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0123-0200-2022-00003
- 备注/文号: 明卫〔2022〕21号
- 发布机构: 三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公文生成日期: 2022-03-15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各县(市、区)卫健局,市属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深化我市卫生健康行政审批“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服务基层、减轻医疗机构的负担,根据《放射诊疗管理规定》、《放射诊疗建设项目卫生审查管理规定》、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放射诊疗建设项目审查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闽卫职健〔2022〕35号)有关精神,现将我市放射诊疗建设项目审查管理有关事项调整如下:
一、放射治疗、核医学建设项目的审查管理(严重类建设项目)。省卫健委负责放射治疗、核医学建设项目的放射性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审核和放射性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竣工验收工作,单批次申请建设项目中有其他类别的,一并由省级负责审查。由省级发放《放射诊疗许可证》的危害一般类放射诊疗建设项目由市卫健委负责审查。
二、介入放射学建设项目的审查管理(一般类建设项目)。市卫健委负责三明市辖区内介入放射学建设项目的放射性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审核和放射性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竣工验收工作,单批次申请建设项目中有包含介入放射学的,一并由市级负责审查,竣工验收工作由市卫健委组织专家评审。
三、X射线影像诊断建设项目的审查管理(一般类建设项目)。由市级发放《放射诊疗许可证》的X射线影像诊断建设项目由县区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审查,竣工验收工作需要组织专家评审。其他由县区级发放《放射诊疗许可证》的X射线影像诊断建设项目,统一由县区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审查,是否组织专家评审由各县区自行拟定。
危害一般类的放射诊疗建设项目放射性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控制效果评价报告,不组织专家评审,由建设单位及评价机构对报告内容及结论真实性负责;放射诊疗建设项目审查人员按《危害一般类放射诊疗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现场审核表》(见附件)的清单进行竣工验收。预评价审核和竣工验收批复由对应的审查机关出具。
四、放射诊疗危害一般类设备的更换管理。在原机房更换危害类别为一般类的放射诊疗设备,新设备与原设备属同类别且主要技术参数不大于原设备的,可不再进行预评价报告审核和竣工验收。新设备安装后,根据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验收合格检测报告办理放射诊疗许可变更登记手续。
请各县(市、区)卫健局根据通知要求,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危害一般类的放射诊疗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现场审核表
三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3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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