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0123-0200-2026-00004
  • 备注/文号: 明卫〔2026〕26号
  • 发布机构: 三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公文生成日期: 2026-06-24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三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2026年度绩效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三明市卫健委办公室 时间:2026-06-24 15:56

各县(市、区)卫健局,委属各单位,委机关各科室:

根据《三明市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26年度三明市高质量发展绩效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明效综〔20262号)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我市卫生健康系统《2026年度绩效管理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三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624    

(此件主动公开)


2026年度绩效管理工作方案

 

2026年度,全市卫健系统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按照“立党为公、为民造福、科学决策、真抓实干”总要求,深入开展“三争”行动,持续推动“四领一促”工作,发挥绩效考评“指挥棒”作用,引导和激励各单位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大力传承弘扬“马上就办、真抓实干”优良作风,持续深化医改,推进我市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实现“十五五”开好局起好步。

一、主要内容

(一)“深学争优”方面。主要考核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引导各级各部门切实提升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提振干事创业精气神,高质量完成各项任务。

(二)“敢为争先”方面。主要考核发扬斗争精神和创新精神,健全全民健康保障体系实施《三明市健康影响评估暂行规定》,加快“健共体”建设,推进“四大慢病”重大专项,实施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示范项目,强化数字赋能,建好全民健康数字平台,确保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重点改革任务工作落实见效,创先争优。

(三)“实干争效”方面。主要考核深化医改、沪明对口合作、提升医疗服务能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分级诊疗、“一老一小”服务、为民办实事、四领一促等重点任务推进的时、度、效,增进人民健康福祉。

二、工作要求

(一)目标设定。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和全省、全市卫生健康工作会议要求,结合我市卫生健康工作任务,着眼可操作、可量化、可检查、可考评,制定业务实绩、自身建设、改革创新三大块绩效指标。绩效目标包括工作内容、工作措施、工作质量、工作时限以及要达到的预期效果。

(二)任务分工。委属各单位、委机关各科室要根据本单位、本科室的职能职责和绩效目标任务,对工作目标进一步细化分解,按职责分工责任到人,明确要求,形成具体的目标分解体系和责任落实体系。健全绩效目标责任督查和考核机制,单位(科室)主要负责人为绩效管理和绩效评估工作第一责任人,具体负责本单位、本科室绩效管理和绩效评估的实施,切实将绩效目标落实到科室、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员,确保各项绩效目标的实现。(详见附件123

(三)监督考核。强化跟踪监督和分析,根据各项目标的质量和时间要求,定期开展绩效分析,及时发现问题,限期整改到位。强化督查督办,由委办公室牵头检查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督促责任单位和科室逐项抓好落实。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深刻认识开展绩效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将其作为落实正确政绩观、促进职责职能发挥和工作目标实现、促进行政效率提高和系统公信力建设的有力抓手,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成立委绩效评估工作协调机制,由委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具体协调,切实把绩效管理工作贯穿于发挥职能、履行职责、推动工作、促进发展的全过程,推动卫生健康工作绩效上新水平。

(二)完善运行机制。坚持把绩效管理工作与卫生健康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并,把绩效评估的结果作为检验工作绩效优劣的依据和评价工作的尺度,作为检验发展水平、发展质量的标准,作为推动工作、推动发展的动力。要加强督查指导,定期分析评估,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委属各单位要根据委绩效管理工作方案的要求,结合各自的绩效管理目标任务和工作方法,进一步完善考核指标,全面开展绩效管理和绩效评估工作。

(三)加强结果运用。对在绩效管理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表扬,并作为年度考核、评先评优、干部使用的重要依据;对绩效管理工作中敷衍塞责、影响目标实现的,严肃问责有关单位领导及责任人员。对被省、市效能督查、暗访发现问题的个人,除按有关规定处理外,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

 

附件:1.2026年度省对市卫生健康绩效考评指标责任分解

      2.2026年度市卫生健康委业务实绩考核标准(待市政府办审定)

      3.2026年度市卫生健康委自身建设和改革创新考核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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