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00123-0500-2024-00007
- 备注/文号: 明卫〔2024〕23号
- 发布机构: 三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公文生成日期: 2024-05-27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各县(市、区)卫健局,委属各单位,委机关各科室:
现将《2024年度绩效管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确保全面完成年度绩效管理各项目标任务,促进全市卫生健康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三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5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2024年度绩效管理工作方案
根据《三明市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24年度三明市绩效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明效综〔2024〕2号)精神,结合我市卫生健康工作实际,现就2024年度绩效管理工作方案制定如下:
一、总体目标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围绕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以深化拓展“三争”行动,推动“四领一促”工作为抓手,发挥绩效考评“指挥棒”作用,引导和激励各单位大力传承弘扬“马上就办、真抓实干”优良作风,增强争优、争先、争效意识,持续推进我市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内容
2024年,我委绩效管理围绕“深学争优”,主要考核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引导各级各部门切实提升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提振干事创业精气神,高质量完成各项任务。围绕“敢为争先”考核发扬斗争精神和创新精神,推动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落实到位、创先争优。围绕“实干争效”主要考核深化医改、沪明对口合作、提升医疗服务能力、中医药传承发展、分级诊疗、为民办实事等重点任务推进的时、度、效,增进人民健康福祉。
(一)目标设定。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和全省卫生健康工作会议要求,结合我市卫生健康工作任务,着眼可操作、可量化、可检查、可考评,制定业务实绩、自身建设、改革创新三大块绩效指标。绩效目标包括工作内容、工作措施、工作质量、工作时限以及要达到的预期效果,具体由委办公室牵头,各科室配合完成。在充分征求各科室意见基础上拟定委绩效管理工作方案,经委班子研究确定后,报送市效能办审核。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委属各单位要根据委绩效管理工作方案的要求,结合各自的绩效管理目标任务和工作方法,进一步完善考核指标,全面开展绩效管理和绩效评估工作。
(二)任务分工。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委属各单位、委机关各科室要根据本单位、本科室的职能职责和绩效目标任务,对工作目标进一步细化分解,按职责分工责任到人,明确要求,形成具体的目标分解体系和责任落实体系。要健全绩效目标责任督查和考核机制,单位(科室)主要负责人为绩效管理和绩效评估工作第一责任人,具体负责本单位、本科室绩效管理和绩效评估的实施,切实将绩效目标落实到科室、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员,确保各项绩效目标的实现。(详见附件1、2、3)
(三)监督考核。强化跟踪监督和分析,根据各项目标的质量和时间要求,定期开展绩效分析,及时发现问题,限期整改到位。强化督查督办,委办公室牵头检查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督促责任单位和科室逐项抓好落实。成立委绩效评估工作领导小组,由委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具体协调,负责对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评估。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深刻认识开展绩效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将其作为落实正确政绩观、促进职责职能发挥和工作目标实现、促进行政效率提高和系统公信力建设的有力抓手,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切实把绩效管理工作贯穿于发挥职能、履行职责、推动工作、促进发展的全过程,推动卫生健康工作绩效上新水平。
(二)完善运行机制。着力构建“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科室合力抓”的工作格局,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和有关科室各负其责的责任机制。坚持把绩效管理工作与卫生健康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同提高,通过绩效管理有效促进各项工作落实。加强督查指导,定期分析评估,并把绩效评估的结果作为检验工作绩效优劣的依据和评价工作的尺度,作为检验发展水平、发展质量的标准,作为推动工作、推动发展的动力。
(三)加强成果运用。对在绩效管理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表扬,并作为年度考核、评先评优、干部使用的重要依据;对绩效管理工作中敷衍塞责、影响目标实现的,严肃问责有关单位领导及责任人员,形成良好的干事创业氛围,推动我市卫生健康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对被省、市效能督查、暗访发现问题的个人,除按有关规定处理外,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
附件:1.2024年度省对市卫生健康绩效考评指标责任分解
2.2024年度市卫生健康委业务实绩考核标准(待市里考核办法下发后制定)
3.2024年度市卫生健康委自身建设和改革创新考核标准(55分)
附件1
2023年度省对市卫生健康绩效考评指标责任分解表
一、考核类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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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主要考核内容 |
方向 |
标准值 |
数据采集责任 科室单位 |
责任人 |
共享发展 |
医疗服务 |
医疗服务群众满意率 |
+ |
上年值 |
医政科 |
邱盛瑾 |
二、考察类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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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主要考核内容 |
计分办法 |
数据采集责任 科室单位 |
责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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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利福建 |
医疗服务 |
深化医改成效(含中医药工作) |
参照省对市相关指标的专项考察办法,结合实际,另行制定考察类指标的专项考察办法。 |
体改科 中医科教科 有关科室 |
周显葆 童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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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成效 |
基妇科 |
郑光镜 |
附件2
2023年度市卫生健康委业务实绩考核标准
年度目标 |
制定依据 |
指标属性 |
上一年完 成情况 |
任务完 成情况 (90分) |
进步 情况 (10分)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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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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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 比例 |
进步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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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2024年度市卫生健康委自身建设和改革创新考核标准(55分)
项目 |
指标设定 |
年度工作目标 |
责任科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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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身 建设 45分 |
从严 治党 (11分) |
1.严格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 2.做好市委、市政府批办、督办件,人大审议意见,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重点协商成果办理。 3.加强规范性文件起草和备案、政策法规审核和公文审核,以及政务信息报送(含突发事件信息),政务公开信息公开工作。 |
1.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做好各项工作。 2.按时完成市委、市政府领导批办、督办件以及人大、政协提案办理; 3.及时做好党内规范性文件报备以及政策法规审核工作,及时做好信息报送工作(含突发事件信息)。 |
机关党办 办公室 政法监督科 各科室 |
1.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党的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和全国、全省两会精神。 2.落实《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依法依规规范党组织工作。 3.落实党委(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入开展“模范机关”创建和“四联四促”活动。 4.落实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 |
1.扎实开展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党的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和全国、全省两会精神 2.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党内重要法规,开展党建业务培训,强化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督促基层党组织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制度。 3.协助党组召开年度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述责述廉评议会,协助机关党委召开年度基层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会,督促落实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主体责任。 4.在退休干部党组织中积极开展党建活动。 |
机关党办 人事科 相关科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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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身 建设 45分 |
从严 治党 (11分) |
1.严格遵守党规党纪,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驰而不息纠正“四风”。 2.领导班子成员廉洁从政,机关工作人员遵纪守法。 3.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坚持集体讨论决定。 4.重视支持配合巡察工作。严格落实巡察整改。 |
1.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健全完善“一季一警示”机制,持续强化警示教育。 2.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完善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措施,做到廉政风险全覆盖。 3.协助委党组征求党组会议议题,并要求各科室于会前征求党组成员意见;督促委机关科室及直属各单位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制度。 4.支持配合巡察工作。 |
机关党办 各科室 |
1.落实《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加强党对宣传工作的领导。 2.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强化意识形态阵地管理。 |
1.加强对所属网站、新媒体等平台的建设和管理。做细做实思想政治工作,坚持开展经常性谈心谈话。 2.协助委党组制定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制定领导班子成员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落实意识形态分析研判制度,每半年向上级党委报告一次意识形态工作情况;做好舆论引导管控和突发公共事件舆情处置工作。 |
机关党办 宣传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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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2.围绕履行人才工作职责,落实人才发展工作。 3.推进“三明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综合培训。 |
1.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2.抓好人才发展工作。 3.组织党员干部参加推进“三明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综合培训。 |
机关党办 人事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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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身 建设 45分 |
依法 履职 (11分) |
推进海峡两岸融合发展 |
完善台胞在明就医流程,改善台胞就医体验。 |
医政科 |
1.优化营商环境,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2.落实新时代民营经济强省战略推进高质量发展工作。 |
1.推动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2.,加强对民营医疗机构的管理,规范民营医疗机构执业行为。 |
政法监督科 医政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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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依法依规履行职责,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开展法治政府示范创建。 2.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3.落实省一体化大融合行政执法平台应用。 4.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 5.加强行政应诉、行政复议、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 |
1.围绕建设法治政府,严格执行法律法规,重大决策坚持集体讨论决定,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积极推进依法行政、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做好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工作; 2.公正文明执法 3.落实省一体化大融合行政执法平台应用。 4.积极开展普法宣传。 5.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 |
政法监督科 机关党办 各科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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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财源培植,加强财政资金预算绩效、政府债务管理,遵守财务规定、厉行节约。 |
1.推动优质医疗资源向市区聚集; 2.严格遵守财经纪律。 |
医政科 中医科教科规划信息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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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国家安全责任制。 |
按照相关部门要求,配合做好国家安全各项工作。 |
办公室 各科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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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身建设45分 |
依法 履职 (11分) |
依法做好文件材料归档工作。 |
按时依法完成文件材料归档任务。 |
办公室 各科室 |
认真及时整改审计发现的问题。 |
认真及时完成审计发现问题整改 |
规划信息科 各相关科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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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省对市指标关联考评。加强省对市考评指标涉及单位的统筹调度、协作联动,由省对市考评指标牵头单位对二级指标支撑单位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影响省对市指标考评成绩的情形予以扣分,合力推动考评指标创先争优。 |
按照各牵头单位的要求做好考评。 |
各科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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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身建设45分 |
机关效能(11分) |
1.加强新时代机关效能建设工作,认真落实《市效能办关于全力推动“四领一促”工作进一步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的通知》,大力传承弘扬“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等优良作风,努力建设让党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 2.认真落实《2024年三明市机关效能建设工作要点》,及时、高质量报送效能信息。 3.绩效管理制度落实、有序开展。 4.认真办理群众效能诉求,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
1.完善并落实机关管理制度;坚持立说立行、马上就办,加强督查督办,提高质量和效率; 2.做好效能信息报送工作。 3.制定委绩效管理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考核结果运用到个人年度考评中。 4.认真办理群众诉求,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
办公室 人事科 各科室 |
自身建设45分 |
完善“互联网+政务服务”,促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提升,加强数据汇聚及共享应用,提高审批服务效率。 |
推行“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办事清单,可以全流程网上办理的事项,申请、受理、审查、批准、办结全部实现网上通办;细化梳理审批服务事项,提升审批服务标准化水平。 |
政法监督科 (审批办) 有关科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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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身建设45分 |
机关效能(11分) |
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切实保持社会发展大局安定稳定,做好信访事项办理 |
认真宣传贯彻《信访工作条例》,及时回应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群众工作、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信访查阅率和回复率达100%。 |
办公室 政法监督科 各科室 |
1.做好e三明平台建设。 2.提升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平台办理质量。 |
1.在卫健系统推广使用e三明平台,普及推广电子健康卡“多码协同”应用。 2.12345便民服务平台接收及时率、办结反馈率达100% |
办公室 信息中心 各科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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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创建(6分) |
开展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
按时提交文明城市创建网上申报材料,认真督促文明城市实地检查点问题整改上报。 |
爱卫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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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建设(6分) |
开展平安建设工作。 |
按时完成平安建设办公室相关任务,认真开展平安医院等工作 |
办公室 医政科 应急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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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创新成效 (10分) |
按照市委和市政府的要求,围绕“争优、争先、争效”,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打破惯性思维和路径信赖,用改革的思路、改革的意识和改革的办法,研究问题、破解难题、推动工作,强化战略性基础性支撑,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选择报送1项本年度最具有创新性、成效性、推广性的创新成果。 |
改进和创新卫生健康和深化医改领域工作,确保有1项经验在省或省以上推广。 |
有关科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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