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
各县(市、区)卫健局: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管理办法〉的通知》(闽政办〔2018〕76号)、《政府部门权责清单规范》(福建省地方标准DB35/1810-2018)及三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三定”方案,确定三明市卫健委权责事项291项,其中:行政许可14项、行政处罚141项、行政强制7项、行政监督检查57项、行政裁决1项、其他行政权力3项、公共服务20项、其他权责事项48项。依法确定的权责事项中,需要以挂牌机构、直属机构等名义行使职权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执行。
因法律法规立、改、废、释及机构和职能调整情况等致三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权责事项发生改变的,三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将及时进行调整,按程序报批后予以公布。
附件:三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权责清单
三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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