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检察机关保障民企涉税犯罪办案质效 切实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来源:信用中国(福建三明) 时间:2026-05-08 10:42
   一、背景情况

民营企业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经济发展、居民就业和技术创新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促进作用。近年来,民营企业危害税收征管犯罪案件有所增加,不利于民营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三明市检察机关认真贯彻党中央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要求,立足检察职能,结合“麒麟为企”专项行动,高质效办好民营企业危害税收征管犯罪案件,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二、主要做法

(一)细致审查,深挖法律监督线索。发挥一体化优势,强化监督线索挖掘和移送。大田县检察院在办理苏某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中,发现税务机关未对善意取得的第三方作进项转出处理,将此公益诉讼线索移送至该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促成税务机关责成相关企业补缴税款49.8元,挽回国家财产损失。市检察院针对不法行为人利用商事登记便利条件,注册企业营业执照转卖牟利,制造“空壳公司”实施诈骗、偷逃税、网络黑灰等违法犯罪行为在办案中重点审查,梳理疑似“空壳公司”131家,联合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排查核实尚未注销或被吊销的“空壳公司”12家并移送本院民事行政检察部门。经制发检察建议,12“空壳公司”均被吊销。

(二)释法说理,加大追赃挽损力度。用好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坚持全流程释法说理,最大程度追赃挽损。沙县区检察院在办理郑某某等4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中,联合公安机关多次联系报捕阶段在逃的黄某某释明法律后果,成功劝其投案自首。在审查起诉阶段继续强化释法说理,积极引导5名犯罪嫌疑人退出违法所得200万元,并对其中2名从犯经羁押必要性审查变更取保候审强制措施,为继续筹措并退缴剩余违法所得提供空间,最终促使犯罪嫌疑人主动退赃980余万元。

(三)大数据赋能,提升法律监督质效。发挥一线办案优势、用好一手数据,市检察院运用“幌子公司”监管治理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部署开展专项治理,通过数据碰撞摸排梳理线索32条,走访调查已确定“幌子公司”4个。三元区检察院制作涉税刑事案件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通过对涉案开票公司、上下游公司等信息汇总比对,排查是否存在漏罪漏犯线索,督促行政机关加强履职。该院在对已判决生效的郑某某等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进行大数据比对中,梳理并建议税务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2件,公安机关均已立案侦查。

    (四)依法履职,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强化打击与保护相融合,市检察院制发《关于做好企业涉税犯罪案件涉案财物查封、扣押、冻结工作的提示函》,正确把握财产性强制措施适用条件。三元区检察院在办理2起骗取出口退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中,全面检查企业涉案财物查封扣押冻结情况,查明权属关系依法监督公安机关解冻与犯罪无关的9个账户,涉及资金140余万元维护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

(五)协同联动,凝聚法治保障合力。市检察院牵头联合市法院、市公安局和市税务局召开“企业涉税犯罪案件法律问题研讨”座谈会,通报案件办理情况,围绕民企涉税犯罪案件法律适用和实务疑难问题开展交流座谈,共同研究解决涉税犯罪案件执法司法工作中遇到的新问题、新情况,高质效办好涉税犯罪案件,形成打击合力,营造安商惠企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三、取得成效

三明市检察机关不断加大打击民营企业危害税收征管犯罪力度,2024年以来共办理民企涉税案件33件,监督立案1件,监督撤案6件,建议税务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5件,公安机关已立案4件,纠正漏捕1人,追诉漏犯2人,监督公安机关解冻与犯罪无关的9个账户,涉及资金140余万元通过办案实现追赃挽损5000余万元,其中检察环节追赃挽损1000余万元。做好行刑反向衔接,发出检察意见书5件,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2件,切实把护航本市经济高质量发展融入检察履职全过程、各环节,为民营企业发展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三明市检察机关保障民企涉税犯罪办案质效 切实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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