行政处罚15起。做好信用承诺信息公示及信用修复,上传信用承诺书66份,发布宣传内容53期。四是做好行政复议答复及来信来访工作。今年以来,共办理行政复议答复1件、来信来访18件、随手拍450条。五是扎实推进行政争议调解。全市县级以上卫健部门均已建立行政调解组织,充分发挥调解组织的作用,扎实有效地推进行政争议调解工作。今年以来,全市卫健系统共受理调解纠纷案件33件(其中行政争议纠纷1件,民事纠纷32件),调解成功31件(其中行政争议纠纷1件,民事纠纷30件)。
(六)突出工作重点,推进法治宣传教育。一是开展多形式普法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全市卫健系统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信访条例》宣传月,食品安全宣传周、全民营养周,宪法宣传周等特殊时间节点积极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信访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等法治宣传活动,通过置放展板、发放宣传折页,悬挂横幅,解答群众咨询、发放宣传品等方式共举办线下主题宣传活动3场次,向群众普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加大对疫情防控法治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社会氛围。二是加强行政执法队伍专业化建设。今年,开展了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等新法专法的专题培训10期,同时开展了多期疫情防控专题培训。积极组织委机关干部参加市司法局举办的2022年度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共2人报名,通过率100%。强化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培训,积极组织委执法人员完成2022年卫生健康网络培训及福建干部网络学习。
2022年,我委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主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依法行政的能力需要进一步提高;卫生健康法律法规宣传力度不够,宣传的方式较单一,宣传的频次不多;日常学习培训力度还有待加强;部分基层执法人员能力素质有待提高;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监督管理有待于进一步规范等问题。
二、2023年工作打算
(一)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三明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县法治建设的意见责任分解表》(明委法〔2023〕1号),对照分解表主动认领任务,结合卫健工作实际,推动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二)强化法治队伍能力建设。强化法治队伍专业化、职能化建设,加强执法人员培训学习,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和业务能力,打造一支政治素养好、业务能力强、社会责任强的卫生健康法治工作队伍。
(三)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网上审批和全程网办,逐步实现群众办事“零跑腿”。加强服务方式多样化,大力推行手机APP、预约、微信拍照、快递送达等服务方式,提高行政审批效率。持续抓好“一窗通办”政务服务改革,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四)提升行业综合监管效能。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日常监管、专项监督检查等工作相结合,扎实开展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持续推进医疗机构驻点监督,重点开展医疗乱象、口腔诊疗、医疗美容等专项整治监督检查,严厉打击无证行医、医疗欺诈等违法行为,着力提升监管水平。
(五)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培训。加强对卫健系统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的培养,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问题的能力。认真贯彻落实卫健系统八五普法规划和制定年度“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积极推动普法责任的落实。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创新普法形式,提升法治宣传成效。
三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1月12日
(联系人:黄红 联系电话:8220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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